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立的根源——柯亨《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一书评介(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大分别。长期监禁决不合理,但有时为了社会秩序短期拘留一个无罪的人,却是合理的。重新分配式的征税决不像诺齐克说的那样,是和奴隶制一样的强制劳动。”他然后引证雷茨(Joseph Raz)的例证说,如果一个人X不是出于契约要给Y做事,由此并不能得出,别人就像奴隶主一样地支配了X的劳动。
比如,如果我的母亲病了,我应当帮助她,但这并不是说她可以像奴隶主一样不受限制地支配我的劳力。“总之,我们可能都有彼此间的强制性义务,这并不蕴含着任何人有支配任何人的奴隶主般的权利。确实,这种义务构成了再分配国家的规范性本质,在这样的国家里,在某些方面没有自我所有,但也没有奴隶和奴隶主那样的关系。”[17]
接下来,柯亨批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自主的主张。他说、在目前的语境中,自主指人的一系列选择,但它是一个程度问题:[18]
所以应当这么表达:在普遍、完全的自我所有之下比在其他情况下有更多的自主。但也有充分理由假设,至少,在一个人们的才能不同的世界里,自我所有是敌视自主的。因为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自我所有所授权的自我追求会产生无财产者,他们的生活前景太受限制,不能享受对自己生活的实质性控制。因此,如果每个人都要享受合理程度的自治,就有必要对自我所有加以限制。即使在个人才能相等的世界,自我所有也不能佼自主达到最高程度……在很多情况下,一些人,甚至所有人的自主要小于那些自女所有受到某种限制的人。如果我们之中没有人有权利做某些事,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在自主方面受益。
柯亨论述的第三方面是反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不把人当工具,他所针对的是诺齐克的这个断言,他所肯定的权利反映了康德的基本原则:个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没有得到人们的同意、不能牺牲他们,或用他们来达到其他目的。柯亨说,康德的原则并不蕴含自我所有原则,这个原则也不蕴含康德的原则:[19]
国家通过税收强制身体好的人生产多于他们需要的东西以维持身体不好的人的生命,否则他们会死,这是反对了自我所有原则,因为自我所有蕴含着,人没有这样的义务,不是基于契约让别人用你的力量……但是,反对自我所有,我又是忠于康德的原则。因为,虽然我认为身体好的个的劳作应当作工具使用,如果必要可违反他们的意志,以便让不幸的人得到供给,这不能得出结论说我不关心身体好的人。除了别的,我可以认为,他们应该提供所说的服务,仅仅因为我也相信,这样做并没有损害他们的生活,因此,抛弃自我所有并没有抛弃康德的原则,可能肯定康德原则而抛弃自我所有。
反过来说,肯定自我所有而抛弃康德原则也是成立的,因为遵奉自我所有的权利并没有蕴含着我对其他人的态度,但康德关于对待他人像目的的教导,一定包含着以特定态度对待人的要求。
比如,对于服务员,我与他的关系只是接受他的服务,即把他当手段,但我也尊重他的自我所有权利。当他晕倒在地时我可以不去救助他,继续把他当工具(若当目的则必须救助),这并没有侵犯他的自我所有权。”
在这三个方面的论证中,柯亨的论点和论据都有可商榷之处。
我们暂时不这么做,只对他的基本思路提出质疑:就算你证明了自我所有并不是那么好,那又怎样呢?不是极好就一定是不好吗?怎么不研究一下,万一没有自我所有情况又会怎样呢?固然,在柯亨看来,自我所有不怎么高尚,它不强调利他、助人的一面,但保障每个人固有的东西不是更基本吗?柯亨主张,为了弱者的利益可以部分地侵犯、剥夺强者的自我所有,照这个逻辑,只要没有致命危险,我们是否可以强使正常人分一只眼睛给双目失明的人,强使人把部分器官捐献出来?
二十世纪的政治实践给人们的最大教益是,一样东西的重要性,不一定在于有了它情况会多好,而在于,一旦没有它,情况会多糟。与自我所有相同的问题也可以问:民主有多好?你可以尽情退想极美极好的东西,指责自我所有离它甚远,但你那美好的东西一点基础都没有。二十世纪给人的另一最大教训是,当人们耽溺于最美好的向往时,最基本的东西反而被剥夺了。自我所有显然不能造就人间天堂,但如果切实尊重它,倒可以避免人间地狱。想一想本世纪几次最大的人类灾难属于哪一类,就可知此言不虚了。
结 语
当我于1986年第一次到牛津时,我选听了柯亨主持的系列讲座。我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柯亨的马克思主义是典型的学院派马克思主义,其特征是:为理论上自圆其说,不顾情理,不管实际。
其实,马克思本人就有这种特征,当他以黑格尔式的逻辑无情地演绎他的体系时,他没有考虑,为了平等而公有,当人们没有自己的东西,当人们不能把劳作和报酬直接挂钩时,他们还会有多少积极性;他也没有考虑,为强制推行平等把绝对权力赋予一个集团和一个人,他们是否靠得住?是否会产生权力的异化?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充分说明,以上两个问题是致命性的。
柯亨比马克思还进了一步(他在本书中指责马克思实际上不愿与资产阶级价值决裂,在产品极大丰富的条件下考虑平等,而他宁愿在物质不足的情况下就谈平等。“就此而言,他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而是毛泽东式的穷过渡型的社会主义的鼓吹者),他实际上是在责难马克思:你反对资本(生产资料)私有,但又承认并坚决捍卫劳动的私有,岂不是双重标准?更彻底的逻辑是,要么全部公有,要么彻底私有。柯亨选择的是彻底反对私有,不留一点余地。这就有一个在情理上能否讲得通,在实际上能否行得通的问题。
马克思已经提出了十分激进的革命口号:“剥夺剥夺者!”理由是他们非法占有了工人的劳动。柯亨对此还不满意:什么?你说剥夺了工人的劳动,难道这不是承认工人有自己私人的所有物:劳动?他担心,一旦承认人们拥有自己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合法增繁和转移,就会造成贫富差距,就会形成不平等。于是,他主张压抑和剥夺有才能者。这比马克思又进了一大步,马克思是主张剥夺现实的压迫者、剥夺者,因为他们造成了不平等的悲惨状况。柯亨则主张剥夺潜在的、有可能造成不平等的人,将不平等消灭于萌芽状态,不,比这更早,消灭于胚胎形成之际和形成之前。按照这个主张,当盖茨(Bill Gates)退学从事电脑开发和经营时,就要限他,甚至早在觉察到他有异常才能时,就要压抑他。他的智慧和于是他的自我所有,在柯亨看来是可以不受保护的,他关心的这智慧和才干有可能使其拥有者成为巨富,到头来不平等。但谁决定谁该受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才会避免产生不平等呢?这能发生在一个能与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相媲美,类型有点差异的世界。这是一幅远比Able、Infirm的世界更不能受的可怕图案。
苏联等国家社会主义的失败,引起了所有人的反思,《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一书的最后一章以沉痛的心情反省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但作者完全不谈失败的经验教训,完全不提这种失败早在哈耶克(Fedrich A.von Hayek)的《通向奴役之路》(The Road toSerfdom)中就有精当的预言和透彻的分析。对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改弦更张、更寻新路,他十分不以为然,他从左的方面质疑市场社会主义。他主张挖掘和发挥马克思思想中的这种因素:彻底斩断所得和贡献的联系。“马克思对按贡献所得的责难揭示了市场社会主义所得的结构的反社会主义(因为是资本主义)的特征。”[22]马克思批评按贡献所得的原则,因为它会产生不公正的不公等。[23]“马克思不怀疑,按贡献所得确实是资产阶级原则,它把一个人的才能当成是自然的特权。按贡献所得尊崇自我所有原则,再没有什么原则比这更资产阶级的了。哥达纲领批判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的教训是,它一方面
比如,如果我的母亲病了,我应当帮助她,但这并不是说她可以像奴隶主一样不受限制地支配我的劳力。“总之,我们可能都有彼此间的强制性义务,这并不蕴含着任何人有支配任何人的奴隶主般的权利。确实,这种义务构成了再分配国家的规范性本质,在这样的国家里,在某些方面没有自我所有,但也没有奴隶和奴隶主那样的关系。”[17]
接下来,柯亨批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自主的主张。他说、在目前的语境中,自主指人的一系列选择,但它是一个程度问题:[18]
所以应当这么表达:在普遍、完全的自我所有之下比在其他情况下有更多的自主。但也有充分理由假设,至少,在一个人们的才能不同的世界里,自我所有是敌视自主的。因为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自我所有所授权的自我追求会产生无财产者,他们的生活前景太受限制,不能享受对自己生活的实质性控制。因此,如果每个人都要享受合理程度的自治,就有必要对自我所有加以限制。即使在个人才能相等的世界,自我所有也不能佼自主达到最高程度……在很多情况下,一些人,甚至所有人的自主要小于那些自女所有受到某种限制的人。如果我们之中没有人有权利做某些事,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在自主方面受益。
柯亨论述的第三方面是反驳把自我所有等同于不把人当工具,他所针对的是诺齐克的这个断言,他所肯定的权利反映了康德的基本原则:个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没有得到人们的同意、不能牺牲他们,或用他们来达到其他目的。柯亨说,康德的原则并不蕴含自我所有原则,这个原则也不蕴含康德的原则:[19]
国家通过税收强制身体好的人生产多于他们需要的东西以维持身体不好的人的生命,否则他们会死,这是反对了自我所有原则,因为自我所有蕴含着,人没有这样的义务,不是基于契约让别人用你的力量……但是,反对自我所有,我又是忠于康德的原则。因为,虽然我认为身体好的个的劳作应当作工具使用,如果必要可违反他们的意志,以便让不幸的人得到供给,这不能得出结论说我不关心身体好的人。除了别的,我可以认为,他们应该提供所说的服务,仅仅因为我也相信,这样做并没有损害他们的生活,因此,抛弃自我所有并没有抛弃康德的原则,可能肯定康德原则而抛弃自我所有。
反过来说,肯定自我所有而抛弃康德原则也是成立的,因为遵奉自我所有的权利并没有蕴含着我对其他人的态度,但康德关于对待他人像目的的教导,一定包含着以特定态度对待人的要求。
比如,对于服务员,我与他的关系只是接受他的服务,即把他当手段,但我也尊重他的自我所有权利。当他晕倒在地时我可以不去救助他,继续把他当工具(若当目的则必须救助),这并没有侵犯他的自我所有权。”
在这三个方面的论证中,柯亨的论点和论据都有可商榷之处。
我们暂时不这么做,只对他的基本思路提出质疑:就算你证明了自我所有并不是那么好,那又怎样呢?不是极好就一定是不好吗?怎么不研究一下,万一没有自我所有情况又会怎样呢?固然,在柯亨看来,自我所有不怎么高尚,它不强调利他、助人的一面,但保障每个人固有的东西不是更基本吗?柯亨主张,为了弱者的利益可以部分地侵犯、剥夺强者的自我所有,照这个逻辑,只要没有致命危险,我们是否可以强使正常人分一只眼睛给双目失明的人,强使人把部分器官捐献出来?
二十世纪的政治实践给人们的最大教益是,一样东西的重要性,不一定在于有了它情况会多好,而在于,一旦没有它,情况会多糟。与自我所有相同的问题也可以问:民主有多好?你可以尽情退想极美极好的东西,指责自我所有离它甚远,但你那美好的东西一点基础都没有。二十世纪给人的另一最大教训是,当人们耽溺于最美好的向往时,最基本的东西反而被剥夺了。自我所有显然不能造就人间天堂,但如果切实尊重它,倒可以避免人间地狱。想一想本世纪几次最大的人类灾难属于哪一类,就可知此言不虚了。
结 语
当我于1986年第一次到牛津时,我选听了柯亨主持的系列讲座。我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柯亨的马克思主义是典型的学院派马克思主义,其特征是:为理论上自圆其说,不顾情理,不管实际。
其实,马克思本人就有这种特征,当他以黑格尔式的逻辑无情地演绎他的体系时,他没有考虑,为了平等而公有,当人们没有自己的东西,当人们不能把劳作和报酬直接挂钩时,他们还会有多少积极性;他也没有考虑,为强制推行平等把绝对权力赋予一个集团和一个人,他们是否靠得住?是否会产生权力的异化?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充分说明,以上两个问题是致命性的。
柯亨比马克思还进了一步(他在本书中指责马克思实际上不愿与资产阶级价值决裂,在产品极大丰富的条件下考虑平等,而他宁愿在物质不足的情况下就谈平等。“就此而言,他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而是毛泽东式的穷过渡型的社会主义的鼓吹者),他实际上是在责难马克思:你反对资本(生产资料)私有,但又承认并坚决捍卫劳动的私有,岂不是双重标准?更彻底的逻辑是,要么全部公有,要么彻底私有。柯亨选择的是彻底反对私有,不留一点余地。这就有一个在情理上能否讲得通,在实际上能否行得通的问题。
马克思已经提出了十分激进的革命口号:“剥夺剥夺者!”理由是他们非法占有了工人的劳动。柯亨对此还不满意:什么?你说剥夺了工人的劳动,难道这不是承认工人有自己私人的所有物:劳动?他担心,一旦承认人们拥有自己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合法增繁和转移,就会造成贫富差距,就会形成不平等。于是,他主张压抑和剥夺有才能者。这比马克思又进了一大步,马克思是主张剥夺现实的压迫者、剥夺者,因为他们造成了不平等的悲惨状况。柯亨则主张剥夺潜在的、有可能造成不平等的人,将不平等消灭于萌芽状态,不,比这更早,消灭于胚胎形成之际和形成之前。按照这个主张,当盖茨(Bill Gates)退学从事电脑开发和经营时,就要限他,甚至早在觉察到他有异常才能时,就要压抑他。他的智慧和于是他的自我所有,在柯亨看来是可以不受保护的,他关心的这智慧和才干有可能使其拥有者成为巨富,到头来不平等。但谁决定谁该受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才会避免产生不平等呢?这能发生在一个能与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相媲美,类型有点差异的世界。这是一幅远比Able、Infirm的世界更不能受的可怕图案。
苏联等国家社会主义的失败,引起了所有人的反思,《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一书的最后一章以沉痛的心情反省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但作者完全不谈失败的经验教训,完全不提这种失败早在哈耶克(Fedrich A.von Hayek)的《通向奴役之路》(The Road toSerfdom)中就有精当的预言和透彻的分析。对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改弦更张、更寻新路,他十分不以为然,他从左的方面质疑市场社会主义。他主张挖掘和发挥马克思思想中的这种因素:彻底斩断所得和贡献的联系。“马克思对按贡献所得的责难揭示了市场社会主义所得的结构的反社会主义(因为是资本主义)的特征。”[22]马克思批评按贡献所得的原则,因为它会产生不公正的不公等。[23]“马克思不怀疑,按贡献所得确实是资产阶级原则,它把一个人的才能当成是自然的特权。按贡献所得尊崇自我所有原则,再没有什么原则比这更资产阶级的了。哥达纲领批判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的教训是,它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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