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7、经营者选择机制不健全,经营绩效无从保证
  在国企改制的进程中,其企业经营管理者大多取决于行政配置,其结果是优秀的企业家人才难以通过市场竞争走上经营者岗位,业绩较差的现有经营者也难以通过市场竞争遭到淘汰。其根本原因是作为国企所有者的政府,既没有通过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来进行经营者的合理选择,又没有通过市场竞争法则来执行经营者的优胜劣汰,使得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更多充满了行政色彩,而非经济行为。加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升迁、变更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决定,而是取决于人事部门调动,其政治命运、事业前途与经营水平并不能完全统一。此外,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均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其收益未与其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和取得的业绩挂钩。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绩效,从根本上扼杀了企业家的产生。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
  1、实现股权多元化
  础上,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具体来说,可通过股权转让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以及多种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从而使国有资本与所有者到位的其他资本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强化国有资本经营者的运营能力和动力。同时,应大力提倡和推进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和法人化,进而使国有企业具备较强的监控能力和较高的监控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股权多元化过程中,要谨防一些企业以股权多元化改革为名,行掠夺国家财富之实的行为。
  2、积极培育和建立经理人市场,实现经营层的市场化
  2.1完善经理层选聘机制
  首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政府建立人才库,培育建立发达的经理层培育市场;其次,实行差额推荐,按公司招聘流程差额选举,为经理人的选择注入竞争机制;最后,由董事会聘任产生,以便更好的监督制约经理层的管理经营活动。
  2.2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经理层的激励机制,主要任务就是建立经理层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经理层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报酬要和绩效挂钩,经营层的收入水平应与公司盈利情况挂钩,采取货币性与非货币性双重激励措施。同时,绩效考核指标要具有公平性、客观性、时效性。完善经理层的约束机制,可从内部与外部环境着手。一方面,加强董事会及监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主动完成目标。
  3、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有效性的核心思想便是独立性和科学性,独立于股东大会和管理层,独立自主进行科学管理和决策。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改变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枝独大”、“内部人控制”的现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未上市国有企业中并没有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建议参照上市公司要求聘任独立董事,人数至少达到三分之一,另外建议要求聘任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1~2名。通过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可以确保董事会有效地行使其使命和职责,并在相当程度上促使管理层对股东负责,以保证治理的公平和效率。
  4、建立外派监事会监督模式
  外派监事会以“局外人”的身份独立发挥作用,做到和企业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确保了监督工作的公平和公正。重要的是,外派监事会制度要把对企业的财务核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相结合。加强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参考和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查,从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有序发展。外派监事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可与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将监事会监督与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紧密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值得关注的是,监事会监督还需要保证到位不越位,不能没有限制地行使监督权,随意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5、重新定位国资委角色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的初衷就是要实现“政企分开”,因此国资委不宜作为出资人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建议由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集团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来担任出资人角色,并从市场中聘任专业人士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这种形式是由已有的国有企业发展而来,实践证明,这是落实国家出资人代表的成功做法。另外,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实现出资人的角色。其次,国资委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要遵循法人治理的模式,建议要求备案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规章,从而通过约束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限及议事程序来实现监督,对于企业具体的日常经营不宜管得过细。
  6、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提高董事会独立性
  首先要明确董事会的核心地位,明确董事会的职能,理顺董事、监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应当改变政府直接选任经营者的局面,而让董事会拥有对经理层的人事任免权和待遇决定权。杜绝董事和监事职能被架空受制于经理层的现象,明确划分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董事长不得由总经理兼任,分解决策和执行职能,以保证董事会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结束语
  综上所述,推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不仅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十分重要,而且有利于减少市场风险,保持金融稳定。良好的治理结构有助于为国有企业的有效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有益的环境,我们希望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中介机构一起配合,共同为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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