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民族主义的若干问题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一、关于中,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但在当时德意志这样一个连统一的民族政府都没有的地方,这些在英美并不抽象的目标,在这里就显得不着边际了。黑格尔的观点首次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各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并非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因此将别人的理论照搬过来,不仅可笑,而且危险。
另一位德意志学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则进一步从经济方面扩充了民族主义的内容,他主要提出了以下两个观点:
1反对自由主义者的世界主义观点,认为在人与人类这个总体之间,还有一个中介,那就是国家。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个人与个人直接发生关系,而是由个人构成的集团之间相互发展关系。每一个个人都是某一国家的成员,他的一切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他所处的国家的政治威力。世界大同的理论虽然不错,但目前的形势是国家力量不等,利益不同,要完全作到平等相处是困难的。因而,个人只有通过维护国家利益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2国家利益是崇高的,必须将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来考虑。国家必须强大,必须富足,必须有发达的现代工业,方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国家的经济贸易政策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必须发展本身的生产力,甚至为了发展生产力的长远国家利益而暂时牺牲眼前的利益。“一个国家为了获得发展文化、技术和联合生产的力量,必须牺牲和放弃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它为了保卫将来的利益必须牺牲某些眼前的利益。“(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8,218页。)
李斯特的思想是一种现实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混合体,其指导思想,即为了全民族的将来利益,国家权力应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的观点,今天读来仍十分亲切。当英美式的民族主义要求限制政治机构的权力,尽可能减少对个人自由权利的威胁之时,李斯特则从经济科学的角度证明,国家权力的加强是必须的,个人利益首先是从属于某一国家的,捍卫国家的利益就是捍卫个人自身的利益。如果说个人利益只有通过维护民族国家的利益来实现的话,民族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就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信念了。同时,李斯特强调民族国家对发展的重要性,最终使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发展的意识形态——它不仅为发展提供了动力,而且获得民族的独立,争取民族的自由本身也成为了发展的目标。
这种民族主义的扩展也是世界发展阶段性的产物。在发展初期,英法等国的阻力主要是旧有的封建势力,因而民族主义的内涵自然以反封建为主。当全球资本主义的体系已经确立时,民族主义则自然将反对外来压迫、争取本民族的发展放在首位了。
四、民族主义的前景
民族主义是随着现代化的浪潮而兴起的,虽然其古老的根源可追溯至古代的种族,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情感。由于它逐渐演变为一种发展的意识形态,而各国面临的发展任务又各不相同,多种多样形式的民族主义就在特定的地理界限里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出现了。但不论何种形式的民族主义,其贯穿核心的都是一种共同的历史,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认同感,这是一种与其他现代的集体观念如集团,种族和阶级等完全不同的观念。
人类社会,无论其是否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存在中,总要靠好几种关系来维持社会的统一。通过人们在空间中的接近和对同一片土地的眷恋之情,领土的整合,使人们团结在一起。亲属关系是另一主要的整合手段,对近亲结合的禁忌,通过迫使人们在家族外寻找满足的方式,使得人们能与其他群体建立起性的,婚姻的、经济的、政治和感情的纽带,减少了冲突和战争的问题。
也正是这种联系,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起步“阶段十分重要。要冲破本国及外国势力的重重阻力,就需要一种获得各主要社会集团响应的变革行动,以便将本民族推上发展的大道。然而,这一点常常难于做到。这是因为,永远是革命和变革主要驱动力的城市知识分子,仅靠城市中贫民或其他人员的支持,想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成功的,改变社会结构的变革是不可能的。只有农民的参与与合作,变革才具有真正的威力。但农民往往要求得到具体的利益,而知识分子则关注抽象的,非经济性的权利和目标。正如著名学者亨廷顿所说,如果没有额外刺激能够引起双方共鸣,知识分子与农民之间在背景、观点和目标上的差异、就将使革命即便不是不可能也至少不易发生。这个额外刺激通常就是民族主义。诉诸民族主义以动员广大民众投入政治,并为城市知识分子与农民群众的合作提供基础,这是典型的过程。因而,在分析了若干发展中国家的例子后,亨廷顿认为:“民族主义是凝结革命联盟的水泥,是革命运动的引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78页,第281页。)
但民族主义带来的麻烦也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使问题复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拿破伦所说的一句名言——“每个民族成立一个国家,每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在现实世界中从未出现过。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民族混杂而不是清一色地按固定疆界生活,在世界上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即便象日本这样的岛国,除大和民族外,也还有一些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民族是与民族特性相关联的,而它们又只有在领土与文化相结合而一致的情况下才存在。由于民族的存在必须以拥有领土为前提,领土问题的敏感性,就远远超过了中世纪各帝国之间的纷争。甚至各民族国家的政府之间达成妥协,也很难被人民接受,丢失领土的一方会认为自己受到了威胁和屈辱。(伊利·凯多尔:《民族主义》,第126-127页。)前南斯拉夫的波黑三方,已经历了长达三年之久的流血冲突,出现过无数次变火,但几乎每次停火,都是
另一位德意志学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则进一步从经济方面扩充了民族主义的内容,他主要提出了以下两个观点:
1反对自由主义者的世界主义观点,认为在人与人类这个总体之间,还有一个中介,那就是国家。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个人与个人直接发生关系,而是由个人构成的集团之间相互发展关系。每一个个人都是某一国家的成员,他的一切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他所处的国家的政治威力。世界大同的理论虽然不错,但目前的形势是国家力量不等,利益不同,要完全作到平等相处是困难的。因而,个人只有通过维护国家利益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2国家利益是崇高的,必须将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来考虑。国家必须强大,必须富足,必须有发达的现代工业,方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国家的经济贸易政策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必须发展本身的生产力,甚至为了发展生产力的长远国家利益而暂时牺牲眼前的利益。“一个国家为了获得发展文化、技术和联合生产的力量,必须牺牲和放弃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它为了保卫将来的利益必须牺牲某些眼前的利益。“(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8,218页。)
李斯特的思想是一种现实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混合体,其指导思想,即为了全民族的将来利益,国家权力应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的观点,今天读来仍十分亲切。当英美式的民族主义要求限制政治机构的权力,尽可能减少对个人自由权利的威胁之时,李斯特则从经济科学的角度证明,国家权力的加强是必须的,个人利益首先是从属于某一国家的,捍卫国家的利益就是捍卫个人自身的利益。如果说个人利益只有通过维护民族国家的利益来实现的话,民族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就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信念了。同时,李斯特强调民族国家对发展的重要性,最终使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发展的意识形态——它不仅为发展提供了动力,而且获得民族的独立,争取民族的自由本身也成为了发展的目标。
这种民族主义的扩展也是世界发展阶段性的产物。在发展初期,英法等国的阻力主要是旧有的封建势力,因而民族主义的内涵自然以反封建为主。当全球资本主义的体系已经确立时,民族主义则自然将反对外来压迫、争取本民族的发展放在首位了。
四、民族主义的前景
民族主义是随着现代化的浪潮而兴起的,虽然其古老的根源可追溯至古代的种族,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情感。由于它逐渐演变为一种发展的意识形态,而各国面临的发展任务又各不相同,多种多样形式的民族主义就在特定的地理界限里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出现了。但不论何种形式的民族主义,其贯穿核心的都是一种共同的历史,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认同感,这是一种与其他现代的集体观念如集团,种族和阶级等完全不同的观念。
人类社会,无论其是否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存在中,总要靠好几种关系来维持社会的统一。通过人们在空间中的接近和对同一片土地的眷恋之情,领土的整合,使人们团结在一起。亲属关系是另一主要的整合手段,对近亲结合的禁忌,通过迫使人们在家族外寻找满足的方式,使得人们能与其他群体建立起性的,婚姻的、经济的、政治和感情的纽带,减少了冲突和战争的问题。
也正是这种联系,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起步“阶段十分重要。要冲破本国及外国势力的重重阻力,就需要一种获得各主要社会集团响应的变革行动,以便将本民族推上发展的大道。然而,这一点常常难于做到。这是因为,永远是革命和变革主要驱动力的城市知识分子,仅靠城市中贫民或其他人员的支持,想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成功的,改变社会结构的变革是不可能的。只有农民的参与与合作,变革才具有真正的威力。但农民往往要求得到具体的利益,而知识分子则关注抽象的,非经济性的权利和目标。正如著名学者亨廷顿所说,如果没有额外刺激能够引起双方共鸣,知识分子与农民之间在背景、观点和目标上的差异、就将使革命即便不是不可能也至少不易发生。这个额外刺激通常就是民族主义。诉诸民族主义以动员广大民众投入政治,并为城市知识分子与农民群众的合作提供基础,这是典型的过程。因而,在分析了若干发展中国家的例子后,亨廷顿认为:“民族主义是凝结革命联盟的水泥,是革命运动的引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78页,第281页。)
但民族主义带来的麻烦也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使问题复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拿破伦所说的一句名言——“每个民族成立一个国家,每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在现实世界中从未出现过。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民族混杂而不是清一色地按固定疆界生活,在世界上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即便象日本这样的岛国,除大和民族外,也还有一些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民族是与民族特性相关联的,而它们又只有在领土与文化相结合而一致的情况下才存在。由于民族的存在必须以拥有领土为前提,领土问题的敏感性,就远远超过了中世纪各帝国之间的纷争。甚至各民族国家的政府之间达成妥协,也很难被人民接受,丢失领土的一方会认为自己受到了威胁和屈辱。(伊利·凯多尔:《民族主义》,第126-127页。)前南斯拉夫的波黑三方,已经历了长达三年之久的流血冲突,出现过无数次变火,但几乎每次停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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