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挫折(下)(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样,巴西社会就形成了一个网状的蜂巢结构,其成员因为渴盼从相互之间的联系而获利的心理而被捆在了一起。当然,并非所有的巴西人都是帕尼林哈的成员,他们必须占有某种资源,无论是知识,财富或关系。普通的工人农民无法进入这种联盟,因为他们几乎无法提供任何可以交换的利益。因而,帕尼林哈完全是一种特权者联盟,由于其成员之间既无正式的承诺,也不举行正式会议,一般人纵有不满也无可奈何。然而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存在于巴西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之中-甚至包括娱乐、文化、文学与学术领域。也就是说,多数人被剥夺了“完全”进入巴西社会生活的权利。 然而,社会生活的变化同样不可避免地冲击着巴西。随着本世纪50年代后真正开始向工业化进军、巴西工业无产阶级的力量壮大起来,他们日益要求调整原有的利益分配模式,这样,有产者与劳工的利益冲突越演越烈。1961年后,由于经济的持续恶化,巴西致力于工业化的目标不仅不可能实现,反而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动乱之中,很多人预言巴西即将发生革命。
企业家们要求削减工资以降低成本,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工会则强硬地要求增加工资,以便应付生活费用的上涨。在此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的形势下,军队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于1964年发动了政变。巴西军队采取的战略是,拧紧盖子上的螺丝钉以顶住来自下面的压力,用镇压和意识形态的控制来对会工人。很多工会领导人被逮捕,拷打和暗杀,恐怖行动遍及全国。
在这个军事政权统治下,特别是1968年以来,潜在的政权反对派的根子被无情地铲除掉了。根据军政府公布的1965年第2号制度法,废除了先前所有的全国性政党,取而代之的是军政府的党,全国革新联盟(ARENA),以及官方促建的反对党-巴西民主运动(MDB)。与此同时,主要反对派的政治家们被剥夺了选举权,持反对意见的学院教授和文官等则被强制退休。有资料表明,在1978年1月,担任公众领导职务的人有4877人失去了工作,被强迫退休或丧失了授给他们的权力。在这次全面的大清洗中,新的国家情报服务处(SNI)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个巨大的情报部门的头头是内阁成员,使用的是最现代化的资料处理技术及中世纪式的“资料抽查”方法。1973年国际大赦公布了1081人的名单,这些人都诉说他们遭到了折磨和审讯。“我们可以说拷打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且它已成了行政部门的任务。拷打被用于大多数审讯中,甚至用于因迟到一会而被拘押的人,还有那些仅仅因为缺少必要的身份证件而在‘扫荡’性拘捕中被扣留的人。”这种镇压的一个特点是,在行动中完全由非官方的离职警察组成的准军事集团充当主角,据路透社估计,这种“死亡队”至少使1300人受害。
以工人阶级与农民为基础的反对派受到了有组织的镇压。在瓦加斯统治巴西的所谓新国家时期(1937-1945年)已创立了一个立法框架,并于1943年颁布了“团结劳工法”,该法能有效地防止出现政治上独立的工会。50年代中期以后,该法的实施较松,这就给工会运动的发展以有利的时机。但是这一法令在被古拉特军政府修改后,被强迫实行以消灭工会的反抗。不合作的工会领导人被清除,400多个工会被“接管”,罢工成为非法行动,所有的参加者都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工资谈判被冻结,就职保险规定被废除。事实上决定工资水平的权力落到了总统办公室手中,据估计,在1965-1974年间工业部门工资的实际价值下降了15%。随后,军人政权又镇压了成百个农民组织的反抗活动。
除镇压之外,军队还采用了同化的方式,这在该政权对待工会的政策上体现的最为明显。1964年后,新政权在很大程度上仍依靠团结劳工法的框架,按此建立在明确无误的阶级合作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按照等级制构成的工会组织,应能起到在主要经济部门中实行阶级合作的作用。事实上,官方工会已取代了原来由工人自己建立的工会。官方工会的主要责任被确定为“在推动社会团结中与当局合作”,其财政来源于政府对工会成员每年的征税,这种税相当于每个工人一天的工资,此税由劳工部长征收和分配,不允许用作支持罢工的基金。这种财政控制以及把恭顺的人任命到关键的工会位置上-这些人被称之为“帕勒果士”(Pelegos),意指披在马与鞍之间的羊毛毯,它使马更易驾驭-在很大程度上把工会领导人降低到行政代理人的地位,使其仅仅充当了一个为其成员分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娱乐服务的角色。
这种官民合作方式在二战以后被证明是不能持久的,因为个别劳工领导人总是试图利用其地位的某些优势-如威胁举行罢工,以及充当为社会分配稀有资源的庇护人的机会-去获得真正的政治影响力。1960年,巴西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由此建立了一系列分别代表不同产业部门的独立机构,工会领导人在其中被赋予了很大的代表权,并由此进一步使其得到了充当保护人的可能性。60年代初期巴西经济的衰退,更使得工会领导人在代表其成员发言时越来越富有战斗性。这些机遇无疑有助于他们力量的加强,于是,古拉特以后的政权都迅速地对其重新加强了控制,用可靠的帕勒果士取代被清洗的工会领导人,把各种各样的机构合并成全国社会保险协会(INPS)-因为这样做便减少了工会的代表。与此同时,新上台的领导人基本上还是成功地防止了工会成员的减少,其方式是保证增加每个工会成员的经济福利。此外,他们还为工联主义者优先提供更多的受雇于国家的工作机会。1966年又提出了对工会成员及其子女的奖学金计划,1970年则用新的方式扩大了工会对社会服务行政管理的权限。这种又打又拉的手法显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在对工人进行所谓“同化”工作的同时,军政府还尽量用官方资助的雇主工会和农民联合会,取代以前相对独立的农村工会与农民团体,因为后者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前者。按此方式,“不要太长的时间,每一个城市的个体都将被束缚进这种官方资助的网络中....与之相伴的当然是为人们提供某些细微但表面上很漂亮的社会服务。”
最后剩下来的那些不合作的,曾在古拉特时代引起过政府很大不安的团体,首先将会被政府收买下来,然后被尽力限制在任何将来的激进动员都被允许的范围之内。
1964年以后,军政府谋求保证其统治的第三种手段是意识形态上的控制。传统上,巴西的独裁主义政府对不同的政治信仰不是相对宽容和实际的,反映在政治文化中,就是意识形态的两极分化还非常罕见。然而,面对激进的大众意识形态与工人阶级自我意识的不断增长,古拉特以后的政府采用了一切手段来铲除产生“颠覆性”的意识形态的根源-关闭巴西高级研究学院,使大众扫盲计划非政治化,对所有传播媒介进行审查,并积极地寻求提炼一种新的更合适的政治价值,再由官方来强制灌输这种意识形态。这种官方意识形态的中心是民族主义,它主张人们应忠于政府,热爱国家,克尽职守等,总之,人们应该热爱巴西,热爱巴西的一切。世界杯足球赛也被充分利用来达到这一目标,当巴西获得世界冠军时,“全国各地都是旗帜、颂歌、赞美诗、大量的张贴画及传单来赞美巴西的伟大。”显然,不论巴西社会存在多少矛盾,军政府总算在这一时刻把全民族从形式上团结在了一起。 新政权全面取缔了一切民主活动以及一切民主组织,严厉镇压了一切工农活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终于恢复了“稳定的秩序”。与伊朗国王的不同之处在于,军人并未包办一切,而是将新经济政策的制定权,转入了一批留美归国的专家们手中。这些专家主张实行稳定经济的政策,以控制通货
企业家们要求削减工资以降低成本,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工会则强硬地要求增加工资,以便应付生活费用的上涨。在此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的形势下,军队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于1964年发动了政变。巴西军队采取的战略是,拧紧盖子上的螺丝钉以顶住来自下面的压力,用镇压和意识形态的控制来对会工人。很多工会领导人被逮捕,拷打和暗杀,恐怖行动遍及全国。
在这个军事政权统治下,特别是1968年以来,潜在的政权反对派的根子被无情地铲除掉了。根据军政府公布的1965年第2号制度法,废除了先前所有的全国性政党,取而代之的是军政府的党,全国革新联盟(ARENA),以及官方促建的反对党-巴西民主运动(MDB)。与此同时,主要反对派的政治家们被剥夺了选举权,持反对意见的学院教授和文官等则被强制退休。有资料表明,在1978年1月,担任公众领导职务的人有4877人失去了工作,被强迫退休或丧失了授给他们的权力。在这次全面的大清洗中,新的国家情报服务处(SNI)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个巨大的情报部门的头头是内阁成员,使用的是最现代化的资料处理技术及中世纪式的“资料抽查”方法。1973年国际大赦公布了1081人的名单,这些人都诉说他们遭到了折磨和审讯。“我们可以说拷打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且它已成了行政部门的任务。拷打被用于大多数审讯中,甚至用于因迟到一会而被拘押的人,还有那些仅仅因为缺少必要的身份证件而在‘扫荡’性拘捕中被扣留的人。”这种镇压的一个特点是,在行动中完全由非官方的离职警察组成的准军事集团充当主角,据路透社估计,这种“死亡队”至少使1300人受害。
以工人阶级与农民为基础的反对派受到了有组织的镇压。在瓦加斯统治巴西的所谓新国家时期(1937-1945年)已创立了一个立法框架,并于1943年颁布了“团结劳工法”,该法能有效地防止出现政治上独立的工会。50年代中期以后,该法的实施较松,这就给工会运动的发展以有利的时机。但是这一法令在被古拉特军政府修改后,被强迫实行以消灭工会的反抗。不合作的工会领导人被清除,400多个工会被“接管”,罢工成为非法行动,所有的参加者都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工资谈判被冻结,就职保险规定被废除。事实上决定工资水平的权力落到了总统办公室手中,据估计,在1965-1974年间工业部门工资的实际价值下降了15%。随后,军人政权又镇压了成百个农民组织的反抗活动。
除镇压之外,军队还采用了同化的方式,这在该政权对待工会的政策上体现的最为明显。1964年后,新政权在很大程度上仍依靠团结劳工法的框架,按此建立在明确无误的阶级合作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按照等级制构成的工会组织,应能起到在主要经济部门中实行阶级合作的作用。事实上,官方工会已取代了原来由工人自己建立的工会。官方工会的主要责任被确定为“在推动社会团结中与当局合作”,其财政来源于政府对工会成员每年的征税,这种税相当于每个工人一天的工资,此税由劳工部长征收和分配,不允许用作支持罢工的基金。这种财政控制以及把恭顺的人任命到关键的工会位置上-这些人被称之为“帕勒果士”(Pelegos),意指披在马与鞍之间的羊毛毯,它使马更易驾驭-在很大程度上把工会领导人降低到行政代理人的地位,使其仅仅充当了一个为其成员分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娱乐服务的角色。
这种官民合作方式在二战以后被证明是不能持久的,因为个别劳工领导人总是试图利用其地位的某些优势-如威胁举行罢工,以及充当为社会分配稀有资源的庇护人的机会-去获得真正的政治影响力。1960年,巴西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由此建立了一系列分别代表不同产业部门的独立机构,工会领导人在其中被赋予了很大的代表权,并由此进一步使其得到了充当保护人的可能性。60年代初期巴西经济的衰退,更使得工会领导人在代表其成员发言时越来越富有战斗性。这些机遇无疑有助于他们力量的加强,于是,古拉特以后的政权都迅速地对其重新加强了控制,用可靠的帕勒果士取代被清洗的工会领导人,把各种各样的机构合并成全国社会保险协会(INPS)-因为这样做便减少了工会的代表。与此同时,新上台的领导人基本上还是成功地防止了工会成员的减少,其方式是保证增加每个工会成员的经济福利。此外,他们还为工联主义者优先提供更多的受雇于国家的工作机会。1966年又提出了对工会成员及其子女的奖学金计划,1970年则用新的方式扩大了工会对社会服务行政管理的权限。这种又打又拉的手法显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在对工人进行所谓“同化”工作的同时,军政府还尽量用官方资助的雇主工会和农民联合会,取代以前相对独立的农村工会与农民团体,因为后者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了前者。按此方式,“不要太长的时间,每一个城市的个体都将被束缚进这种官方资助的网络中....与之相伴的当然是为人们提供某些细微但表面上很漂亮的社会服务。”
最后剩下来的那些不合作的,曾在古拉特时代引起过政府很大不安的团体,首先将会被政府收买下来,然后被尽力限制在任何将来的激进动员都被允许的范围之内。
1964年以后,军政府谋求保证其统治的第三种手段是意识形态上的控制。传统上,巴西的独裁主义政府对不同的政治信仰不是相对宽容和实际的,反映在政治文化中,就是意识形态的两极分化还非常罕见。然而,面对激进的大众意识形态与工人阶级自我意识的不断增长,古拉特以后的政府采用了一切手段来铲除产生“颠覆性”的意识形态的根源-关闭巴西高级研究学院,使大众扫盲计划非政治化,对所有传播媒介进行审查,并积极地寻求提炼一种新的更合适的政治价值,再由官方来强制灌输这种意识形态。这种官方意识形态的中心是民族主义,它主张人们应忠于政府,热爱国家,克尽职守等,总之,人们应该热爱巴西,热爱巴西的一切。世界杯足球赛也被充分利用来达到这一目标,当巴西获得世界冠军时,“全国各地都是旗帜、颂歌、赞美诗、大量的张贴画及传单来赞美巴西的伟大。”显然,不论巴西社会存在多少矛盾,军政府总算在这一时刻把全民族从形式上团结在了一起。 新政权全面取缔了一切民主活动以及一切民主组织,严厉镇压了一切工农活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终于恢复了“稳定的秩序”。与伊朗国王的不同之处在于,军人并未包办一切,而是将新经济政策的制定权,转入了一批留美归国的专家们手中。这些专家主张实行稳定经济的政策,以控制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