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和谐的理想: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的统一(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第二,作为自由主体的人发出对公共秩序的需求,政治正义能够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的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秩序的期待,即政治正义范导个人自由。政治正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正的社会共同体结构,而这个共同体能够得以存在,则离不开某种共同的价值精神,然而价值是多元的。不同的人有各不相同的价值需求和价值目标。作为自由的主体,人总是要追求价值的,实际上人也一直在追求价值。这样一来,一个人的价值追求很可能与别人的价值追求发生冲突。为了化解价值冲突,达到社会和谐,自由的主体发展出对公共秩序的需求。社会公正的理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规范机制来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因为我们所要的和谐社会,不是一个封建的安贫乐道的乡土社会,而是一个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现代社会。全体社会成员普遍树立社会公正观念。社会公正原则作为立国原则被制度化。社会建立了公正原则得以贯彻的保障机制,既保证公正原则能成为国家一切活动的准则。国家和公民活动一旦违背了这种准则也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倘若没有基本的社会公正作为社会整体发展的座架和秩序基础,那么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

  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是指向个人生活的。也就是说,个人自由的实现恰恰是和谐社会的标尺,是和谐社会的最高追求。个人自由是理想社会真正的起点,也是和谐社会理想的目标。理想社会与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尊重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公民永远是和谐社会的主人。著名学者贝塔朗菲指出:“人不仅仅是政治动物;他首先是个体,这是高于一切的。人性的真正价值不等于生物实体的价值、有机功能的价值或动物群落的价值,而是由个人思想发生的价值。人类社会不是蚂蚁或白蚁群落、被遗传本能所支配,受超级整体规律的控制。人类社会是以个体的成就为基础的;如果个体成为社会机器上的齿轮,社会就要毁灭。”[](P48—49)只有个人发展了、完善了,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追求社会生活诸要素融洽互动与和谐发展,不单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也是一种社会伦理理想和个人道德理想,其价值目标显然要高于社会的政治正义。社会和谐是人类的共同理想诉求,政治正义能够提供一种普遍公正和持久稳定的生活秩序,满足人们对稳定生活的秩序期待。个人自由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因素和表征。因此,社会和谐的理想是政治正义与个人自由的美好契合和有机统一。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