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分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作为一个有着长期半殖民地经历的小农国家,节上的下流表演。这本是一个学校内部秩序的管理问题,至多也不过是日本师生不当行为在中国引起的一起治安事件。然而在反日、仇日情绪的刻意渲染下,对日本师生的不满急剧演变成了带有打、砸、抢性质的学潮,惊动了两国政府的高层,成为一起外交突发事件[4].

  在西北大学事件中,可以看到一些非常荒诞的现象,与1998年印度尼西亚的反华仇华暴行一样,日商投资企业被砸,无辜的日本留学生被殴打,留学生楼和西北大学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以至于后期的示威行动演变成了西北大学师生和防暴警察集体保卫西北大学的行动。“西北大学党委用了这样一个字眼,就是如果没有及时制止的话,它会成为西北大学的空前浩劫。[5]”这种暴民运动实质上是“义和团”精神的现代翻版,是“红卫兵行动”在21世纪的再现。

  在现代科技和特定政治文化的支持下,不仅中国的普通公民和民间小团体得以在BBS 论坛等地方找到了议论外交事务的机会,而且极端民族主义的鼓吹者们也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和匿名发言方式煽动激进行为和观念。一些极端民族主义者毫无顾忌地在网站上发表和转载反日、仇日的言论和文章,乃至于号召抵制日货、强攻钓鱼岛,有人甚至主张进行一场东京大屠杀,把日本妇女都强奸了,把日本男人都杀了。这样的言论在平面和音像媒体上是无法想象的。由于互联网成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的场所,有论者将这种社会现象称为“网络民族主义”[6].

  香港“凤凰卫视”著名时事评论员吕宁思在2003年11月4日的时事开讲栏目中说:“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强烈的感觉到一种现象,就是中日关系在民间很难冷静讨论。主张理性处理中日关系的言论,往往被民粹主义的热情所淹没,甚至为此常常出现人身攻击和谩骂,这些都是一个文化优秀的国家公民所应有的道德水平吗?中国最厉害一个词就是‘汉奸’,而这个‘汉奸’直接就和中日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上,我们包括凤凰卫视的几位评论员,不管是在讨论任何问题上,只要谈论到对日的关系,都有人被骂‘汉奸’的。但是,今天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讲清楚。我觉得在中日关系上这是一个很长远的问题,如果现在不把大家的理性的东西都调动出来,将来对中国并没有好处。[7]”

  中国政府并未像对待其它持不同政见者一样打击压制这些言论。原因之一是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部分建立在反帝反封建的理念上,抨击美国或日本符合正统意识形态的观念。而另一原因是,中国国内的问题成堆,积重难返,需要转移民众的注意力,于是在与国内政治不太密切相关的对外关系上让民间有一个发泄声讨的对象,就符合官方的利益了。因此在互联网上凡是出现批评国内政治的观点或涉及到敏感话题的贴子,很快就会被网站管理员依照政府的要求删掉;但如果网民们在互联网论坛上鼓吹反人类的种族灭绝行为,例如赞扬在美国制造“911”事件的恐怖主义行为,却不会受到来自官方的任何压力或指责。


 三、极端民族主义的民粹主义特点和暴力倾向

  在现代社会里,政治家们哪怕是那些从骨子里鄙视大众的最极端的精英主义者,都喜欢强调“人民”、打着“人民”的旗帜行事,因为以“人民”的名义似乎就占据了道德优越感和政治制高点。通过强调热爱国家(以及隐在这个抽象的概念之后的政治家)、热爱民族,政治家往往可以动员大批民众。在各种高举“人民”旗号的意识形态当中,极端民族主义最常用的是民粹主义,而民粹主义又与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有着血缘关系,至少在俄国和中国是如此。作为多数暴政的理论基础,民粹主义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理由;它排斥代议制民主政治制度,蔑视程序正义原则,是一种对宪政秩序及其性质的根本误解。在民粹主义者眼中,与其说人民是伟大的,还不如说人民被当作群氓来利用。民粹主义和极权主义都主张,任何个人的存在都要服从集体或群体,为了“人民”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随时可以而且应该牺牲个体的利益。民粹主义强调大众对社会政治事务的直接参与,鼓吹街头运动,却排斥程序民主和法治,因此它无法导致政治进步。当民粹主义的群众运动与极端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时,很可能引导社会走向动乱。

  在中国,民众用自发的游行示威来表达和直接参与对外关系的处理,表面上看是外交事务参与的大众化,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并不正常的局面。因为,民众们在政治参与的基本层面──国内政治的参与方面──事实上被剥夺了宪法赋予的权利,公安部门原则上不会批准学生自发组织的任何形式的示威游行,只有举着民族主义旗号反对外国的示威游行才偶然有机会上街成行。在涉外示威游行活动中,很可能有人会趁机渲泄情绪、做出过当行动,而这样的情绪渲泄本身可能包含着很复杂的动机,包括不满意缺乏基本政治权利等因素。

  在民主社会,只要法律许可而公民承诺并不危害社会或其它人的利益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公民就能享受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利;而在中国,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经批准就不能得到的,何况行政批准程序本身的目的就是阻止宪法的实施。中国的民粹主义式极端民族主义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以民族的名义,捍卫着这个剥夺自由的系统。也正因为如此,极端民族主义的鼓动才被容许。可是,由于被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影响的示威游行活动中,人们情绪的渲泄可能指向当局不愿意触及的话题,所以这类示威游行活动也经常被劝止。

  启蒙大师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这是唯一的一句在中国教科书中被反复强调的有关自由的经典语录,但恰恰是这段唯一被认可的经典,人们往往只理解了后半句。中国所缺少的是孟德斯鸠前半句话所言,而民粹主义所煽动的一些极端行动则恰恰符合孟德斯鸠的后半句话。

  真正的政治现代化只有通过政治民主化才能实现,以反对外国为旗号的极端民族主义街头运动并不代表政治现代化的进步,相反,它很可能被极权主义所利用,当年纳粹党煽动的排犹运动就是如此。在国内的BBS 论坛上常常有这样的帖子,句首是“是中国人就看”、“是中国人就不要删除”。西北大学学生的游行宣传单上也写着“是中国人就不要撕;如若撕之人人得而诛之”。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现象:似乎只要举起了极端民族主义的旗号,站在这个旗号之下的人就自动拥有了无限的权威,可以判别或剥夺中国公民的公民资格。在中国最大的商业网站新浪网上,每逢重大事件,如伊拉克战争或讨论巴以冲突的合法性问题,这些话题本来关系到人权主权孰高孰低的政治哲学命题,但辩论的结果总是呈现这样一个简单的结果,那些支持西方国家的网友被谩骂成“汉奸”、“卖国贼”。

  谁赋予极端民族主义的捍卫者们这种天然的权威和权利?他们有什么资格剥夺他人保留和发表其观点的权利?人类历史上总有一些人想举着各种旗号为自己封一个天然的无限权威,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无非在重复这种举动而已。极端民族主义自以为把握了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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