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中介组织,有利于促进县级政府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县级政府在政府系统中处于微观操作和执行上级法律、政策的层面。长期以来,县级政府拥有强大的行政功能,却缺乏经济调控的有效手段,加之不注意培育中介组织,使得县级政府微观管理职能过度膨胀,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如有的县级政府采用价格、收费手段搞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保护本县落后企业和产品;有的县级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生产和经营活动;还有的县级政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强行要求有关部门与龙头企业建立帮扶关系,强行代替农户进行生产决策。中介组织的发展能够承担大量县级政府无法承担或承担不好的职能,县级政府主动培育、发展中介组织更有利于县级政府把一部分属于社会自我管理的职能分离出去,交由中介组织承担,让农户和企业自行决定其生产、经营活动。如当前有些县级政府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中个体农民人市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两大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行业组织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公共信息、咨询、担保等服务⑤,就是县级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
2、发展中介组织,有利于促进县级政府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从理论意义上讲,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政府,应该既扎根于民意之中,而在表面上又与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在客观上需要一个联系政府和民意的桥梁,而中介组织充当的就是这种角色。中介组织是社会自组织的重要体现,它的突出优点在于广泛联系基层,可以承担社会自我管理功能,是县级政府的重要帮手。县级政府通过中介组织的杠杆作用,可以放大宏观管理的效应,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中介组织的类型多样,通过其服务、评价、协调、监督等职能,不仅能够对市场和企业进行监督和提供服务,而且可以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服务,从而使县级政府可以从各种具体而微的直接管理和事务性工作中脱身出来,提高其间接管理、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能力与效率。
3、发展中介组织,有利于促进县级政府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各类社会公共事务不断增多,许多原属私人领域的事务不断进人政府的视野,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日益增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群众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然而,在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下,县级政府对公共事务增加的回应依靠的是不断增设部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其结果造成了政府职能的日益膨胀、机构的臃肿、经费和日益紧张以及政府效率的低下。因此,面对政府自身改革和外部环境的要求,必须改变这种“大政府、小社会”的政府管理模式。中介组织来自社会,本身属于社会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其贴近基层群众,容易了解基层群众的需要,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因而日益展现出发展的活力。随着社会的进步,民间社会逐步形成,社会力量不断壮大,社会自律越发显得重要,中介组织承接县级政府一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实际上是还权于社会的过程,也是一种社会自律机制的成长过程,有利于促进社会自律的发展。中介组织服务职能的增强及社会自律的发展,不仅可以减轻县级政府负担,精简县级政府机构,降低其行政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县级政府效率,增强县级政府的回应力。
三、当前县级政府发展中介组织的阻力因素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县级政府建制数量大,服务的地域广、服务的对象多,其管理方式的改进、行政成本的降低、行政效益的提高,对于整个行政系统的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县域中介组织的发展,初步密切了县级政府与社会的合作,降低了县级政府的运行成本,提高了其行政效益,然而,由于中介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影响了县域中介组织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县域中介组织的独立性不强。中介组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介性”。正是由于其独立于政府之外并联系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中介性”,中介组织理所当然地充当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合作。然而,在当前,就县域范围而言,不少中介组织挂靠在政府部门,“与政府部门的某个机构是一套人马两份业务,其工作方式和作风都具有行政性,”⑥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物。一些市场中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也纷纷在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寻找挂靠单位或本身就是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开办的,其执业人员多来自于政府有关部门,这极大地影响了中介组织的“中介性”与独立性。近几年来,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全国的市场鉴证中介组织开展了脱钩改制工作,市场中介组织的官办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独立性有很大的增强,然而,中介组织要适应县级政府管理创新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还需要进一步减轻官办色彩,增强独立性。
2、县域中介组织的职能错位。中介组织的职能错位与其“官办”色彩浓厚互相纠结。挂靠在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市场中介组织倾向于利用挂靠单位的权力资源寻求市场,从而无法称职地履行自己的服务职能;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往往具有相当强的行政特点,其工作方式带有很大的强制性,这些都是与中介组织的本身职能相违背的。另外,县域中介组织的自身素质较低,这一方面是因为县域范围内的社会环境复杂,法制环境尚不完善,中介组织的自律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也与县域中介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专兼职人员较少、志愿者更少的现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