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对知性的正面功用也许太过忽视。比较通达的看法可能是这样的:正如不能只看见科学的价值而看不见宗教的价值那样,也不能只信赖经验实证而不理睬先验(心灵)实证,或者只怀疑直觉的可靠性而对感性、知性信之不疑;正如在探索科学真理时用“物证”、“外证”比较奏效一样,在体悟人生真理时,用“心证”、“内证”比较恰当。进而言之,如果通过经验实证建立起的真理能够配称真理,通过心灵实证把握到的真理至少也同样配称真理。
心灵实证把握到的真理是:自然世界之上还有超自然的精神世界存在。由于精神世界也是“天造地设”的,不是出自人为的构拟和外铄而有的,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自然”。又因为此种“自然”粹然至善,寄托着人生的意义,昭示着宇宙的光辉,更具根本性,如朱子所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那样,所以这种“自然”与经验性的自然相较,是更高一层的,不妨称之为“高层自然”(higher nature)。用中国哲学术语说,就是“气质之性”之上的“天命之性”。经验性的自然世界与人的气质之性对应,“高层自然”或先验的精神世界与人的天命之性对应。更具体地说,气质之性源于自然、依于自然、同于自然并趋向自然——这是自经验层而言的“天人合一”;天命之性源于天理、依于天理、同于天理并趋向天理——这是自先验层言“天人合一”。
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这“几希”所指就是天命之性。天命之性虽然几微依稀,不像气质之性那样,块然赫然,可触可感,但由于它是人禽之辨所由判、希圣达天之所据,乃至治国安民所由基,因此,决定“人之所以为人”者当然应是天命之性而非气质之性,因而,性善论也就当然比性恶论更具洞见。马一浮先生责荀卿“蔽于修而不知性”(12),就是说他不知“天命之性”!
不过,如果我们能“观其会通”,性恶之论也不无是处。孔子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13)“上达”即基于天命之性而达天德,“下达”即基于气质之性而堕人欲。虽然严格说来气质之性本身无所谓善恶,但由于它是恶的“假借之地”,心稍有昏蔽,一点小过便乘之而起;不加克治,便会流为极大罪过。就气质之性是“恶”的“所缘缘”而言,为方便起见,说气质之性有“恶性”也未尝不可。荀子讲性恶可帮助我们加深对人的自然属性的了解,提醒我们充分注意人的“阴暗面”,以便更有力地予以对治,因而不无“拾遗补缺”之功。但是,如果执定人性在根本上就是“恶”,则一切失其本根,就连荀况他自己反复强调的修身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性善之说必须肯定。《易》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14)这里我们同样可以说:“性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世界有自然世界精神世界之分,人性有气质之性天命之性之别。但是,又不能以笛卡尔式的(Cartesian)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视之。笛卡尔的“我思”不是真正的“精神世界”,只是知性。他的体系中的上帝才与我们所讲的精神世界、天命之性相当。——只是义理层次上相当,具体内容大为不同。因为在他那里上帝与人是悬隔的,没有“天命之性”这类概念,不可说“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就是我心”这样的话。人与上帝之间没有直接契接的凿枘。他由“我思”为起点推出上帝的存在,其方法是理性上的“推论”,是间接的理智“卜度”, 不是出于内在的“亲证”。因而他所推出的上帝不同于我们所讲的“天道”、“仁体”。在我们,天道、仁体就是内在于人心的“天命之性”,它们是同质的,通一无二,贯融无间。
自然世界与精神世界是相分的,这是“形下之器” 与“形上之道”之分、“理”与“气”之分。但若就“体用不二”、“道器圆融”这种牟宗三先生名之为“作用层”的义理层次而言,道器、理气也是合一的。而且,即从“实有层”上讲,道、理是比器、气更根本、更高的存在,是后者之所出、之所依,所以也不可以二元论视之。人性也是如此,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虽分,但不是“平分秋色”,也不是“势如冰碳”。前者高于后者,是真正的人性;后者依于前者,也是践形尽性之凭借。
十 “百姓日用而不知”
本世纪历史舞台的帷幕拉开之际,正是世界列强之霸权势不可遏之时,世界陷于无序的“战国时代”。强凌弱,众暴寡。霸权驱驰天下,公理呼而不应。历史上一直以“礼仪之邦”自处的“天朝”、“中国”,只是由于不善制造坚船利炮,便沦落为一条任“蛮貊之邦”肆意宰割的“东亚病夫”,几乎落了个瓜剖豆分、蚕食鲸吞的下场!
求生保种乃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的自然本能。面对“灭种”的厄运,中国人也不甘坐而待毙,而是激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那样的求生意志。此时“物竟天择,适者生存”之说传入中国,如火上浇油,正可刺激我们奋力求生的生命意志,鼓舞我们奋力冲闯。由于进化论是当年中国人急需的“强心针”、“兴奋剂”,于是成了不暇在理论上深思熟虑的国人的“终极真理”。
如果进化论被视作终极真理,那么它就与作为我国传统主流思想的儒者之言相龃龉。进化论者说:“人与动物一样,只有自然性,别无‘神性’。所谓‘天命之性’之类的说法,纯粹是瞎说!”而儒者则坚持说:“人是否来自动物,我不甚关心;说人来自动物,也许不错。不过说人有动物性、自然性,则我完全赞同;这个道理直观明了,谁都明白。但如果说除了自然性之外,人就一无所有,那你就太浅薄了。反求你的本心,总有一天会你明白你不是百分之百的动物的!”
进化论与儒者之言不协,进化之说“入主”,儒者之言势必失势。起始是“失势”,随着后来其它各色更为“进步”的思潮的蜂拥而入,儒者之言乃至整个中国传统竟成了吃人的魔王、罪恶的渊薮。此种景况愈演愈烈,发展到六、七十年代,不仅儒者之言大倒其霉,而且稍带“儒气儿”、略染“儒味儿”的人士的人身、人格也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个个掩鼻的“臭老九”。整个传统也被兜以“四旧”弃之!
儒者之言真的那么可恶吗?儒者不认为人除了“食色”等自然性之外就一无所有,而是认为除此之外还有那么一点异于禽兽的东西。这点东西虽然几希隐微,但却是“於穆不已”的天命之活机窍。有了它,人间的亲情友爱才能成立,社会领域中的公平正义才会有其坚实基础,息止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强凌弱、众暴寡”才有充分的理据。如此主张,何罪之有?裹足纳妾、君权至上等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现象,儒者并不负责。
仁义礼智信,这些价值其实是人类不可斯须去诸身的“常道”,其它各教均有与此相当的教义,并非儒者的“专利”或“一孔之见”。即使儒者“默而不发”,这些价值也不会在人类生活中销声匿迹,仍然会在默然无声地调节着我们的趋向——当然是以“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形式。也就是说,儒家的基本教义,究其实,是人类社会的固有“家当”,不以儒者的语默为存亡。儒者的作用无非是把这些“家当”揭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