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政治参与受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影响,造成政治参与无序化、低效率
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是维系政治体系自身结构稳定的重要因素,和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需要健全的制度体系作保证。应当说,中国已经非常重视有关互联网的制度建设,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起到现在,国家出台了近50个相关的规章和条例,对规范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不仅尚没有专门用于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法规,而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管理、欺骗性信息惩治和责任追究等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或缺失,都是造成网络政治无序参与、参与低效率等问题的因素。
三、规范和推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对策
(一)加快经济的均衡发展、拓宽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夯实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物质技术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状况制约着政治参与的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可以为政治主体参与政治生活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及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催生了主体的自由竞争、平等、参与、权利意识,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主体的竞争和参与等技能,而这些意识和技能则是决定政治参与主体具有现代化的参政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尤其要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差距,为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均衡的资源保障。特别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划中,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推动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尤其要给予西部欠发达地区更多的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帮助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信息素质,尽量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网络政治参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塑造和培育新型网络政治文化,切实增强公民政治参与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和质量
首先,塑造和培育新型的网络政治文化,即创建符合网络时代特点,支撑现代民主社会政治发展的参与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指公民抱有不过分的参与热情,对合法的权威也有充分的尊重,同时积极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它特别强调“民主”、“参与”、“和谐”等思想。强调“民主”意味着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追求平等,人人皆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依循多数人的民主原则来进行政治决策。树立现代的民主观念,重要的是要培育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树立依法争取、维护和实现自己政治权利的意识。强调“参与”意味着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始终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来源于并受制于人民。因此,要增强每一名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他们自觉将个人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切实担负起国家、社会赋予的责任义务。强调“和谐”意味着在公众政治参与活动中,可以各抒己见,求同存异,并通过协商来解决各种内部冲突和矛盾。
其次,加大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力度,切实提高公民的政治常识和文化素养。只有这样,公民在网络参政时才能正确地甄别和对待各类信息,全面客观地看待和分析问题,合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利益诉求。在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中不断锻炼和提升参与能力和水平。
再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推动公民网络参政的理性化和自律化发展。网络道德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豑这就要求我们对公民积极推行网络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加快构建完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使民众将网络道德修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客观理性的态度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
另外,政府在大力提倡和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同时,也必须督促政府官员摒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树立起“为民执政”、“服务人民”的公仆思想,正确引导和推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确保真正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构建完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制度机制建设,疏通公民政治参与途径
首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网络政治参与的信息环境。各级政府机关不仅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府的有关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有关政策决议、公众的参与途径与期限等;而且要建立健全跟踪考核评估机制,由上级政府组建工作组对下级政府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其次,加快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体系建设,推动网络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既要建立综合性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网络保密与认证、网络政治参与权利的行使与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又要建立健全包含信息采集与处理、虚假政治信息鉴别与惩治、网络参政身份认证等内容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