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意义
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村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具体表现,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理想的。当家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村民委员会干部是村子物质文明建设的领头人。一个真正有责任心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典范。必须是村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那么,谁究竟是这样的村民委员会干部,群众最具有发言权。只有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才能确保村民委员会干部队伍的质量。村民委员会干部是选举产生的,还是通过“走后门、拉关系产生的,这在农村里的反差是非常明显的。例如,宁县焦村镇某个村子,其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他在村民中的口碑极好,在领导村民脱贫致富问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村子里有了村办企业—砖瓦厂.所有权归村民委员会,还有养鸡专业户,果树专业户等.村民委员会出面聘请农业技术员定期来给农民进行指导,很多村级道路也进行了扩修,通往外面的世界大门正在打开。相反,宁县的太昌乡某个村子,据当地村民反映.其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乡政府任命的,群众的意见就十分大,说什么的都有.比如,这个村子有两个砖瓦厂个是富裕起来的村民自己投资的.而另一个则是村民委员会主任自己投资的,所有权自然而然也就归他了,最终他成了村子里的首富,而广大的村民这些年生活却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村民们从根本上就不知道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能和作用.在村民眼里.帮助乡政府催粮要款成了其任职以来的惟一任务。
其次。村民委员会干部也是村子精神文明建设的掌舵人。俗话说,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上梁不正下梁歪,下梁不正倒下来。一个村子的民风民情、道德风尚的形成.固然有许多传统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但是,村民委员会的干部素质去直接影响着该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上面提到的两个村子.一个村子的村民委员会干部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这个村子的整体面貌就明显不同,他们不仅在村民宅基地的规划上有前瞻性.而且在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等再造秀丽的新村庄方面也做的有声有色。这几年多数农民因为生活条件的改善,逐渐地走上了地坑院.住进了砖瓦房,于是村子里便残留了许多坍塌的窑洞,大量的废弃的地坑院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村子的整体形象,而且也留下了健康隐患,小孩子不慎掉入而致死、致残、致伤的现象时有发生。于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就组织村民把一些尚有保存和观赏价值的地境院留下,经过维修来发展旅游事业,而把多数已经没有保留价值的地坑院填平,种上绿草、鲜花和小树,整个村子由此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画面。而另一个村子其村民委员会主任是通过。走后门”、拉关系而被乡政府任命的,他在这些方面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动作,这个村子也因此而因“脏、乱、差”得名,成了萧条村。需要指出的是.后面的“萧条村”和前面的“繁荣村”相比较.“萧条村”地处公路干线,气候温暖.土壤肥力强,其自然条件要远远优于“繁荣村”的。
再次.村民委员会干部也是村子政治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一个村子的村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强弱.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自身是否廉洁高效,均与村民委员会干部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来说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干部,其素质就明显地高,而通过“走后门”、拉关系被乡政府任命的村干部,其素质就明显地低,高质的村干部是村级政治文明建设的强有力的推动者.其品行、德性、工作作风及言谈举止不仅会影响到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更重要地是能够营造一种清明、人文的社会环境,感染村民。这种傍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比任何说教都有用。当然.低素质的村干部也能起到类似相反的作用。如上所述,如果“萧条村的村民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权利意识,那么这个村子的状况也不会长久地维持下去。这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越愚越穷.越穷越愚.慢慢地也就麻木了。总之,农民的选举问题以及所涉及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葩,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