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自主:论自由主义内在的价值坐标(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1

  三、理解自由主义:自主与权利双重建构

  '自由等同于自主,而权利虽然在内核上与自由贯通,但是表达的含义有根本的不同。个人的自主由权利来进行概括,但是权利为个人自主亦做出了框架性的锚定。简言之,自主是一种善的概念,而权利更多是一种正当性的表达。虽然反对自由主义的人都否定人拥有自主的能力,但是自主作为一种自由主义的价值却一直被保留下来。首先,自主强调了个人的能力,否定了人作为工具意义上的存在;其次,自主承认了人的尊严的至上性,肯定了人的价值与能力,即个人的行为完全由个人负责而不是他人的干涉。从权利的维度看,个人自主下的权利观不仅从积极方面给予了自主的合法性基础,还不自觉地设定了与权利相对的责任义务关系,权利不承认不正当的权利,或者说不正当的权利不能称之为权利,因为权利本质体现的是他律与自律的结合,调动了制度规范与个人规范的双向作用。
  自由主义是影响西方文化传统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同时它亦是一个庞杂的体系,由个人主义、理性主义、法治、宪政等概念组成。它的魅力就在于其推崇个人自由,寻求多元与多样性中的平衡。其中,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基石,其由霍布斯开启且系统阐述并为后世的思想家不断完善。个人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拱顶之石,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起到界定与导向的作用。哈耶克为个人主义做了一个简单而又经典的定义,他认为“……应该允许个人遵循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价值和偏好,而且,在这些领域内,个人的目标体系应该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就是这种对个人作为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的承认,对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意图支配自已的行动的信念,构成了个人主义立场的实质”。虽然不同的思想对自由主义中的个人主义给予猛烈的抨击,但是这些流派基本均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重构抑或修正,自由主义中所积极倡导的自主与权利是任何流派都抹杀不了的。契约论让位于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又被契约论取代的历史逻辑仅仅是关于自由主义证成方式的转换,而试图证明的也仅仅是自主与权利。自由主义中的无支配、个人选择、排斥原则等构成自由主义的基石通过自主与权利的链条链接在一起,建构成了自由主义庞杂的理论体系
  自由主义是自主与权利的双重建构,两者共同构成了自由主义的价值坐标。从天赋权利到功利的主义效用论的证成再到契约论的恢复,自由主义沿着自主与权利的轨迹从古典走向现代,由在现代社会与政治框架下走向复归。变是外在的变而非内在的价值的彻底转换。审视自由主义之路,个人主义伴随着对个人自主的呼唤不断走向修正与振兴,个人自主出于个人的理性与能力,但这并不妨碍个人对个人的能力限定框架与边界,而框架内所有自主的集合便是权利的构成。自由主义之所以称之为自由主义是因为它严格地恪守自主与权利的原则,并毫不松懈地推进个人自由。倘若自主与权利的核心支撑被打破抑或被逾越,那么非理性的、蒙昧的、专制的理论载体则应运而生,这对自由主义来说更是一场致命的打击。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