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人口较少民族是人口在30万以下民族的统称。当前,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有28个,169.5万人。新中国建立后60多年里,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研究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尤其是第个三阶段,即2000年以后人口较少民族研究获得大发展,成果丰硕。但是,从总体上看研究还不成熟,一些基本的问题至今尚未完全理清,人口较少民族学的学科建设进展缓慢。
论文关键词 中国民族 人口较少民族研究 民族学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人口及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很不均衡,其中人口30万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大多地处祖国西部的边远山区,发展滞后,总体贫困。近年来,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人口较少民族受到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也引起了学术界的较多关注,人口较少民族研究得到大发展,成果丰硕,民族学的一门新的分支学科——人口较少民族学已初露端倪,但是,从总体上看研究还不成熟,一些基本的问题至今尚未完全理清,人口较少民族学的学科建设更是进展缓慢。现就以下几个问题作一初步地梳理与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人口较少民族”一词的创立及应用
“人口较少民族”意为少数民族中的少数民族。1981年,马启成在《保安族——中国穆斯林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一文中,指出“保安族是我国十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人口较少的一个少数民族。目前只有七千四百余人。”较早的从“人口较少的民族”的角度研究我国的少数民族——保安族,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钟赫1989年发表了《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概况》一文,提出“人口较少民族”一词,并解释道:“是指人口10万以下民族,我国有26个,分布于11个省区。”还指出人口较少民族在社会发展、经济类型、语言、宗教信仰、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与特点;呼吁党、政府及学术界对此类小民族给予应有的重视。据查,这是本人所见到的公开提出“人口较少民族”一词又予以界定的最早文献,在该学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但遗憾地是,在整个九十年代,并没有引起政界、学界的更多关注和重视。
2000年7月,由国家民委领导,费孝通教授担任学术顾问,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和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共同组成的“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根据199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将我国人口数量在10万以下的22个少数民族界定为“人口较少民族”。这22个人口较少民族分别是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德昂族、基诺族、京族、怒族、鄂温克族、普米族、阿昌族、塔吉克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接着国家民委办公厅先后两次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研究”的通知。自此以后,“人口较少民族”成为一个专有名词,被我国学术界和政界用来专指上述22个少数民族。
在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导下,2005年国家民委制定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并在8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规划》指出:“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少数民族的人口在10万人以下,总人口63万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统称人口较少民族。”2011年6月,国家民委联合其他部门编制出台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和广度。这部《规划》所规定的“人口较少民族”不再是指总人口10万以下的民族,而是进一步把人口上限扩大到30万。这就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加了6个民族,即锡伯族、仫佬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景颇族和土族,使人口较少民族总数上升到28个,总人口达169.5万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自2000年以来,在专指我国人口在10万或3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的词汇中,“人口较少民族”被社会各界使用的频率最高和应用的最广。
二、人口较少民族的统称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人口在10万以下民族的统称上,有不同看法或争议。除了上文的“人口较少民族”这一统称外,还有学者冠以“小民族”、“小族群”、“小小民族”、“少小民族”、“弱小民族”之称。其中,除“小族群”与“小民族”在内涵上有一定的区别外,其余的统称与“小民族”没有实质性区别。之所以冠以“小民族”之称,何群解释道:“前苏联和一些国家的民族学界的相关研究,在20年前已出现‘小民族’用法”,“这些民族的文化特点和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生存发展问题具有极强的同质性。”“在关注小民族生存发展问题和实证研究时,以10万人口以下作为“小民族”划分标准,基本上反映了小民族人口数量‘少’、传统文化相对简单的特点。”“根底不深,人数又少”。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姜永兴、费孝通、闫丽娟、郭殿雄、何玉芳等一些学者都基本持此观点。近年来,另有学者不赞成使用“小民族”,而主张“小族群”的统称。李林解释道:“第一,目前学术界开始使用的‘小民族’概念,实际上还不是一个科学的定义,其涵盖面也比较窄。”“小民族”的概念不能涵盖“未识别群体”,而“小族群”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第二,从国内外政府和学术界的用法来看,‘族群’越来越多地用来指少数民族,‘民族’则越来越多地指具有或者有资格具有国家地位的族群、多族群共同体或者人们共同体。”“第三,从性质上看,族群强调的是文化性,而民族强调的是政治性。”所以,李林认为用“小族群”来具体指代人口在10万以下的民族和族群比较合适。上述所有“统称”,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个人认为它们都存在一个较大缺陷,就是在民族或族群前加有“小”字。“小”确实能反映出这些民族或族群人口少、传统文化相对简单的特点,但“小”的字义本身又带有某种“轻视”之意,所以,有时也不免让人存有一种固有的“大民族主义”之嫌;相比较而言,在民族前加“人口较少”其词性更显中性,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歧义,又能恰当地反映出这些民族“根底不深,人数又少”的特点,所以用“人口较少民族”可能更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