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对比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12-13

  自由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它是历史的变化的,也需要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自由观对比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人的自由属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性,也是人类发展史上各种学说的最高价值追求。20世纪以来,影响世界最深刻的自由观念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和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但它们的实质却是根本不同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两种自由观进行解构,通过比较坚定社会主义的自由导向。

  对于生命个体而言,自由意味着摆脱种种外在的限制或强制而径自行动,但是一个人想脱离地心引力自由飞翔是没有多少讨论价值的。正如哈耶克所强调的那样:“政治哲学所讨论的自由,仅仅涉指人与人的关系,而不考虑人在某一特定时间所能选择的各种物理可能性”[1].而马克思主义同样认为自由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因此,本文从双方的共同点开始比较,探讨的自由属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范畴。

  1资产阶级自由观念

  1.1解构资产阶级自由的本初来源---古希腊自由观。

  资产阶级自由观的胚胎在古希腊时期具有了雏形,是对古希腊自由观的超越和继承。古希腊从传统的自然经济中发展出不同于其它四大文明的商品经济,其特点就是人们不再是凭借自己先天的血缘等级关系占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进行生产,而是在平等基础上展开自由竞争。这种生产方式的发展使得氏族社会解体后的古希腊人的社会地位不再依赖于血缘宗法关系,而是依赖于其财产关系。自由意识中的政治自由就在这个时候萌发,人们凭借其作为集体中的个人,可以充分拥有政治权利,行使政治上的自由。

  古希腊的自由是一种以国家和集体为本位的自由,个体对自身价值的认知始终是以社会集体为出发点和终点,个体对集体无条件的服从,因此,只要求少数服从多数而不知扞卫少数人自由。同时,这种自由是建立在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的压迫基础上,是少数人的自由,是满怀偏见和歧视的。作为个体的自己是毫无自由的,甚至脱离政治生活的人会被认为不是神只就是野兽。这种集体本位的自由在后来遭到资产阶级自由观的摈弃。

  1.2资产阶级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资产阶级的自由观是在封建专制向资本主义统治的转变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它根源于中世纪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商品经济的特性决定了经济活动的主体必然要摆脱自然经济中的人身依附和等级关系,自身成为自己经济行为的主人,这需要处于商品交换中的人拥有人格上的平等和自由买卖的权利。但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且要以遏制自己自然欲望的方式赎罪,这必然阻碍了新的生产方式发展。基于此,新兴资产阶级从人本身开始构建新的自由观。

  近代资产阶级学者借助抽象的人性论,从人的物质属性意义上来论证人的需要和欲望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从人的天然意义上来论证人的利己心的自然性。这种人性论首先将人和自然等同起来,说人和动物一样,有着自然形成的欲望、要求以及利己性,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人对物的占有欲,对异性的性欲和要求表现自己功名的欲望。同时,资产阶级又用“一切自然的东西都是合理的”来肯定人的本性的欲望和要求。符合人本性的自由就是满足人的这种自然欲望,让人自由的实现对物的占有和使用。而随着自然科学中机械论发展形成的机械唯物主义否定了人可以改变自身的“动物性”,把人与其它动物所共有的这种自然物质性上升到人不可改变的本性。

  在这种抽象的人性论解释中,自由就是对物的追逐和占有,因为人的动物性,这种追逐和占有不是以社会整体的方式展开的,而是以个体排他性形式来完成,整体只是手段,个人才是目的。因此,人与人就处在竞争与对立之中。把人的自然物质性作为定义人的基准,不可避免的把人等同于动物。为把人与动物区别,近代资产阶级诉诸于理性,提出了人是万物中唯一具有理性自由能力的存在,理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生理结构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这种理性为人类所共有。如此,人在追逐物时避免了动物式的竞争,而以一种“平等的遵守共同的规则来展开”.所以这种自由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基于人格平等的竞争自由。

  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人对物的自由反映在社会关系中是人的政治自由。竞争自由、对物的排他性占有即私有财产权是自然法规定的每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果有人破坏了竞争的规则或者侵犯了个人的权利,那么个体就可以按照自然法的规定对其实施惩罚。但这种个人的惩罚容易引起仇恨、报复以及力度的不一,于是人们交出自己的惩罚权组成统一的权力机构即政府。但是这种机构只是对人的自由的保护,只有惩罚权,人的其它权利还是掌握在私人手中,因此权力机构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它仅限于保护财产和监督遵守竞争规则。洛克把资产阶级的竞争自由和政治权利的自由分别定义为自然自由和社会自由。并指出财产的私人占有和自由支配是最主要的和不可侵犯的自由,这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自然法。社会的自由是由人定法规定的,而人定法是依照自然法制定的,国家法律是个人自由的保护,而不是限制。因此“法律按其真正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者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这种基于人格平等竞争下的自由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少数人在竞争中取得胜利,实现对自然的自由,同时将实现其主体自由能力后所获得的物质成果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以后,其余作为资本继续投入到再生产过程中。而在竞争中失败的个体,却被剥夺了他们实现自由的前提---劳动条件乃至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成为了转化为资本的物的奴隶,只有把自身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给资产者,才能换取维持其生存意义上的自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私有制性质必然产生的就是人被其自身自由能力的体现物即劳动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剥夺其自身自由的异化现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管是竞争中的胜者还是败者,其自由的获取与丧失都是通过对物的依赖关系完成的。即便是对自由的获得者而言,他也没有成为其自身的真正的自由主体,而不过是物的奴隶。双方在这个意义上,都被剥夺自身的人格独立和自由。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将对物的依赖性取代了对人的依赖性。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造成的结果就是少数人通过实现对物的自由而垄断政治权利。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形式上公民是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所有者,但是普通大众却没有实现自由的能力和条件,公共权力成为现实社会中真正享有政治权利的少数资产者的附属物,社会本身成为了一种虚假的共同体。

  1.3现代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

  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兴起,并且逐渐扩散到全球。新自由主义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资产阶级自由是少数人自由的本质。哈耶克指出:“竞争是个发现的过程,是一种包含着所有进化过程的方法。它使人类不知不觉地对新情况做出反应:我们是通过竞争而不是通过合作,逐渐提高了我们的效率”.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新自由主义标榜自由市场,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为人类提供足够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促进人类整体财富的增长。但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掌握着技术、信息和金钱的情况下,新自由主义设想的自由竞争市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自由竞争市场不过是资本在全球重组的过程,它使得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美赚取大量财富,却导致更多国家的贫困。而在政治权利上,新自由主义和以往资产阶级自由观一样,反对政府干预私人经济事件,主张政府权力限制在“防御外来敌人的侵略,确保我们每一个同胞不受其他人的强迫,调节我们内部纠纷,使我们能一致同意我们应遵循的准则”.但资产阶级政府只是在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内外敛取财富时实行不干预政策,一旦这些机构陷于危机,政府却优先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去拯救处于危机中的利益集团。同时还进一步削减福利政策,放弃社会保障,使公民以前争取的政治权利受到损害。思想上,新自由主义在努力创造一种以选择自由为旗帜的大众消费文化,一方面,资产阶级在国内利用舆论工具,鼓励人们进行消费;另一方面,又通过产品输出使发展中国家在消费来自发达国家的新技术产品时,无预备的接受这种文化,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在这种条件下,个人的思想受到外界的控制,这又有什么自由可谈呢?

  因此,新自由主义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自由的阶级局限性,不能给整个人类带来普遍的解放,只能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被扬弃。

  2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念

  马克思的自由观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认识论上的自由,指的是人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二是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人与人之间不受束缚的平等的关系。这两种自由都统一于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

  2.1对资本主义自由虚假性的批判。

  马克思的自由思想是与“人的解放”在一个概念上使用的。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完成了人的政治解放,使人从政治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所有公民提供了抽象的自由权利,这相比封建主义来说实现了巨大进步。但这种解放并不是人类的最终意义上的自由,因为资产阶级忽略了经济上自由竞争背后隐藏的不自由,而这种不自由造成的是政治上的虚假自由。正如雷蒙·阿伦所说:“他之所以认为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是‘形式的',不是因为他轻视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而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自由是无足轻重的,是因为实际生活条件阻止大多数人真正地享有这些主体的权利”[5].

  马克思指出“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6].而经济领域的自由是政治权利的基础,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就是人对物的自由关系的反映。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为人提供了实现自由的权利和机会,但人却没有实现自由的能力和条件。人不再受政治权力的奴役,却又受到资本新的强制,财产的占有才是决定自由实现程度的根本性因素。由此,马克思构建了不同于资本主义自由的新的实质上的自由。

  2.2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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