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特有的传播形态冲破了传统上政党对信息的垄断权和解释权,舆论多元化已成为网络时代的主要特征。基于此,西方政党采取诸多措施应对舆论多元化的现实,努力实现对舆论的引导和控制。一是建立相关的媒体跟踪与反馈机制。网络具有强大的搜集和整合信息的功能,西方政党通过对媒体的控制达到实时掌控社会舆论动态的目的。德国基民盟专门设立"媒体快速反应工作组",全时跟踪和监控网络上涉及本党的媒体信息。媒体跟踪与反馈机制旨在维护本党的正面形象,宣传本党的纲领与政策,对网络上关于本党的负面信息进行搜索,并采取措施"对冲"负面信息。二是运用软手段与硬手段相结合管理网络。在西方政党政治中,政党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与控制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诸多措施实施得以体现。美国采取以软性为主的舆论控制与引导,在网络发展之初一些计算机协会与网络自律组织就相继成立并制定行为自律规范;在用户自律方面,各大网站制定张贴规则,供张贴者自律,并接受网民针对违规信息的举报。相比之下,德国主要以立法的途径,通过硬性管理来规范网络舆论。
1997年6月德国出台世界上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的法律《多媒体法》,并且是发达国家中第一个对互联网不良言论进行立法的国家[11].三是与新旧媒体保持合作态度。
与新旧媒体合作既是宣传本党形象的需要,也是提防对手负面宣传的需要。信息化条件下新旧媒体都是信息的传播源,如美国总统为了竞选需要,利用网络平台筹集的资金向广播电视购买节目播放时间,并在美国三大有线电视付费节目中播出,为自己竞选总统造势。此外,党报党刊是传播党的声音的工具,一些西方政党在对党报党刊进行改版,增加特色栏目、互动版块的同时,又推出党报党刊的免费电子版和网页版。
(四)搭建网络平台,发挥媒体监督
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的公器,在监督政党与政府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因此,西方国家将大众传媒视为与立法、行政、司法并列的"第四种权力",与官僚、政党和利益集团并列的"第四种政治势力".一是推行党务政务公开。
运用网络公开政党信息,网络为民众获取信息提供技术支持,使得民众监督政党成为可能。西方政党为了竞选的需要建立政党网站,设立电子论坛,将需要监督的干部进行造册登记,在网站上设立财务专栏,使党内经费的运行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德国社会民主党顺应建立"网络党"的需要,将党的政策、领导人的言论、活动和党内的政治生活公布于政党网站,党的详细会议记录也可以从互联网上获取。二是建立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先后通过了《电信法》、《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等约130项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韩国早在2005年10月就发布和修改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规,旨在治理网络谣言、打击网络暴力以及方便警方办案。三是民间反腐网站监督政党活动。防止腐朽既需要政党本身从严治党,也需要其他政党和民间力量的介入。为了追究印度腐朽的根源,班加罗尔非营利组织建立了ipaidabribe.com(译为"我被索贿了")的网站,掀起印度普通民众通过民间网站反腐朽的高潮。
以大型文档泄露及分析而著称的Wikileaks(维基解密或维基泄密)网站,没有设立总部和传统的基础设施,依靠服务器和一些国家的支持者运行,旨在揭露政府及企业的腐朽行为。
三、西方政党应对网络时代的举措对加强我们党的建设的启示
虽然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党情国情不同,但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政党发展服务是共同的目标追求。我国如今已成为网络大国,网络活动成为人们主要的活动方式,运用网络加强党的建设是大势所趋。
(一)树立媒体执政的理念
美国白宫发言人最早提出了"新闻执政"的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宣传统治"不同,它主要是指政府通过运用新闻来提升政府形象和执政公信力。在网络环境下,新闻脱离不了媒体的运作,从这个角度看,将新闻执政的覆盖面扩大到媒体执政的层面,或许更能反映当今时代的特征。一是认识新闻媒体的价值,把网络媒体视为党执政的重要资源。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执政资源,可以为我们党的执政活动、执政目标服务,可供我们调遣、支配与使用。二是坚持党管媒体与遵循媒体自身发展规律相统一。一般而言,新闻媒体的运行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追求盈利模式和广告创收模式,以时效性、邻近性、重要性、新奇性和负面性等作为新闻价值的标准;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资金、政策往往受制于政府,一些权威信息源来自于相关部门,使得新闻媒体在两面博弈中生存与发展[12](P82-83)。这就要求网络媒体的发展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使其承担党的"喉舌"功能,传递党的执政理念,同时又可以使其发挥社会监督的哨兵功能,监督公共权力的良性运行。
三是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水平。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在面对信息化大潮时缺乏必备的媒介素养,表现出"知识恐慌"、"本领恐慌"、"能力恐慌",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技巧,为此,应该完善党的干部培训与任用制度,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与任用考核之中。
(二)增强利用网络服务群众的意识
当前网络活动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党必须顺势而为,增强运用网络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坚持走网络群众路线。网民是网上的群众,是群众的一部分。因此,党政领导干部需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及时关注网络舆论发展动态,搜集网络民意,把网络变成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工作质量的新平台,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需要创新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了解和掌握"网言网语",适应网络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做到变"高位灌输"为"平等交流",变"被动回应"为"主动互动",变"作风简单"为"优质服务"[13].
二是推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信息发布的网上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务政务信息,发挥网络联系党与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推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常态化,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保证新闻媒体发声通道顺畅;建设一支适应新闻媒体方面的专业队伍,支持媒体需要的硬软件建设,为党的新闻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三是努力消除数字鸿沟,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从我国目前网络发展状况来看,东部地区的网络发展水平高于中西部,城市高于农村,这种网络参与主体的结构性失衡严重制约广大群众平等地利用网络开展利益表达。为此,需要开展经济扶贫,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及教育资金的投入,鼓励优秀人才流向经济贫困地区,逐步活跃中西部的经济;开展信息扶贫,将信息技术发展纳入落后地区发展规划之中,放宽接入条件、硬件设备等方面的条件,开展网络等新媒体技术的培训等,改变我国中西部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信息占有不对称的状况。
(三)提高党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
转型时期的中国,异常活跃的网络舆论成为观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提高党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一是正确认识网络舆论与现实舆论的关系。网络舆论是社会现实或真或假的反映,不能完全反映社会民意。同时,网络"意见领袖"会影响网民对社会议题的选择,进而影响现实舆论。因此,我们需要辩证包容地看待网络负面舆论与非理性言论,分清网络舆论的主流与支流。二是牢牢把握党对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与话语权。对于网络意识形态的引导,既要考虑网络舆论多元化的现实,也应考虑网络舆论应遵守的底线;既要顾及网络舆论差异化的现象,也应坚持我国主导意识形态的一元性,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引导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网络舆论发展。三是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在网络上传播的广度与深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是意识形态的重要体现,国外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出了尝试,实现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成果以电子的形式获取,出现纸质图书销售额下降,而网络电子书刊销售额上升的局面,"英国是欧洲国家中数字出版业最发达的国家,2012年出版业销售出口额达50亿英镑,其中纸质图书销售额较上年下降2%,而网络电子书销售额增长约50%"[14].四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例如,建立日常的网络舆情监测与跟踪机制、网络舆情分级处置机制和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等。
(四)加强党对网络的监督与管理
有法可依、依法治网是有效维护网络秩序的关键。加强网络立法与监管对于维护网络秩序、实现党和群众网上网下良性互动大有裨益。网络活动良性开展需要做到价值引导与规范约束并重,既要注重对网民上网活动的引导,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又应注重对网民相关网络行为的立法,使网络活动有法可依。一是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网络媒体立法的重要性。在网络领域拥有技术优势的美国,早在2005年就在国防部公布的《国防战略报告》中明确将网络空间与陆、海、空、太空放到同样的位置,列为美国维持决定性优势的第五大重要空间。"截至2013年年初,全球网民数量达到24亿,其中22.4%来自中国"[15],在我国网民数量巨大而网络技术相对落后的背景下,应将网络安全放到与领土安全、领空安全和领海安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从顶层设计的高度谋划我国网络发展,这是确保我国网络整体安全的根本。二是建立一套保障网络活动有序运转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出台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共有八十余部,但仍存在部门之间监管边界不清、相互交叉重叠的现象,立法活动出现重事前轻事中与事后、重原则轻操作等问题。因此,应加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之间的合作,以及法律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