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运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①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以马克思理论为根基的指导下取得辉煌成就,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的情况下,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我国更应借鉴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中提出的关于构建高效、廉洁和服务型政府的廉价政府理论,运用其中的普选制、监督制、罢免制与精简机构、公务员低薪酬等措施对于我国现阶段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马克思;廉价政府;民主;善治;廉洁
一、马克思廉价政府理论的产生及其基本思想
17世纪英国政治学家洛克指出,形成联合政府的最主要与最重大的意义就在于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政府之所以采取向居民产业税收的方式也是为了保持机构合理运行,但是“不论由谁掌握的政府,即是为此受有使人们能享有和保障他们的各种财产的这一条件的委托,则君主或议会纵然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来规定臣民彼此之间的财产权,但未经他们的同意,绝不能有权取走臣民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②由此,洛克从政府管理与公民财产权的角度论证了廉价政府问题。
18世纪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系统的廉价政府思想,他认为政府运行主要依靠人民缴纳的税收,因此在向人民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时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运行原则。政府需放开管制、降低行政成本。
马克思则批判地指出资产阶级提出的廉价政府只是维护其专制统治的思想武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为人民利益而存在的理论。在分析总结1871年巴黎公社的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对资产阶级国家廉价政府理论虚假性的批判,在《法兰西内战》中重塑了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现实的廉价政府理论。
(一)实行彻底的民主制,普选制、监督制和罢免制
马克思认为公职人员只能是人民自己通过普选制度选拔出来的管理者;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公开其工作内容,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不称职的成员实行普遍的罢免制。
1、普选制
马克思指出:“普选权在此以前一直被滥用,或者被当作议会批准神圣国家政权的工具,或者被当作统治阶级手中的玩物,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而现在,普选权已被应用于它的真正目的: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务员。”③巴黎公社推行的普选权则真正由工人阶级自己选举出代表。
2、监督制
马克思认为美国在腐败的泥沼中越陷越深,难以逃脱桎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两党轮流执政的过程中充斥着对所在职位的变相牟利与投机行为,“这些人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实际上是对国民进行统治和掠夺”。为了避免公职人员滋生腐败和提高公社的行政效率,提出巴黎公社的勤务员应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将巴黎公社的机关报刊信息公布给广大群众,实现公告、法令、声明等信息的完全公开。
3、罢免制
根据巴黎公社自行创制的法规:“法官和审判官,也如其一切公务人员一样,今后均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罢免。”政府的公职人员在取得管理权力的同时应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避免滥用权力,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代表人民利益的实现者,为真正的民主制度奠定基础,使人民成为真正的主宰者。
(二)降低行政成本,精简机构、低薪酬
1、精简机构
马克思指出:“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不但变成了巨额国债和苛捐重税的温床,不但由于拥有令人倾心的官职金钱和权势而变成了统治阶级中各不相让的党派和冒险家们彼此争夺的对象,而且,它的政治性质也随着社会的经济变化而同时改变现代工业的进步促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与此同步,国家政权在性质上也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变成了阶级专制的机器。”④因此巴黎公社取消了遍布全国的常备军和国家官吏,并通过推行地方自治适当分散权力,实现精简机构与职能转换,减轻税收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2、低薪酬
巴黎公社的公社委员不论职位大小、岗位职责,“他们所得的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⑤,国家高级官吏也没有任何职位与工资上的特权。低薪酬的规定并不是贬低公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而是为了体现公务人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体现的公共服务精神。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人员的选拔与任职只能依据其对于公众的服务精神与才能,体现服务型的管理范式,对于自身职责的明确践行。
二、马克思廉价政府理论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价值
马克思关于“廉价政府”思想为其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与思想基础。而当前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也同样需要借鉴其中的理念。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容来看,服务型政府应该以最大限度满足公众需求为主导,以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为核心,包括着对民主制度构建、善治理念的贯彻与廉洁形象的塑造。而马克思的廉价政府理论,推行普选制、监督制、罢免制与精简机构、公务员低薪酬等理念,将对于我国现阶段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参考,促使我国政府的改革与自我更新。
(一)完善民主制度打造服务型政府
1、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马克思指出:“普选制度是衡量工人阶级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充分征求民意,选举出符合人民利益的代表的机制。但是目前人大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履行上有所欠缺。作为公众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在双向沟通机制上的不健全,使得人大代表很难有效提出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意见。因此在人大机制的完善上:(1)应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对于候选人参加选举活动的合法性资格进行审查,对选举过程进行实时公开与民意测评。避免出现地方富商通过行贿受贿获得选票、取得代表资格,进一步扩大权势、收敛钱财的行为。(2)更加注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般立法实行普遍的听证会,尊重人民主权与意愿。以公众利益为向导,通过建立更加便捷的交流沟通机制,实行反馈机制,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实践,有效整合与表达各阶层利益诉求。
2、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不断更新
巴黎公社为了缩小政府职能和降低行政成本,推行了地方自治制度。其存在目的不是为了对抗国家政权,而是强调在法律或条例规范的情况下,中央机构应保障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力。因此(1)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制规定,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和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监督、议事与问责机制,引导、控制与规范群众参与政府活动,避免基层竞选中的违法现象、贿赂买票、操控选举等现象的出现。(2)理顺基层民主与基层政府治理的关系,重新定位现代政府角色,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明确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的权限划分。积极培养在市场与政府之间的社会第三部门,促进共识、共治、共享的网络管理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