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经济体制与政策上,实现由重取轻予向适度援助的转变。资源型城市受经济体制与
政策的影响较大。在计划经济时期,能源、原材料的低价政策造成初级加工品与工业制成品之间较大的价格剪刀差,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初次分配上的不平衡。“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与政策则使资源型企业创造的利润及所提的折旧大量上缴国家,造成资源型企业及城市的积累较少、建设资金短缺。“先生产、后生活”的建设政策,使资源型城市只重视生产性建设,而压低一切生活性建设。这些政策长期共同作用,使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城市功能不够健全、文教事业发展滞后、高级人才短缺与专业结构不合理,核心企业设备老化、企业技术进步缓慢等一系列问题。体制转轨时期,价格改革的不到位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造成无法通过市场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损失;同时,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削弱与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下降,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型城市的负担。实现资源型城市向综合型城市的转变,要求国家实施适度的财政援助政策,并重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缓解资源型城市自身财力的严重不足。
4.在主体意识与行为上,实现由工矿社区向现代城区的转变。资源型城市大多由进行资
源开发的工矿区转化而来。由于生产方式、行政隶属关系等多种原因,城市中各行为主体在意识与行为上仍有浓厚的工矿社区色彩,难以适应向综合型城市转变的实际需要。就城市政府而言,地方财政对资源型企业生产状况的严重依赖,使政府将为资源型企业的发展和资源型产品的生产提供服务作为其主要职能。其结果往往是,不仅没有较好履行政府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创造就业岗位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发挥政府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主导作用;也使企业难以摆脱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承担的多种责任,改变企业办社会和大而全的局面。就企业而言,企业办社会的长期结果是企业功能取代了社会功能,阻碍了企业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即不仅加重了企业自身的负担、影响了其竞争力的提升;也使城市服务产业的发展滞后、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不足。就城市居民而言,由于多数居民的就业岗位、经济来源、社会地位、生活福利系于资源型企业,在社会归属上认同的往往是企业与单位而不是城市与社区,这样不利于形成正确的社会就业观,需要实现从工矿职工向现代市民的转变。同时为应对城市竞争的需要,城市还需要从矿区文化向有特色的现代先进城市文化转变。
二、城市牛令型过程中的政府管国绝创新
实现资源型城市向综合型城市的转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政府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建设和谐社会为政府管理创新明确了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在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过程中,以公共利益的和谐为基准,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调整不适应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改变不合理的管理方式与行为,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完善协调机制,整合发展规划。统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各方面,制订适宜的转型与发展规划,是确保有效转型的必要条件。然而,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着的条块分割状况,往往使资源企业与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上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迫切需要建立两者之间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大型资源企业是资源型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生力军,但它们多数由中央或上级有关部门直接管辖,其所从事的城市建设主要根据企业需要而展开,目的在于便利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受自身财力不足的限制,往往难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城市建设。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建立城市地方政府、中央或上级政府、大型资源企业之间常设的协调与决策机构,由其统筹城市转型的各个方面,整合企业、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各种规划,指导城市的有效转型和持续发展。当然,实现城市的转型是政府与资源开采企业的共同责任与义务,对于资源开发尚未进人末期的资源型城市协调机制尤为重要。应努力协调好企业与政府财政的近期利益与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利益关系。包括在资源开发进度规划应考虑适当拉长,以给发展接续产业与城市转型预留更多的时间,使发展资源的深度加工产业、发展多元产业、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协调一致。
2.实施财政援助,重建转移支付。现时期,资源型城市面临着市场补偿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缺位,造成其自我积累不足、建设资金匾乏。因而,完全依靠资源型城市的自我积累实现城市转型是不现实的,需要国家实施适度的财政援助政策,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并重建转移支付制度。根据资源型城市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包括:重整资源型城市的市级财政,完善其自我积累机制;在分级财政中增加资源型城市的留成比例或采取税收返还方式,增强其自我积累能力;允许资源型城市有针对性地发放地方建设债券,改善其吸收社会资本的能力;在资源型城市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促进区域外资金流向资源型城市;在国债中单列一定额度,以支持资源型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设立资源型城市转型基金、地区开发投资基金等多种基金,以及进行必要的直接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