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生态文明
2.1 基本概念
所谓生态文明,既可以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三者协调发展、共生共荣的客观规律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也可以指以三者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讲,生态文明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不仅要求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求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和谐,更加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2 内涵及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是对现有文明的一种超越。从内涵上来看,生态文明既包含了人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意识、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等意识形态及其衍生形式,也包含了人类用于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同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具有显著的不同,即主张不断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更加强调要以尊重和善待自然为前提,不能肆意妄为,盲目蛮干。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是人类走出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沼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的“中国梦”的重要支撑和坚固堡垒。
2.3 “美丽中国”之路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逐步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相继提出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等一系列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举措。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得经济发展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到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曲折的科学发展之路。
3 马克思生态自然观对当今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3.1 转变观念,构建共生互赢的生存形态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自然界的生态失衡,与人类对自然无休止、无限度的征服、开发和掠夺息息相关,并通过全球变暖、土地沙漠化、水资源严重污染、雾霾频发等一系列生态危机加以表现,其实质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危机。人类应与自然界采取“和解”的态度,停止以片面地满足物欲为中心,破环生态平衡的行为,用知识和技术保护自然,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3.2 明确责任,树立科学进步的价值理念
要逐步摆脱单纯靠开发和掠夺自然以满足物质需求的思想,扬弃经济利益高于一切的传统价值观,以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更加关注人类的生存环境。要从法治的高度出发,加强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高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要加强道德教育和科普宣传,明确每个社会成员应该承担的生态责任,树立一种全新的生态价值理念,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自然的尊重和保护同步。
3.3 勇于变革,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要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促共进,建设美丽中国,就要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首先,必须转变“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模式,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形成可持续生产模式,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共赢”。其次,必须传统的以消耗大量自然资源为代价来满足物欲的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建立能够促进人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健康消费方式。最后,必须转变传统科技观,以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为最高价值取向,通过节约资源、开发和利用环保型新能源,努力避免生态负效应,实现科学技术的生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