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革命初期的文献中,他虽早已提到“天下一家,共享太平。”(《原道救世歌》)“今幸上帝大开天恩,差天王降凡,作天下万国太平真主。”(《颁行诏书》,见《太平天国印书》第一一二页)又在永安时发布诏旨中曾说:“万方万国万来朝,万山万水万飘遥,万里万眼万钻至,万知万福万功劳。”(按:这首诗又收集在《天父诗》中列为第十首,在天历戊午八年的《天王诏西洋番弟》中又重复抄录。)但当时还提得不很普遍,也并没有加以强调。
洪秀全“万方来朝”思想的发展的标志,也是在天历戊午八年颁发的《天王诏西洋番弟》。其中明确地指出:“爷哥带朕坐天国,大显权能坐天堂,建都天京开天国,万国臣民朝父皇。”天历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的《天历每四十年一斡旋诏》中又说:“诚以天国、天京、天朝、天堂,乃爷哥带朕作主之天国、天京、天朝、天堂,合古今前后天上地下人间为一大统,故天历流行,永无止息,普天大下,万郭万代臣民,同享爷哥真福,在世升天永活威风无了期。”在此后的许多诏旨中都曾反复提到这点,而且在后期的一方太平天国金玺和另一方玉玺上,更刻上“万方来朝”的字样。值得注意的是,在后期的《天王诏旨》中对西洋人的称呼也曾有过一些变化。以前,开头多使用“朕诏×甥×胞……内外众臣知之!”的格式,未提西洋人。后来在天历辛酉十一年的几通诏旨中就加上“暨西洋众弟妹、众使徒、内外众臣民知之!”后又改为“西洋同家众弟妹、众使徒、中西一体众臣庶选民知之”和“普天大下同世一家所有众臣民知之”。这样一些变化,可以说是“万方来朝”思想的具体反映。在洪秀全的心目中,西洋人是来“朝上帝”的,也是来朝爷哥所带的“朕”(暨幼)的。天国已经降临,天京即是“也露撒冷”(即今译耶路撒冷),“万方万国万来朝”正是遵从上帝的旨意。天王下达的诏旨不仅是晓谕已经来朝的“西洋番弟”,而且也是要使“普天大下同世一家”的所有“众弟妹、众使徒、众臣民”一体知晓的。他的这种“万方来朝”思想,并不是所谓“维护民族平等”的思想,恰巧相反,是把外邦当作藩属的封建等级思想,与封建帝王所谓的“四夷宾服”的思想并没有根本的区别。特别是在《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中说:“天下万郭人民归朕管”,显然是已经直言不讳的了。
必须指出,洪秀全的“万方来朝”思想,是和洪仁□的看法有矛盾的。在《资政新篇》“法法类”的条文里,在谈到英吉利的国情时,洪仁□写道:“凡于往来言语文书,可称照会交好、通和、亲爱等意,其余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且招祸也。……如必欲他归诚献曝,非权力所能致之,必内修国政,外示信义,斯为得尔,此道实为高深广远也欤?”(《太平天国》第二册,第528页)《资政新篇》是天历己未九年颁行的,而洪秀全在天历辛面十一年前后的诏旨中,以及在新刻的金、玉玺上都还大书“万方来朝”字样,正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之间是有着根本分歧的。因此,洪仁□在他的《自述》中所说的“在一八六一年(天历辛酉十一年)至六二年之上半年,我掌处理外交之事,直至有某事发生令天王不悦,乃令我移交章王掌管之。”这里他是不是说出了他被黜职的直接原因,还很值得怀疑。难道一位深受重用的“爷爷生完家军师板荡忠臣,可为万世法”(《封干王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四六页)的首脑人物,只因为外交上的某个偶然事件,就被从此革去实权了吗?我们认为,二人在思想和政见上的不合,才应该是主要的原因。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洪秀全在进入天京以后,“永不出宫门”,长期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封建等级思想日趋严重,欲保住既得利益而又无法达到,面对颓败的局势而又无力挽回,因而只有“笃信于天”,用一整套宗教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这样的结局,是不足为奇的。就洪秀全本人来说,尽管他有严重的帝王思想和迷信思想,但他毕竟还没有完全蜕变为一个封建皇帝;太平天国政权也不能说就是与清王朝一样的封建政权。只是这些成份是一步一步地逐渐加深,甚至已达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太平天国革命的失败,洪秀全是应直接任其咎的。在金田起义一百三十周年的今天,我们以这段历史作为借鉴,对于清除我们思想上存在的封建主义残余,是很有教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