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机理及预防研究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1


  论文摘要 流动人口犯罪是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阶段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此种犯罪主要为侵犯财产型犯罪,其行为方式具有暴力性,其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的特征。本文讨论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比较传统流动人口犯罪和新生代流动人口犯罪的不同。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取消户籍限制等几个方面为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提出可行建议。

  论文关键词 流动人口 防控对策 刑事犯罪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飞速发展,我国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正在经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在此进程中,流动人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也在不断地加剧着城市环境和资源的负担,挑战着社会管理机制与社会服务体系,这其中就包括日益严重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
  2013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的相关情况。报告指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总数达到2.36亿人,新生代流动人口已成为目前流动人口的主体。与上一代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更为年轻,并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其进入城市不仅仅是为了追求温饱,而是对未来发展有更多新的期待。此外,近年来流动育龄妇女的数量和比重也在逐年增加。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推算,2012年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占全国已婚育龄妇女总数量的近1/4。
  从上述报告中我们不难分析出:一是流动人口的总数正在增加,这意味着其对现存社会管理的挑战将逐年加大。二是流动人口的代际更替已经出现,新的流动人口构成必然带有新的特点。三是新生代的流动人口在温饱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可能的犯罪行为也将不再满足于传统物欲的、侵犯财产的类型,而将会向更高层次转变。四是新生代流动人口更趋于年轻化,其犯罪行为中暴力犯罪的比重也有可能相对应的增加。五是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动比例更大,这将给社会服务特别是对产妇医疗、儿童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体系造成新的压力,解决不当将会为城市治安带来新的隐患。综上所述,在新的流动人口背景下,我们有必要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提出相对应的完善和解决办法。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一)从传统的侵财型犯罪向其他类型犯罪扩展
  流动人口大多是以致富赚钱为目的而流入城市的,故而在流动人口犯罪中,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占了绝大多数。很多流动人口没有稳定的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保障。故当其犯罪时,触犯的罪名多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类犯罪,各地数据统计表明尤其以盗窃、抢劫、诈骗居多。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指出,新生代流动人口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其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美国刑法学家萨瑟兰创立了“白领犯罪”这一概念,他指出:“白领犯罪大体上可定义为体面的有社会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中实施的犯罪行为。”新生代流动人口区别于传统的流动人口,已不再局限于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其犯罪特点也不再局限于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的物欲型犯罪,而是更趋于追求多元化的经济利益。故而其触犯的罪名也正在不断渗入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的经济类犯罪,第八章的个别罪名如行贿罪等等。
  (二)暴力性及低龄化
  流动人口以青壮年男性为主体,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在每天繁重的体力劳动中不断强化身体机能。例如在我国的西部大开发计划中,提供给流动人口的岗位基本局限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流动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以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煤矿、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开采,金属冶炼,市政建设和道路建设等工作或者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为主。这使得此类身体机能处于良好状态下的流动人口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常常更倾向于使用暴力。新生代的流动人口更为年轻,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犯罪的暴力性将更为突出。不仅如此,目前流动人口中不乏未成年人,这些流动未成年人失去家庭的沟通与监护,更兼身心尚未完全发展成熟,因此极易受到不良文化的诱导,从而进入犯罪分子的行列。
  (三)地缘性
  流动人口犯罪的另一特征表现为以地缘关系为纽带而容易形成犯罪团伙。在城市流动人口实施的犯罪中,团伙犯罪的数量远超过单独作案。大量的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带有浓厚的乡亲观念,更兼城乡文化冲突使其具有好抱团、排外的心理特征,很容易拉帮结派、结成一致对外且较为稳定的组织团伙,甚至出现师傅带徒弟,传授犯罪技巧与经验的现象。这种以地缘为基础的团伙在实施犯罪时大多体现为有预谋、有分工甚至互相包庇掩护,犯罪组织也日趋严密,更有甚者发展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由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在新生代的流动人口犯罪中,传统的亲缘性特征正在逐步弱化。具体体现为犯罪流动人口日常较少与亲戚交往,更不愿意让其参与到自己的犯罪中来。如相关调查显示,厦门市在押的犯罪流动人口中,家人对其犯罪行为不知情的占61.7%,劝其自首的占26.3%,包庇窝藏和协助其潜逃的仅占1.6%。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原因探究

  流动人口犯罪是我国在目前特定的发展阶段中出现的问题,是城市流动人口这一特定群体受到社会大环境影响的结果。引发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除流动人口自身的经济因素外,文化价值观念及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也同样起着不容或缺的作用。
  (一)经济原因
  1.目标与现实的冲突
  追求经济利益是造成人口流动的最主要原因,同样也是引发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大量的农业剩余人口怀着“淘金梦”进驻城市,却由于缺乏专业劳动技能,处于失业状态进而不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追求经济利益的目标与生存现实之间的巨大冲突,使部分流动人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指出,新生代的流动人口在温饱之余对城市新生活充满更多期待。这使得梦想与现实的反差尤为突出,也就导致经济原因引发流动人口犯罪的现象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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