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推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1

 

  [论文摘要]近年来,笔者所在院把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既不突破法律框架,又积极采取新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章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谈谈检察机关如何推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检察 社会管理 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近年来,笔者所在院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坚持思路创新,主动承担起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

  (一)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促进我国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机制
  为改善广州市番禺区水环境,广州市番禺区委、区政府决定将河涌综合整治作为区政府“惠民一号”工程,加大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力度。2009年至今,在番禺区的治水大背景下,笔者所在院抓住发展机遇,锐意创新,拓展职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2009年3月,笔者所在院就一宗染整企业偷排废水造成海域陆源污染一案,首次以原告身份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全省第二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10年6月,笔者所在院再次以原告身份向番禺区法院提起一宗诉番禺某五金厂违法排污导致水域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全省首宗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笔者所在院在2009年成功提起首宗的基础上,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抓住实施迎亚运“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工程的契机,继续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两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笔者所在院大胆探索调查取证权、被告出庭应诉、组织“两员”观看庭审、判决有效执行、内外宣传到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与政府信访维稳窗口直接衔接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工作开创广州市先河
  为推进民行业务迈上新台阶,笔者所在院积极发掘案源,拓展新业务。2011年笔者所在院主动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商讨合作开展新业务,正式签订《使用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意见》。笔者所在院能够直接采用区委政法委的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查询人民群众到各镇街信访维稳中心进行申诉的情况,从而多渠道地发掘案源,更多更好地拓展民行业务。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引导人民群众到正当、有序、可控的司法程序解决申诉问题。。

  二、坚持机制创新,延伸触角,拓展功能

  (一)驻广州大学城检察室全力打造四个服务基地
  2009年8月,笔者所在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精神,不断前移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阵地,经过充分调研,成立驻广州大学城检察室。围绕“民生检察、为民服务”的工作要旨,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为民、宣传、服务工作,为大学城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打造了服务基层的“四个基地”。
  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司法需求,打造法律咨询服务基地。每周定期安排检察干警在大学城接待民众来访咨询,及时受理、认真答复民众的举报、控告、申诉和法律问题咨询。检察室积极打造“阳光检务”窗口,在接待厅悬挂指引清晰的宣传栏,放置内容详尽的法律宣传手册,使来访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检察院和检察室的基本职能、有关程序等情况,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来访。值班干警耐心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为急需解决法律纠纷的民众阐明法律途径和方法,协助排解纠纷与化解矛盾,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阵地延伸至广州大学城,切实做到工作联系在基层、调处案件在基层、化解矛盾在基层。
  二是着力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打造大学生帮教基地。广州大学城拥有十所高校,在校师生达17万多人,是华南地区高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交流的中心,是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城市新区。针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警示教育,正确引导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检察室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室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进高校,主动联系各高校保卫部门,组织了数名主诉检察官先后为中山大学、广州大学、星海音乐学院等多所高校共6800多名本科、研究生新生,作了多场题为“大学生自我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法制警示教育讲座。主讲人从笔者所在院办案实际出发,收集了大量的典型案件,总结了多方面的教训,有针对性地讲述了大学生应如何远离违法犯罪,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这是笔者所在院首次面向广州大学城高校新生开展集中宣讲式的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得到了师生们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制效果。
  三是着力推动检学交流,打造大学生实习基地。检察室秉持创新思维,充分利用广州大学城拥有多个法律学院的资源优势,把促进检学研交流作为检察室的主要职能之一。致力于以检察机关丰富的实践素材和高校雄厚的法学调研力量为依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检察机关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之间学术交流、教育培训及成果共享。加强检察学术论文和理论课题的合作开发,并逐渐扩大检学交流的平台。
  (二)廉政教育基地品牌效应凸显
  笔者所在院在保持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预防工作也同步跟进,通过积极探索对职务犯罪惩治、预防、教育“三位一体”的新模式,于2010年10月底成立了广东省首个由基层检察机关创办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运行半年来,至今已接待参观人员175批6500人,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医疗系统、建设行业、镇街及村两委等人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在全面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宣教职能,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发展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全面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宣教职能,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发展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力打造了具有番检特色的预防警示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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