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正确的廉政导向
针对近年来玉林检察廉政建设现状,坚持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毫不放松地加强自身监督,拿出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来监督自己。
(一)领导率先垂范
玉林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会、检委会、院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作用,认真听取其他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意见并接受监督,在工作中坚持“三不”,即不单独会见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的宴请、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的钱物,以此勉励和垂范全体检察干警。
(二)注重廉政教育
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周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廉洁守纪讲评日活动;举办“检察文化周”系列活动等形式,强化干警内部监督意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领导岗位的廉政建设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科学运行;推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掌握不良苗头,及时处置和纠正。
(三)健全监督机制
切实把管人和管案结合起来,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广西全区两个“率先”,率先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所有案件管理中心全部获批复成立,并率先实现全部投入运行;健全完善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反馈机制,筑强外部监督防线。对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坚决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四)打造检察廉政文化
充分利用办公楼的楼梯间通道、电梯间以及各楼层倾力打造玉林检察廉政文化长廊,凸显文化育检特色。检察廉政文化长廊以“反腐倡廉、廉洁从检”为主题,以“公正、规范、创新、卓越”的检察核心理念为目标,按照“一层一主题”的思路,共分为警钟长鸣、廉政警示、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拒腐防变五个部分,让干警在廉政文化的熏陶下锤炼人格品质。
自2010年以来,玉林市检察机关无一检察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莫文秀组长到玉林视察指导工作,对市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
五、坚持正确的个案处理导向
始终做到依法办案、公正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办的每件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宽严相济、客观公正,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2011年玉林市检察院所查办的2件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5件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整体案件质量在全区检察机关名列前茅。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处理案件,确保良好政治效果,尤其是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在拟作出是否立案、批捕、起诉、抗诉等决定的每个环节,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坚持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单纯地解决个案问题,更注重通过个案的处理,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良好社会效果,2010年以来玉林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检调对接和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说理等工作机制,改善了执法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04件,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并贯穿在执法办案活动的始终,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坚持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