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共同特质解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总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终极目标和内在要求。无论小康社会还是和谐社会都应该是一个以人为本、充满人文关怀、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共同受益的美好社会。
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共同务实性
所谓务实性,就是指构建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着重解决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与矛盾,所以,我们实现的小康还只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主要表现在: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愈来愈大,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等等。种种问题与矛盾都成为阻碍我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众所周知,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但是,如果我们不尽快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这些冲突与矛盾,新的冲突与矛盾又会出现,最终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产生影响。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文化还很落后的情况下,将始终存在着由于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到2020年将现在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变成较高水平的、社会各要素协调发展的、全体人民都过上比较富足生活的和谐的小康。
四、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共同全面性
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有一个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以及与这些经济政治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新了思维理念,着手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面建设全面发展的新型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拓展了我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内涵,着手从生产力层面、文化层面、生态层面建设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社会。我们可以从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概括的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比如:在经济方面,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使人民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在政治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在此基础上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文化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生态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更加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思维理念,并且更加强调社会各有机组成部分之间共同发展的和谐性与协调性,丰富了社会发展目标的内涵。因此,不管是小康社会还是和谐社会,它们所包含的都应该是一个经济、政治、科教、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等在内的复杂目标体系。虽然从字面上来看,小康社会更多强调的是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更多强调的是社会各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但我们绝不能否认,二者都内涵着全面性的统一。
五、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共同民族性
我们说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同具有民族性,主要是指它们都富有中国特色,深深印刻着中华民族的烙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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