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从卡迪案看国际法的适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论文摘要: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的地区适用效力一直是国际法领域中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从卡迪案入手,试分析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与欧共体法律之间的冲突,以及尊重人权和集体安全之间的冲突。结合前任欧盟总检察长马杜罗和哈佛学者德布卡争锋相对的观点,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本文从软宪政主义角度为联合国的改革指明方向。
论文关键词:卡迪案 安理会 欧洲法院
一、背景简介
1999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267号决议(1999)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罗列出一份被怀疑资助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公民名单,并要求政府冻结他们的资金来源。2001年,制裁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将要被冻结财产的公民和组织的名单。于是,欧盟理事会采用了881/2002号规定执行了联合国的决议。卡迪的名字也被列在了名单上,因此遭受到了制裁。同年,卡迪向欧洲一审法院起诉,要求撤销881/2001号规定,因为其违反了欧共体条约的第230条的规定。881/2001号规定违反了“他的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和公平听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