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主义与基督教之关系管窥(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主持國際公道呢?哪個「民族國家」敢於指望那種沒有擔保的國際公道而不是指望自己來保衛自己呢?
    對於中國人來說,「民族主義」是他們在近代遭遇列強欺淩同時又受西方思想啟發的結果。儘管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也不斷有「族類」之爭,但這種衝突既不是近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間的對抗,也不是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在內的社會整體的全面碰撞,因此其所激發出的類似「民族主義」的社會意識是極其有限的。中國人自覺的民族主義觀念產生於中日甲午戰爭之後的「保種、保國、保教」的時論中。張之洞將這三者的關係定位為「保種必先保教,保教必先保國」。7不過,這些觀念尚未置於「民族國家」的概念框架中來建構,即更多的只是意識到了自己的危機,而沒有瞭解到這種危機是一種特定的「民族國家」的時代處境所造成的。1902年《政藝通報》發表了確實的文章〈民族主義〉,其中「民族主義」被概括為「合一群,同道經、法律、風俗、文學美術,而組織一完美無缺之國家者也。」81903年,梁啟超撰文專門介紹了德國國際法著作家布倫奇利(J. K. Bluntschli,梁啟超譯為「伯倫知理」)的「民族」概念與國際關係理論,並對「民族」與「國民」、「民族」與「國家」的關係作了探討,還對中國應當實行「小民族主義」還是「大民族主義」提出了自己的主張。91922年,梁啟超在《中國歷史上民族之研究》中又進一步將「民族」與「種族」等概 念區分開來,並進而界定了「民族意識」、「中華民族」等概念。10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將「民 族主義」放在第一位。在1905年的《〈民報〉發刊詞》中,「民族主義」的主旨在於「驅逐韃 虜,恢復中華」,所針對的是滿清統治。111924年,孫中山將「民族主義」重新解釋為對外反對帝國主義,「使中國民族得獨立自由於世界」;對內主張國內各民族的平等。12這應是中國民族主義思想成型的標誌。近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更喜歡用「愛國主義」(patriotism)而非「民族主義」,至少說來,「民族主義」一詞不易跟馬克思列寧主義這種外來意識形態相整合。「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在當今中國已經被緊密聯繫起來,而「民族主義」則主要是新時期被翻新出來的一種學術語彙。馬克思列寧主義進入中國,客觀上模糊了中國民族主義的原有立場和價值。加上重開國門之後全球化浪潮的全方位衝擊,如今中國的民族主義,較之當初「保種、保國、保教」意義上的民族主義,已經相去甚遠,並且很難清楚界定了。儘管如此,面對西方強勢「民族國家」在經濟、政治、軍事、文化上的巨大壓力,中國的民族主義仍然活潑在中國人的心頭,仍然在起著激發熱情、凝聚人心、認同國家、維護民族尊嚴的作用。只要這個世界還是以「民族國家」為單元,只要這個世界還奉行弱肉強食的強權政治,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就不可能放棄自己以幾代人的屈辱和犧牲為代價向西方人領教來的「民族主義」。

基督教在華傳教與中國民族主義的碰撞
    據說,整部聖經有一處提到「中國」,並且只有一處。在以賽亞書中有這麼一段:耶和華說,「我必使我的眾山成為大道,我的大路也被修高。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秦國來。」13其中,「秦」拼為Syene或Sinim,傳教士相信,這就是指中國。1842年,美國長老會海外傳教差會派到中國本土的第一位傳教士婁禮華(Walter Macon Lowrie,或作婁理華)到達澳門,他就認為,聖經中的這段話就是神派遣他們到中國傳教的預言。14在聖經提及中國和婁禮華等近代傳教士來華傳教之間的漫長歲月中,基督教跟中國已經發生了許多實際的接觸。最初是聶斯脫利派(Nestorians)傳教士敘利亞人阿羅本(Olopen)於635年來到唐代中國首都長安,並受到太宗禮遇,使基督教(時稱「景教」)得以在中國傳播二百餘年,可謂盛極一時。但隨後的武宗滅佛株連景教,致其一蹶不振。1513世紀中葉,羅馬教皇的使者、傳教士以及蒙古西征擄來的基督徒相繼來華,使元代的基督教(時稱「十字教」或「也?可溫教」)傳播一度復興。但這種復興隨著元朝的終結而頓挫。16影響最大的可能要數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Mathew Ricci),他於1582年到澳門,1601年到北京,並供職於欽天監,近十年後在那?去世。他的工作使基督教(時稱「天主教」)得以被明末的達官顯貴和知識份子所瞭解和接受。這一影響延及清康熙時期,其時基督教信徒已達十六萬多人。1718世紀初羅馬教廷和清廷之間發生「禮儀之爭」,導致基督教在華傳播再度中斷。181626年,荷蘭殖民者向臺灣派遣傳教士,19這是基督教新教在華傳教的開始。接下來就該是倫敦傳道會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了,他是近代基督教新教來華傳教的先驅。他于1807年到達廣州,翻開了基督教對華關係史的新的一頁。20從那時到現在,近兩百年過去了。其間,基督教與中國的關係在一個更加複雜的國際交往背景乃至全球化背景上展開,並且跟中國近現代的命運交織在一起。如今已進入耶穌紀年的第三個千年了,這也是中國人採用耶穌紀年後跟廣大基督徒一起跨入的第一個千年之紀,這種情況也可看作基督教在華傳播一千三百多年後的一個意味深長的結果。在這個時候,著重考察一下基督教在華傳播跟中國民族主義之間的碰撞,比一般性地泛泛而論兩者的關係可能更有意義。
    在基督教跟中國的民族主義所發生的碰撞中,近代以前的碰撞跟近代以後的碰撞具有實質型的差別。近代以前,不論是武宗滅佛株連景教,還是禮儀之爭斷送傳教,碰撞的雙方都不是對等的「民族國家」,在中國這方主要是國家權力及其輿論支援,在基督教一方則僅僅是一個信教的群體。儘管其間中國方面有許多「華夷之辨」的輿論,顯示出了某種類似「民族主義」的特徵,但由於對手並不是一個對等的「民族」,即使傳教士背後的遙遠祖國也沒有被中國人看作可以跟自己國家對等的「民族國家」,更何況它們對事態也沒有發生太多實際影響,因而這類碰撞並不體現為「民族國家」之間的碰撞。如果比較一下近代以後的情況,我們就會發現,不論武宗還是康熙,在處理基督教問題時的心情要輕鬆、從容得多。鴉片戰爭以後的情況就不一樣了。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將傳教方面的內容寫了進去。1846年初,在法國人的壓力下,道光皇帝不得不正式宣佈馳禁天主教,發還教堂,懲辦「濫行拿查」教徒的地方官,21他的心情就跟武宗、康熙完全不同了。隨後,基督教(不論天主教還是新教)在近代中國的傳播完全合法化,這顯然跟站在其背後的「民族國家」在軍事、政治和經濟上的強大支撐密不可分。可見,在這一時期,基督教和中國方面所發生的碰撞才有了典型的「民族國家」間關係的意味,中國方面的反應才開始具有了「民族主義」的特徵。到了19世紀末,中國人的「民族」意識勃發,無論是民間針對基督教的「教案」,包括義和團運動中的「教案」,22還是士大夫階層的「保教」活動,都已經具有了較為明確的「民族主義」意識,其所反映或折射的是中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跟其他強勢「民族國家」之間的整體衝突。
    基督教跟中國的民族主義所發生的碰撞可以進一步分為兩個基本方面:一是本原性方面,即基督教作為一種宗教信仰跟中國文化中的有關內容的碰撞;二是相關性方面,即信仰基督教的個人、群體和國家在政治經濟利益、價值偏好和習俗傳統方面跟中國的碰撞。
    任何宗教信仰都以確認自己的信仰乃唯一正確之信仰為前提,而社會生活中實際存在的信仰狀況又是五花八門的。就此而言,即使不考慮信仰所牽涉到的政治經濟等因素以及民族國家背景,不同信仰在純粹義理上也有不相容的地方,發生衝突很難避免。利瑪竇在華期間曾寫道: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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