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西部地区法治文化与法治城市建设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论文摘要]法治城市的基本特征是有序化、公信度、民主性和自由度。法治文化奠定法治城市的思想基础,法治文化培育是法治城市建设规律的必然要求,我国西部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相对落后,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民间组织、法律职业群体和广大民众等主体的积极作用,建设法治城市。

  [论文关键词]法治城市 法治文化 建设

  一、关于法治城市和法治文化

  (一)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二)法治城市的概念
  法治城市是现代化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课题,是指在城市实行依法治理,确立法律在城市社会调整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它实现了对城市社会关系基本领域的全面控制和调整。法治城市建设实行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实现在城市社会中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城市要建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等。
  (三)法治文化的概念
  法治文化是指存在于特定环境中的,与法治紧密关联,体现着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的进步文化状态。

  二、法治文化与法治城市建设的关系

  法治城市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理想状态,建设法治城市的关键在于人,一切法律都要靠人来执行和遵守,才能产生法治的效果,人是否能够守法,既取决于他所具备的综合素质,更取决于城市法治环境。
  (一)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
  法治城市的内涵关键是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是否在法
  治的框架内依法、规范、有序、自觉的运行。城市法治文化是一个城市全体市民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城市和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奠定法治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
  在任何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成败和效果总是取决于其自身特定的文化环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并非我国社会的主导性秩序模式,人们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我国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使我国成为了“熟人社会”,人们依赖社会的程度不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体系内,交易各方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范内进行,按市场规则办事。法治,作为最好的城市生活制度安排,需要有相应法治文化的支撑,法治城市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法治文化建设。
  (二)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必然要求
  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个矛盾,就是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矛盾。法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是否能够依法,既取决于他所具备的综合素质,更取决于社会整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关系着广大民众法治意识、法治情感的培育,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与法律制度同样的作用,因此,只有当法治文化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催生出法治建设的丰硕果实。
  (三)法治文化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在推进城市法治化的进程中,首先要普及必备的法律常识,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法治的权威、法律的信念、法律的理念、民主的意识、人权的意识等。有了这一系列意识,才能有效推进法治建设,没有城市社会主体的法治意识,就不可能有城市的法治氛围。当今社会存在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现象,就是因为社会缺乏应有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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