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转型、精英政治化与地方政治秩序(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近代史上经济精英接近政治同样也是受利益的驱使,但这与中国的现状有根本区别,中国的地方经济精英接近政治仅仅是为了眼前获得经济利益而行动,而西方资产阶级接近政治是希望通过类似的行动使其经济行为成为合法的自由权利。概言之,在中国,经济精英接近政治是试图实现资本与权力的交换;而在西方,经济精英这一行为是努力实现资本与权利的互换。因此,中国地方经济精英的政治化过程所关心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如何通过接近权力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
由于地方经济精英的资本积累相当部分是通过与权力的交换实现的,所以他们与地方政治精英一起成为与大众争夺社会资源的竞争者。也就是说,大众失去的利益一部分被地方政治精英所剥夺,另一部分则被地方经济精英剥夺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社会抗争事件发生的背后都能够找到若干主导事件发生的社会力量(经济精英)。在城市,最典型的社会抗争事件类型通常是围绕房屋拆迁所发生的补偿不充分问题,不少地方政府拆迁安置居民时实行低价补偿,然后将所或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则又以更高的价格进入市场。这种情况在城市里普遍存在,是精英聚合的一个典型案例[4]。从经济精英利益生成的机制来看,他们的确是参与了剥夺大众利益的过程,从而加剧了利益分割的紧张关系,导致地方政治秩序不断恶化,社会抗争事件急剧上升。
3.稀缺的资源总量导致大众与精英的博弈越来越接近零和状态
20世纪80年代国际学术界在分析中国地方精英时曾作过区域化研究[5],试图发现中国地方精英的不同发展模式,这些研究与本文讨论的主题相关。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程度与社会抗争的强度和频率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经济越发达,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对抗程度越低;相反,经济发展落后,这种博弈的对抗强度则明显增强。下面以乡村社会为例说明这种博弈关系。
乡村社会工业化的程度普遍较很低,产业结构单一,农业是其主产业,因此,农业资源就成了精英猎取的主要目标物。由于乡村社会的经济欠发达,社会分化程度相对较低,社会各阶层对资源的依赖单一。正因为各阶层都依赖于有限的单一资源,再加上民众没有能力制约政治精英占据和支配资源的行为,所以乡村政治精英与民众之间很容易因争夺资源(特别是土地)而关系紧张。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农民虽然承包了土地,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交易权,他们只是被动意义上的土地交易者,不具有定价权和谈判地位,只能获得土地交易获益的很少一部分;相反,政府在乡村的代理人却往往是土地交易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以土地公有为名,通过控制土地发包权来操作土地交易,假“集体”之名截留土地交易收益装入私囊。2003年,山东省齐河县将2,800亩即将收成的麦田强行改作商业用地,地方政府和官员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而农民获得的经济补偿却相当有限[6]。在资源交易过程中,地方政治精英获利的多少并不一定构成地方社会抗争最重要的诱发因素,关键问题是,他们基本上是依靠掠夺乡村大众所拥有的资源而获益,这种零和的博弈模式必然导致社会冲突。
在资源稀缺的乡村社会,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角色功能重叠的程度非常高,由于资源稀缺,经济精英大多选择政治化作为获取利益的途径,如果不依附政治权力,经济精英的成长往往十分困难。
结语
对于任何政治制度而言,政治秩序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无论这种秩序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保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对一个超大国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地方政治秩序的维持和建立有多种制度方式,比如地方行政权限的扩张等,但是,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市场与民主又从根本上要求削弱国家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通俗点说,“小政府、大社会”,让国民拥有一个自主和独立的公共空间,才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
如果国家将它全面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和角落的权力逐渐收缩,有什么力量能够替代公共权力的权威性,从而继续维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笔者认为,就地方政治秩序重建而言,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源。一方面,这个群体能动员和整合民间力量,保证政治共同体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能制约公共权力的非法和不当使用,缓解政治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冲突。不仅如此,独立的地方经济精英群体的存在,还能够成为遏制地方主义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言之,国家在推动市场转型的时期,应当考虑如何保护地方经济精英的正常成长,不仅将经济精英视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而且应当将他们视为政治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还原他们的民主功能。
【注释】
[1] 知识精英是那些以传播知识和技术为业的人群;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来看,经济精英主要是指那些收入和财富达到相当水平、在某一地区、行业、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具有相当支配力的人;文化精英容易与知识精英混淆,其实在这里文化与知识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主要指人类学意义上“符号结构”,文化精英是渊源于民间文化传统中的象征物,宗族族长、宗教领袖、家长等都是本文所指的文化精英。
[2] 陈军,“令人担忧的‘商而优则仕’”,载《工人日报》2004年2月10日第3版。
[3]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学术界对乡村社会宗族的复兴表示某种担忧,认为宗族的复兴一定程度上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潜流,如乡村基层组织的部分涣散、社会秩序的局部松垮、文化教育的滞后等(王沪宁,1991年)。但是,宗族的功能释放并未像人们担心的那样强大,它的社会整合力在市场转型前完全被政治组织的整合力所消解,而在90年代以来的市场转型中经济组织以及经济精英已成功地补充了政治整合力下降的趋势,而文化精英在乡村社会则衰落到完全意义上的文化象征。
[4] 类似的研究参见高勇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如何生活──关于失地农民问题的理论探讨”。该文指出:“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丧失了双重的权利:土地卖与不卖,不由农民决定;即使农民要卖土地,也没有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的权利。按照征地制度规定,因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以市场价格出让。而征地时的价格只是市场价格的极小部分,且这一小部分又由集体和农民两方面来分配,农民实际但手的利益并不多。”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4年2月2日。
[5] 1987年,西方中国学界在加拿大的Banff举办了一次题为“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的讨论会。提交大会的论文以明朝至1949年的中国乡村社会为研究对象,按地区提出了6种模式,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精英、东南部地区的社会精英、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社会精英、边陲地区的地方精英和边疆地区的精英,并比较分析了这6类地区社会精英的区别(参见周锡瑞、兰京的“中国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导论”,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8年夏季号)。
[6] “谁夺走我的麦田”,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载《南方周末》2004年1月8日。
【参考文献】
亨廷顿:《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
加塔诺·莫斯卡:《统治阶级》。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
莫里斯·梅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玛丽亚·乔纳蒂:《转型──透视匈牙利政党─国家体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李路路,“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6期。
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
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2002
由于地方经济精英的资本积累相当部分是通过与权力的交换实现的,所以他们与地方政治精英一起成为与大众争夺社会资源的竞争者。也就是说,大众失去的利益一部分被地方政治精英所剥夺,另一部分则被地方经济精英剥夺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社会抗争事件发生的背后都能够找到若干主导事件发生的社会力量(经济精英)。在城市,最典型的社会抗争事件类型通常是围绕房屋拆迁所发生的补偿不充分问题,不少地方政府拆迁安置居民时实行低价补偿,然后将所或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则又以更高的价格进入市场。这种情况在城市里普遍存在,是精英聚合的一个典型案例[4]。从经济精英利益生成的机制来看,他们的确是参与了剥夺大众利益的过程,从而加剧了利益分割的紧张关系,导致地方政治秩序不断恶化,社会抗争事件急剧上升。
3.稀缺的资源总量导致大众与精英的博弈越来越接近零和状态
20世纪80年代国际学术界在分析中国地方精英时曾作过区域化研究[5],试图发现中国地方精英的不同发展模式,这些研究与本文讨论的主题相关。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程度与社会抗争的强度和频率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经济越发达,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对抗程度越低;相反,经济发展落后,这种博弈的对抗强度则明显增强。下面以乡村社会为例说明这种博弈关系。
乡村社会工业化的程度普遍较很低,产业结构单一,农业是其主产业,因此,农业资源就成了精英猎取的主要目标物。由于乡村社会的经济欠发达,社会分化程度相对较低,社会各阶层对资源的依赖单一。正因为各阶层都依赖于有限的单一资源,再加上民众没有能力制约政治精英占据和支配资源的行为,所以乡村政治精英与民众之间很容易因争夺资源(特别是土地)而关系紧张。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农民虽然承包了土地,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交易权,他们只是被动意义上的土地交易者,不具有定价权和谈判地位,只能获得土地交易获益的很少一部分;相反,政府在乡村的代理人却往往是土地交易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以土地公有为名,通过控制土地发包权来操作土地交易,假“集体”之名截留土地交易收益装入私囊。2003年,山东省齐河县将2,800亩即将收成的麦田强行改作商业用地,地方政府和官员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而农民获得的经济补偿却相当有限[6]。在资源交易过程中,地方政治精英获利的多少并不一定构成地方社会抗争最重要的诱发因素,关键问题是,他们基本上是依靠掠夺乡村大众所拥有的资源而获益,这种零和的博弈模式必然导致社会冲突。
在资源稀缺的乡村社会,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角色功能重叠的程度非常高,由于资源稀缺,经济精英大多选择政治化作为获取利益的途径,如果不依附政治权力,经济精英的成长往往十分困难。
结语
对于任何政治制度而言,政治秩序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无论这种秩序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保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对一个超大国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地方政治秩序的维持和建立有多种制度方式,比如地方行政权限的扩张等,但是,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市场与民主又从根本上要求削弱国家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通俗点说,“小政府、大社会”,让国民拥有一个自主和独立的公共空间,才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
如果国家将它全面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和角落的权力逐渐收缩,有什么力量能够替代公共权力的权威性,从而继续维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笔者认为,就地方政治秩序重建而言,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源。一方面,这个群体能动员和整合民间力量,保证政治共同体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能制约公共权力的非法和不当使用,缓解政治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冲突。不仅如此,独立的地方经济精英群体的存在,还能够成为遏制地方主义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言之,国家在推动市场转型的时期,应当考虑如何保护地方经济精英的正常成长,不仅将经济精英视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而且应当将他们视为政治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还原他们的民主功能。
【注释】
[1] 知识精英是那些以传播知识和技术为业的人群;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来看,经济精英主要是指那些收入和财富达到相当水平、在某一地区、行业、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具有相当支配力的人;文化精英容易与知识精英混淆,其实在这里文化与知识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主要指人类学意义上“符号结构”,文化精英是渊源于民间文化传统中的象征物,宗族族长、宗教领袖、家长等都是本文所指的文化精英。
[2] 陈军,“令人担忧的‘商而优则仕’”,载《工人日报》2004年2月10日第3版。
[3]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学术界对乡村社会宗族的复兴表示某种担忧,认为宗族的复兴一定程度上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潜流,如乡村基层组织的部分涣散、社会秩序的局部松垮、文化教育的滞后等(王沪宁,1991年)。但是,宗族的功能释放并未像人们担心的那样强大,它的社会整合力在市场转型前完全被政治组织的整合力所消解,而在90年代以来的市场转型中经济组织以及经济精英已成功地补充了政治整合力下降的趋势,而文化精英在乡村社会则衰落到完全意义上的文化象征。
[4] 类似的研究参见高勇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如何生活──关于失地农民问题的理论探讨”。该文指出:“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丧失了双重的权利:土地卖与不卖,不由农民决定;即使农民要卖土地,也没有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的权利。按照征地制度规定,因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采取征用的方式,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再以市场价格出让。而征地时的价格只是市场价格的极小部分,且这一小部分又由集体和农民两方面来分配,农民实际但手的利益并不多。”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4年2月2日。
[5] 1987年,西方中国学界在加拿大的Banff举办了一次题为“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的讨论会。提交大会的论文以明朝至1949年的中国乡村社会为研究对象,按地区提出了6种模式,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精英、东南部地区的社会精英、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社会精英、边陲地区的地方精英和边疆地区的精英,并比较分析了这6类地区社会精英的区别(参见周锡瑞、兰京的“中国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导论”,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8年夏季号)。
[6] “谁夺走我的麦田”,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载《南方周末》2004年1月8日。
【参考文献】
亨廷顿:《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
加塔诺·莫斯卡:《统治阶级》。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
莫里斯·梅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玛丽亚·乔纳蒂:《转型──透视匈牙利政党─国家体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李路路,“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6期。
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
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三联书店,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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