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做好招投标公证服务的启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1


  论文摘要 公证作为服务监督的重要环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着确保公正公平,实现招投标阳光工程的司法保障作用。公证机构的一项职能是确保招投标活动能够按照公平、公开、诚实信用、择优中标的原则进行,减少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平,从而维护招标的严肃性,维护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论文关键词 招标投标 公证 阳光工程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公证机构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特点日益显著,在招投标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证机构如何防范风险,顺利实现监督职能,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推动招投标阳光工程,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

  一、公证介入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性、合法性

  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单位的申请,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投标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有关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1条(五)项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招标投标事项。招标投标是一项众多单位参加,程序复杂严谨,充满激烈竞争的重大经济活动,这项活动一旦开始,各方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防止招标过程中各种违法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出现,招投标双方都迫切需要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此时参与进来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够按照公平、公开、诚实信用、择优中标的原则进行,是当事人都普遍采取的一种简便、有效的自我保护的法律手段。因此,我们对项目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把控,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系统梳理,对各环节风险点的识别至关重要。

  二、公证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审查、监督、防控风险的作用

  招标公证程序主要分为受理、审查、现场监督和出具公证书四个阶段。在实践中,这四个阶段在招标投标公证中并非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衔接、贯穿始终的全过程。整个招投标都要把握“公开”的原则,要求招标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开标结果公开。公开的基础上要强调“程序”二字,因为结果的合法,是建立在各个招投标环节、细节程序合法的基础上。
  (一)缜密审查、严格把关、强化受理阶段风险防范
  审查环节非常重要。《公证程序规则》第51条规定:“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笔者认为除严格审查《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第九条规定的需着重审查的事项,还要重点把握住两项审查:一是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现在申请人大部分由原来的业主申请变成招标代理公司申请,所以在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资质证书等基础材料时,最重要的是要招标公司的中标材料,因为现在的招标公司代理项目招标由原来的指定代理变成现在的中标代理,招标公司也需要经过投标、开标、中标后才能取得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二是对招标项目的程序性审查。主要审查:公开招标的,在招投标网上发布的开标时间的确定是否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即开标时间),最短不少于二十天,如果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也必须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天前。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审时度势,把握细节,确保招投标的公平诚信
  投标人资格的审查一般是由招标代理在出售标书时就已经审核,笔者认为公证员审查的重点是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时间不符合招标人的要求、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标书时,双方对保证金的递交时间的确认,应根据双方提供的银行汇款单来确认。其次是对可以接收的标书是否密封完好的审查。这项工作一般是由公证员进行,大部分开标会议议程中有一项就是“由公证员宣布标书密封情况”的安排,此时需要提前了解招标文件上关于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标书的密封条件,如在标书什么位置上加盖“密封”章才算密封完好。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投标单位用单位公章密封文件的,是应该废标的,因为投标时递交的文件不能体现具体某一个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因为招标文件规定了标书的截止时间,但并不规定递交标书的起始时间,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前几天递交标书,接收标书后信息外泄,容易出现被修改投标报价风险,这也是招投标中“公平”体现。第三是对投标截止时间的监督。要求公证员严格把握接收标书的截止时间。为了避免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时间出现误差,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拨打北京时间的报时电话“12117”,打开免提,提示大家截止接收标书的时间。对投标时间的把握是控制投标、串标的一个最大的风险点,每延误一秒就有可能存在因为投标底价泄露致使施工单位修改报价延误递交标书,或者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投标价控制整个平均报价,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如果接收了这些迟到的标书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违背了的公平原则。投标时间截止后公证员要核对标书的接收情况,报名多少家,递交了多少家,要做到门清,如审查投标单位是否达到三家、各标段有多少家、投标单位对这个标段中标价等等,所有投标单位和业主在开标时基本根据这些信息就能算出自己中标的机率有多大。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