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从其提出背景,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反思"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所谓"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就其实质含义,长期是与"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倡导相联系的,最早更可以追溯到五六十年代的几次试探性努力。如1955年周恩来首次提出愿意和平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主张国共进行继北伐、抗日战争之后的第三次合作;但败退经验,助长抱残守缺的倾向,不利于改革进程。所以香港回归之说,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宜有知耻之勇,遑论统一台湾了。
我们不能不发出疑问,回归的意义何在?统一的实质何在?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现有模式下,大陆之于香港,"两制"依旧,而"一国"未见其实。如果"一国两制"的双方国民待遇相差悬殊,则是人为制造一个特权阶层,更严重的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这种分野永久化、固定化,违背了最起码的宪法原则。这样做,从长期来看,所能解决的问题还没有所将带来的问题多。而香港之所得,与其曰"权",莫如曰"利"。但是,让利总有限度,有成本约束,作为一对一的关系,乃是权宜之计,难以一再适用。出路在于探索规范化分权,形成可重复的多边游戏规则,上升到普适性的宪法意义。
所谓"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就其实质含义,长期是与"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倡导相联系的,最早更可以追溯到五六十年代的几次试探性努力。如1955年周恩来首次提出愿意和平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主张国共进行继北伐、抗日战争之后的第三次合作;但败退经验,助长抱残守缺的倾向,不利于改革进程。所以香港回归之说,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宜有知耻之勇,遑论统一台湾了。
我们不能不发出疑问,回归的意义何在?统一的实质何在?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现有模式下,大陆之于香港,"两制"依旧,而"一国"未见其实。如果"一国两制"的双方国民待遇相差悬殊,则是人为制造一个特权阶层,更严重的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这种分野永久化、固定化,违背了最起码的宪法原则。这样做,从长期来看,所能解决的问题还没有所将带来的问题多。而香港之所得,与其曰"权",莫如曰"利"。但是,让利总有限度,有成本约束,作为一对一的关系,乃是权宜之计,难以一再适用。出路在于探索规范化分权,形成可重复的多边游戏规则,上升到普适性的宪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