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民俗文化学的兴起(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的考证和序论上来。当时这些工作,对于提高通俗文学在文坛上的位置,无疑是起着相当大的作用的。

  再谈鲁迅小说史的整理成绩。

  近年评论、研究鲁迅在“五四”时期的文学功绩的,多注重于他的以《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为代表的创作小说和以《热风》等为代表的社会文化批评(即《新青年》上的“随感录”,现在惯称为“杂文”),这诚然不错。但是从对于文学史的贡献来说,从对于中国中下层文化的整理表彰的功劳来说,他在当时编著、讲述的《中国小说史略》,是决不允许轻轻放过的。

  《中国小说史略》,正式出版于1924-1925年(北大新潮社)。但这只是鲁迅小说史讲义的改定本。从“五四”爱国活动涌起的第二年(1920年),他就在北京大学及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此课,并编出了讲义。直到正式付印,讲义稿是经过一再修订的。这是一部极坚实的文学史著作,从民俗文化史的角度看,它的编著和出版,尤值得称述。

  大家知道,中国的小说,虽然有着很长的源流,到了近世也产生过辉煌的作品。但是,像鲁迅在《史略》初版《序言》开头所说:“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有之,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文学史中,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故于小说仍不详。”这几句话,概要地说明了作为文学重要体裁之一的小说,应该有它的历史专著,也透露出直到那时它还怎样不被学界所重视。而这种现状当然是有着社会的、文化的根源的。

  从历史的事实看,小说一类的东西,向来是不被重视的。唐、宋以前,所谓小说,除《穆天子传》、《燕太子丹》等少数外,其它只是一些笔记式的小品。它在学艺上不占什么显眼地位,姑且不论。唐、宋的传奇小说,较有创作意味,但很少集成专著,大都是杂见于时人的笔记或后人编纂的类书里。宋代以来,小说有很大发展,而且用的是民众口语(因为它从民间说书那里派生出来的)写述的,除了那些半创作的历史小说之外,大多数是取材现实社会或民间传说的。它标志了我国中层社会文化的发展。这时期虽然有极少数文人另眼看待它,但是一般上层社会的士大夫及其追随者对它是不肯摘下自己的有色眼镜的。所谓“委巷之声,钜公色厉”(二语见《粤讴序》,《粤讴》卷首,上海华通书局),岂仅对于民歌俗曲态度如此而已?小说的长久没有专史,直到“五四”时期,这种情形也不能大变化,原因正在这里。而鲁迅毅然起来为它作专史,这固然不能抹煞时代和社会的作用,但是著者的勇于开辟文学史新道路,为民俗文化张目的功绩又岂容忽视?

  鲁迅不但勇于开拓小说史的新道路,而且还能够出色地完成他担负的任务。鲁迅开始讲述小说史,虽然始于1920年,但是它的准备工作却是相当长远的。据说,曾经过将近20年的时间、“从我们所接触到的材料看,他在1912年就编成《古小说钩沉》,并发表了序言。20年代中陆续刊行的《小说旧闻钞》、《唐宋传奇集》等也都是原来为编著小说史而辑录的资料集子。后来增田涉教授记述他在这方面学术准备工作的勤苦精细的话,读了是很使人感动的”。(引自拙作《中国小说史与增田涉教授》,《关于鲁迅的论考与回想》147页,陕西人民出版社)

  这部破天荒的小说著作,它除了在材料的穷搜精别之外,还有其它的许多长处。著者对于前代某些作品的考证(例如说《世说新语》出于刘义庆的文学宾客的手,说《宣和遗事》为元人所作,又如指出阳羡书生寄鹅笼中的故事的印度来源等)及对某些作品的中肯评论(如对于吴研人作品等的批评意见)都说明了他的创见或眼力(参看上举拙文149—150页)。怪不得当时日本的青年学者增田涉非常佩服这部小说史,并竭力把它译成日语。他后来追怀了初次接触这本书时的情形。据说,当时关于中国小说历史的著作,国际上只有他老师盐谷温教授《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中有关部分的论述,是领先的东西。到了鲁迅的著作出来,那光荣的地位就不再属于盐谷教授了。这些话决不是溢美的。它是那部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产生的、大大加强了我国民俗文化的学术地位的小说史所应该享有的公允评价。这里顺便谈谈“五四”时期,那些先驱者们对于传统戏剧的态度和看法。总的看来,他们对它的批评是严厉的,有的甚至于是基本否定的。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是从西洋的戏剧观点出发去考察的。其次.他们批评的对象是演剧(包括表演唱、脸谱、音乐等),并非专指文学的剧本,而在这方面,中国戏有许多特殊性以及某些落后性。但是,他们中间,意见也并不完全一致,有的人的看法就比较客观些。例如周作人在《中国戏剧问题的三条路》里所表示的。他以前也曾否定过旧剧(致钱玄同信《论中国旧戏之应废》,《新青年》,5卷5号,1918)。但是在这篇文章里,说法大体上是比较合理、持平的。他认为“新剧当兴,而旧剧也决不会亡的,正当的办法,是分道扬镳的做去”。今后戏剧可走的有三条路:

  一、纯粹新剧 为少数艺术趣味而设。
  二、纯粹旧剧 为少数研究家而设。
  三、改良旧剧 为大多数观众而设。

  这种主张,在第一、二条(特别是第一条)上,想法不免保守些,但从总体设想看,是平实可行的。文章里还有些比较深入可味的意见,像下面几句话:

  依照田家的习惯,演剧不仅是娱乐,还是一种礼节,每年生活上的特点,他们的光阴与钱财不许他们进剧场,但一年一次以上的演戏于他们的生活上是不可少的。以前我也赞成官府的禁止迎会演戏,但现在觉悟这种眼光太狭窄,办法也太暴虐了。

  接着他还说,在稍加改良的条件之下,“应该尽量地发展农村的旧剧,同时提倡改良的迎会,以增进地方的娱乐与文化。”(以上引文均见《中国剧的第三条道路》,初刊《东方杂志》21卷1号,现据《艺术与生活》引用)这种意见,在当时新文化运动那些站在前沿的学者们中是颇为特殊的“’‘。尽管他在这里说的不是城市典型的通俗文艺的事例,但因为多少有关联,所以在这里提及了。

  以上简略论述了“五四”时期传统通俗小说地位的大大提高(附带提到民间戏剧的被肯定)。那些一向被歧视的优秀小说,现在都被学者们郑重地作为考证、探索、表扬和编写文学专史的对象。它俨然成为祖国文学的正宗。这真是一个异数!从当时整个新文化运动的局势看,它是文学革命以及语文统一的要着(也是它的一种战绩),它又是当时正在兴起的民俗文化学的有力的构成部分。

  丁、风俗习尚的勘测、探索

  风俗、习尚,本身当然是一种民族文化——不能缺少的民族文化。而它的疆界又是相当广阔的;在人群各种社会文化活动里,差不多都有它的踪迹存在。生产作业,有它的风俗、习尚;生活起居,有它的风俗、习尚;各种社会组织有它的风俗、习尚;宗教、伦理、文学艺术等各种意识形态的活动,也有相关的风俗、习尚——总之,风俗。习尚是伴随着各种社会事物和活动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它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古人说:“入竞(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这说明那些到处存在的风俗,不但本国、本地有,别国、别地一样也有。它的严厉的拘束力,不但本国、本乡的人要遵守它,别国、别乡的人到了那里也非得遵守它不可。否则,要闹笑话或坏事了。

  因此,一般的民族通史,特别是民族文化史,决不能疏忽了这方面的史实。至于像民族志、民族学和民俗志、民俗学等学问,正是以它为重要内容的,在那里,它的被郑重记述,被论究,就更属当然的事情了。

  从考古学的资料看,在我国这片广大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群居住了。有人类生活,自然就要产生和保持着一定的风俗、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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