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的使用现状及其协同运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12-13

  信息技术的迭代发展带给我们的是一场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颠覆性转型,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顶层设计,一系列有关电子政府、电子政务的研究也随之纷纷展开,此外政府也在不断地探寻着深化自身政务改革的多元路径,以适应公民需求的变化。电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主导下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环节,也因此得到了来自多方的重视。在此背景下,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以下简称“双微”)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为电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带来了新的思路与实践方式。但随着对政务“双微”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这两者在实际应用中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因此在对比分析政务“双微”相关特性的基础上,如何扬长避短,提出能使两者相辅相成的协同应用策略,以促进电子公共服务体系的快速成形,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电子公共服务建设的必要性

  电子公共服务(ElectronicPublicService,EPS),是指政府应用信息技术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区别于传统公共服务的一种全新方式。但这并不等同于简单地将公共服务电子化,就其本质而言,电子公共服务建设是一项在服务性思维的指导下,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平台,以公民需求为服务内容导向的政府治理结构和行政运行方式的变革,电子虚拟性只是其外在表现形式,而服务性才是其本质属性。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电子公共服务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平台,具有加快信息公开、了解社情民意、简化政务流程的优势,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与效率,这也正是中国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所以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充分体现了“两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理念,也是其实现的必由路径。此外,电子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使数量化考核政府的工作绩效成为可能。

  (二)可拉近政民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以满足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基于网络虚拟平台重新设计了服务的内容与流程,从而降低了公众获取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密切了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关系,拉近了两者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也提高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与认可度。此外,政务公开带动了政府透明化程度的增强,有力地重塑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是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举措。

  (三)有助于学习先进公共服务理念,与国际接轨电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直是倍受世人瞩目的国际性议题,已在各国政府的改革中成为通行性国际潮流,如美国的“第一政府”、英国的“GovernmentDirect”计划和新加坡的“电子公民中心”等。中国也应紧跟国际潮流,在《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等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积极推进中国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发展,这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也是与国际接轨、学习先进公共服务理论与经验的重要实践过程。

  (四)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适应受众不断变化的服务诉求

  当下,信息技术发展热潮席卷全球,网络的快速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人们开始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表达需求和主张,政府为了适应在现代信息环境中变化了的公众,理应推进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进程。此外,在整个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中,政府属于主导方,而一些IT企业也参与其中,推动了整个平台的开发建设。随着政府主导下电子公共服务建设的完善,势必带动相关IT产业的发展,产生相应的产业经济效益。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变革与发展,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各类优质的公共服务将越来越成为政府主要职能与改革的重点。当前追赶信息化发展大潮,强调电子公共服务的建设,既是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路径,也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深入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实践。

  三、当前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应用状况的对比分析

  政务微博的出现要早于政务微信,前者方兴未艾之时,遭遇了后者的迅猛崛起。当前,政务微信能展现出如此火热的发展势头,一方面得益于对政务微博模式与经验的继承,另一方面也是结合了自身特性,实现了重要的突破创新。本文以拉斯韦尔的“5W”传播过程模式为线索,对比分析政务“双微”在实际应用中的多维特性,为进一步提出两者在电子公共服务中的协同策略奠定基础。

  (一)传播主体与服务定位

  微博传播的方式较单一,主要以一对多的大众传播为主;而微信传播有三种方式,即采取点对点的人际传播、微群体化的“朋友圈”传播、订阅式的公众平台传播,其中只有第三种传播方式具有一定的“大众传播”性质,所以政务微信主要依托微信公众平台而建立。虽然政务“双微”都允许以官员个人或政府组织的名义进行注册,但由于个人很难独立运作微信公众平台,所以官员鲜有以个人名义开通的,而微博的操作较为简单,很多官员以个人名义开通微博,走下政治“神坛”,倾听民意,与民互动,参与公共事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总的来说,当前多数政务“双微”的传播主体都是各类政府组织内的相关责任团队,在整个过程中负责搜集、整理和传播信息,但他们多是政府内的办事人员,以“兼职”的方式负责着政务“双微”的运营,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冲突以及运营不专业等方面的问题。

  政务微博的受众数量较为庞大,如“@公安部打死黑除四害”拥有粉丝数达7842608,“@中国地震台网速报”拥有粉丝数达4625405[2],这些动辄数百万的粉丝群体,既表明了各类公众对该型政务微博的接受和认可,也体现了政务微博传播在聚拢人气、造成大规模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作用,所以政务微博在推动信息的大范围传播和共享方面更具优势。而政务微信是基于社交互动平台开发而来的,每一个有关注需求的受众都要主动搜索并点击关注,所以受众维持在一种少而精的状态。政务微信的传播指向性和功能性更强,互动形式丰富且内容私密,重大信息也不易被冲击淹没,从而有利于解决政务微博难以点对点精准传播与互动形式单一等方面的问题。

  (二)传播内容与形式

  当前的政务微博正逐渐从民意的“集散地”“扩音器”阶段,过渡为“会客厅”阶段,在这个“会客厅”内,政务信息可以越过中间层级直达受众,实现直接的“政民”对话。政务微博所发信息主要涵盖新闻事件、政策宣传、趣味娱乐、生活资讯等多个方面,但考虑到受众的接受偏好与实际需求,当前多数政务微博发布的信息多以天气生活、交通出行以及地方性新闻等信息为主。如“@徐州发布”所开设的特色栏目“早安徐州”和“晚安徐州”,每日发布一些生活健康类信息、早高峰交通路况信息等,点赞、转发、评论的数量都高于其他类型的信息,深得受众的欢迎。受发布规则的影响,微博所发信息不得超过140字,内容以文字、图片和链接为主,但是发布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已发信息可以删除并支持评论,且手机端与PC端均可发布信息,这体现了其较高的发布主动性、内容可控性、意见交互性与操作便捷性,故政务微博在发布即时性和突发性信息方面更具优势。

  微信传播的内容主要有四大类,即需要深入报道系统阐述的信息、以图片视频为主的信息、对即时性要求不高的公共服务信息、强调社会教育及舆论引导性信息等。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是一种去媒介化的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涵盖了查询、投诉、咨询、支付、胡思雨樊传果·论政务“双微”在电子公共服务建设中的协同应用定位、扫码和投票等多方面,还可以绑定其他APP及应用,满足了使用者和受众的多层次信息消费需求。就其传播形式而言,政务微信具有泛媒体融合的特征,在发布的内容中可以融合多媒体格式信息,且容量不受限制,在保证良好传播效果的同时给受众带来更好的信息阅读体验。微信传播还具有私密性与实名性的特点,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传递中的干扰噪音,对于恶意传播谣言、反动和虚假信息者也能做到实名追责。但政务微信也存在许多的弊端,如每日所发信息的次数受限,对于已群发的消息不能撤回和删改,也没有提供对信息内容的直接评价渠道等等。总的来说,政务微信在提供互动式服务和发布系统性、说明性信息方面更具优势。

  (三)信息的传递与接收

  就政务微博的信息传递与接收过程而言,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性,整个过程都是在一个开放性的社交网络中进行,所有的信息和评论都“露天”地呈现在大众面前,这有利于民意的公开讨论,也是一种典型的单流向、大范围的大众传播范式,具有良好的集群影响效应。从微观过程而言,每一个微博用户都可以围观某政务微博首页,接收该平台所发布的信息,任何感兴趣的粉丝都可以对所发布内容进行评论或阅读他人的评论,进而展开互动,整个过程呈现一种网格化的交错态势,但粉丝之间关系复杂,意见易受干扰且缺乏私密性。

  政务微信的群发消息也具有一定的“大众传播”特性,但双方是处于一种平等的传受关系中,即需要受众同意相关协议、订阅公众号才能接收并阅读信息。受众能接收最原始的信息,并有对信息进行独立思考与辨析的时间和思维空间,形成不受其他意见干扰的“第一观点”.当受众将信息转发至朋友圈并加以评论时,才构成了群体内的传播互动,但这也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简言之,政务微信虽然具有群发的功能,但却是一种形似“大众传播”的点对点分众传播,具有较高的传播私密性,能有效地降低传播过程中噪音及他人意见的干扰,因此深化微信中信息传播与接收机制的研究,对于微信内的舆情引导与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四)受众定位与范围

  政务微博从诞生至今,受众数量一直呈直线式增长,这些受众大体可分为意见领袖和普通大众两大类。微博舆论场是以意见领袖为中心节点的塔形传播结构,他们本身拥有众多的粉丝,其观点和评论能够影响大批受众,在虚拟网络场域中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政务微博更强调与意见领袖的对话与互动,并通过他们来引导舆论的流向。此外,除官方微博和大V用户需要认证外,一般用户的微博注册限制较低,还可重复注册多个账号,这就导致了在普通大众中还有大量“僵尸粉”等虚假受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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