关于福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述评(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在试点的基础上,省委于10月转发运动办公室(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情况和今冬明春开展第一批运动意见和报告》,要求在今冬明春进行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每县搞一、二个公社(或大乡),少数骨干强、力量多的县也可以搞3个公社。全省第一批力争在200个公社、2000多个生产大队展开运动。要求每个公社要有一个县主干,每个大队要有一个区主干亲自掌握。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抽调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定》,要求省地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干部每人至少参加一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省抽调一万多名干部组成强大的工作队参加第一批社教运动。

    1963年9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根据中央的精神,中共福建省委一方面进行认真的贯彻,要求将“前十条”、“后十条”,像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一样,每个生产大队发一份,向全体党员和全体农民进行宣读。另一方面,决定“先展开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待面上的运动基本结束后,再按原计划分期分批地、系统地展开第一批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⑥。要求各级党委、各部门一定要下决心抽调力量投入运动,县以上领导机关应派出负责干部和必要的工作队,深入社、队去指导和帮助基层,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搞深、搞透、搞到底。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挖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修正主义三个根子,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百年大计”。必须下最大决心,不惜时间,不惜人力把运动搞深、搞透、搞到底。为此,中共福建省委又对运动进行了重新的部署,要求一年搞一批,每批运动的面控制在百分之十几的大队,每期运动的时间要有半年。统一按照5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宜讲“双十条”,大揭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盖子,干部下楼洗手洗澡,开展群众性的回忆对比;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初步发动和组织贫农下中农阶级队伍,讲阶级、报阶级、评阶级、定阶级。第二步,开展“四清”,反复交代政策,启发干部自觉革命,自我检查,同时,进一步发动组织阶级队伍,开展群众性的揭发检举,组织专门小组进行清查,大抓退赔兑现。第三步,揭生产斗争盖子,组织两条道路问题大讨论,批判以富裕中农为代表的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进一步贯彻“六十条”,处理巩固集体经济中的问题。第四步,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打击封建势力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把买卖婚姻、突出的迷信活动,当做封建势力复辟加以批判。第五步,整顿基层组织,登记党员,复查阶级成分,建立阶级档案,正式成立贫农下中农协会。通过上述5个步骤后,再以如下标准进行检查验收:1.贫下中农是不是充分发动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作用;2.生产是不是搞好了,增产还是减产;3.对四类分子是不是放在群众中认真地进行监督改造;4.干部是不是经常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党的支部是不是健全。

    至1964年3月,各县都根据省委社教办的要求,普遍召开有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的四级干部会,工作队深入农村普遍向群众宣读、讲解中央两个“十条”,发动群众大议论、大讨论、大搞回忆对比,“全省41万多个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和贫下中农代表,受到了运动的教育,并培训了11.78万多个宣读员”。为了配合社教运动的开展,福建省委抓住福清音西公社音西大队自力更生、勤俭创业、发展生产的先进典型,向全省推广音西大队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重视科学实验、科学轮种提高复种指数,以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克勤克俭搞好经营管理和党支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为此,(福建日报)开辟了“学音西超音西,创造更多音西”的专版,进行集中连续的宣传报道。在此基础上,省委社教办进一步对分期分批开展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了新的部署,决定根据农事季节特点,在春夏之间、夏秋之间和冬春,分批完成对1735个公社、15936个大队的社教工作。

  (三)

    1964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了(桃园经验)总结报告,推广了“扎根串连”、“层层追根子”的工作方法。随后中央又批转了天津小站地区夺权斗争的经验。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四清”入手,清不出什么来的,应“转入夺权的政治斗争”,“首先解决领导权问题,然后再解决经济上的‘四不清’问题”。随后,于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工作团的领导权限的规定(草案)),指出“中央认为,有必要加重工作团的责任,把所在县的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交由工作团领导”。根据这一要求,在运动中工作队的权限被不适当地扩大,工作队凌驾于县委、县人委之上,除了县委书记、县长外,对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的调整、任免、清洗,对犯错误人员的处分,对犯罪分子的拘留、逮捕、判刑(除死刑外)等,一律由工作队决定。

    随之,根据中央关于“今后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多数地方已经决定组织强大的工作团,按照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原则进行”的要求,中共福建省委于11月24日召开的龙海、南安、上杭3个工作团地委书记会议,对工作队力量进行了重新部署,决定把上杭工作团的5000多人调到南安,集中晋江、龙溪、龙岩、三明4个地委共21000多人,会战南安。按照这一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范围有所缩小,建欧由原来的7个公社、1个国营农场、98个大队,缩小为6个公社、87个大队;连江县由原来的8个公社、1个国营农场、166个大队,紧缩为7个公社、14个大队。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将“四清”的内容由清财务、清仓库、清工分、清账目,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并强调“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此之后,社教运动不断加码,愈演愈烈,“左”的倾向急剧发展。1965年9月1日至4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有地、市委书记、厅局党组书记和部队军以上干部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根据备战和生产建设的需要,集中力量搞好沿海第一线、三线战略要地和主要产粮区的社教运动,即集中力量搞好福安专区的霞浦、福安,闽侯专区的福清、长乐,晋江专区的晋江、莆田、惠安、泉州市郊,龙溪专区的东山、龙海、漳浦、云霄、诏安,南平专区的建阳、光泽、邵武、顺昌、将乐,龙岩专区的上杭、武平,三明专区的宁化等21个县的社教运动。为此“从省、地、县社各级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再抽调一批干部,充实和加强工作队。”省级党政机关除去病号、勤杂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抽调半数人员参加工作队,省属企事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党团工会干部和部分业务人员,分批轮流参加运动,地专机关原则上按省级机关和企事业的办法抽调干部,福州军区和福建军区每批抽900名左右军队干部。全省参加社教工作队的人员达5.5万至6万人。

    正当社教运动不断加温之时,“文化大革命”运动爆发,根据中央关于“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的规定,各地“对本地区的社教运动进一步作了检查和部署,要求有机地紧密地结合社教运动,立即开展文化大革命”。社教运动实际上就不了了之。

    历时3年的社教运动,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集体经济管理中的许多缺点,起了一定的作用;对于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刹住封建迷信活动等歪风,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被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甚至混淆了两类矛盾,在一段时间内,不少干部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一些有利于搞活经济的正确政策和措施,往往被指责为“资本主义倾向”、“资本主义尾巴”,而不能很好地执行甚至被否定。这次运动还只是在部分地区开展,而且是经过试点、分期分批地进行,从一开始就尽量避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并且纠正过运动中的一些偏差,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运动的消极方面。但由于在运动的内容上不断将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使社教运动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从而为政治运动“左”倾不断升级蔓延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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