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浅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论文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之一,各类建筑工程是由施工企业完成的,其中关系国计民生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大型、基础性工程大多是由国有大型施工企业负责施工完成。因此,搞好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对于保障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效益,确保相关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以及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转,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分析国有大型施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对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如何从制度、机构和人员方面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企业法治水平,从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国有大型施工企业 法律风险防范 制度 机构人员

  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经常承接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公认为专业性特点最为突出和法律关系最为复杂的一类合同。从合同的订立和谈判程序开始,就涉及大量的专业问题。不仅如此,在施工过程中还涉及场地的租赁、物资采购、机械设备的租赁、劳务分包和融资、贷款等,这一系列的过程涉及众多而复杂的法律关系。另外,在建筑市场中,与建设单位相比,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低下、关键性人才匮乏、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此外,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因其特殊的地位和起的特殊作用,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度较高,也受到更多的社会规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日益规制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保护、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社会性规制成为必然趋势。因此,国有大型施工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应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国有大型施工企业要搞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当从制度、机构、人员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相应的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并配备具备相应资格和数量的工作人员。

  一、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科学、专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将会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保护经营成果和获取经营利润做出重要贡献,国有大型施工企业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首先要从制度入手,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制度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查制度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最重要的作用不是事后补救,而是事前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做好风险预防,要在企业作出决策之前就对有关决策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对公司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并对决策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然后在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从而保证公司决策的合法性,避免公司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应尽可能早地进行,最好能在重大经营决策作出之前,如果因种种原因,导致难以在事前或过程中进行法律审查,应在决策作出后,实际执行之前,对决策涉及的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尽可能地避免企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二)授权管理制度
  企业的经营和活动最终要以自然人为载体,由自然人具体实施、完成,企业对外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委派企业的员工或委托企业以外的人员来具体操作,因此,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授权,授权管理不够严谨会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搞好授权管理首先要做好企业印章的管理。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常常不仅有公章,还有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因此,要明确印章的保管人员及盖章的审批权限,避免随意盖章和在空白文书上盖章。
  其次,搞好授权管理还要加强对被授权的人员的管理。一方面要对被授权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素养进行把关;另一方面,授权的时限、权限、对象要明确,避免含糊不清。
  第三,搞好授权管理应控制项目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常常授权项目部刻制或管理项目印章,项目印章的数量和使用率可能远远高于企业公章和专用章;因此,对项目有关印章的刻制应当严格控制,对用章的管理应当仿照对公章和专用章的管理制度,杜绝私刻滥用。
  (三)合同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是合同经济,企业对外经济往来主要以合同的形式进行,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企业整体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善以下几项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
  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避免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重大合同前,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应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做出相应判断,并提出书面意见。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最多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类合同应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还要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应重点审查承包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2.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会签
  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门负责起草文本,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后,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报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一般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3.合同签订后的履行和变更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要把合同副本发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正本由合同管理人员及时入账登记、编号、归档。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根据合同要求的期限及时列入生产计划、采购物资、收付货款,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经办人员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变更和解除手续。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