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希达书写死之绝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同样的原因”[1]。 
苏格拉底一直信奉两条箴言:“认识你自己”,“自知其无知”,如果把它们与“死”之问题相联系,就成为经典的“死-句”:认识你自己是必死的,要自知自己对死并没有知识。死并不是一种知识?并没有一门“死亡学”?但这样不就证明了哲学的无能?苏格拉底死之前所发生的对话《申辩篇》与《斐多篇》恰好是对这两个“死-句”的论证。 
《申辩篇》所记载的不过是一个被“死”所威胁的人的自我辩护,死迫使他开口说话,说出更为严厉、尖刻与彻底的话,“死”让他听从灵异的“音旨”,对自己的话负责。苏格拉底与其说死于自己的智慧,还不如说死于自己的措辞,即他的措施与教训激发起了众人的妒忌与敌对情绪。他认为判决他死刑的瑞典人虽然以死相威胁与镇慑,其实并不知道死,并不知道“死”及“死之本性”所导致的后果,仍是在以“不知为知”,而“以不知为知才是最糟糕的无知”[2],苏格拉底自认为“并不具备阴间的任何知识,我所具备的这一点就是我高于众人的本质所在”。苏格拉底也认为不义比死更能毁于人,而且把死设想为最大的不幸,是非常错误的。是的,死不是知识,对死的论证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已经在说“死”了,他区分了两种死的情形,即肉体与灵魂同死与相分离的“死”,并指示出灵魂不死的另一个极乐世界。死主要是身体的事情,对于纯洁的灵魂,尤其是学习哲学(即练习死亡)的灵魂而言,尽量脱离肉体早一些就多一些幸福。那么,苏格拉底的辩护只是一种佯装?他能主宰自己的死,他可以加速它的到来,死是可能的,我能让我的死到来,而不是你们这些判决者、不是死神。哲学学习本来就是自杀,也拥有自杀的权力。 
而在《斐多篇》中,苏格拉底则着手一步步具体论证了死之不可能,他开始说“死”,死就是最高的知识与德行。我们并不准备详细展开这些论证:死正好使污浊的身体与洁净的灵魂分离:从相反相生论证灵魂的存在;记忆证实了灵魂在生前的存在;灵与肉看视方式的不同与和谐与否及它们的分解与综合证实了灵魂与身体的同一与差异;对以前宇宙起源论的反驳及自己关于天堂与地狱的新神话则证明了死后灵魂的永恒存在,以及,生与死是对立的,而灵魂属于生命,那么灵魂是不死的。 
我们只是想指出这些论证在展开过程中并非那么通畅,时常会有停顿与难堪的沉默,甚至还伴随着“女人式”地哭泣。“苏格拉底说完,显然是在细想自己的话”——他对自己的话不够自信?并试探性地问道:“你们觉得我的论证不充分?如果有人要把这个问题讲得彻底,那么确实还有许多疑难之处,许多可以攻击的弱点。”[3]——这些疑难或绝境能够通过去吗?他还害怕听众讨厌这无结果的论证,这不表明死之句法总让人心烦意乱?“死-节”也是“死结”?而且他还担心时间不够:“即便我能证明,我也没这些时间,不等说完,我就得送命了”[4]。——论证需要时间,“死”会打断、中止论证,逻辑不能排除时间?在死亡面前,Logos是可信还是不可信的?苏格拉底似乎更担心的不是逻辑的论证,而是他的死给学生们带来的恐怖,结尾的神话是修辞,但是,神话和logos如何在死亡面前达到一致?修辞和论证是什么关系?它们都是语言?而对话和交谈不就是灵魂的在场?灵魂是不死的,“死”就应该在论证中绝对缺席,我们谈论“死”,其实并不触及它?啊,死又是不可能的,通过论证难道不是正好可以无限推迟它?并把灵魂带往一个高处,为肉体死后想象一个“所在”,就总给了灵魂一个位置。 
“柏拉图”这两篇对话的写作都是重述、回忆与哀悼,这哀悼式的写作使论证一次次被重复,这重复使哲学可能。这是苏格拉底之死所给予哲学的礼物,它们也是论证的典范,更把求死的辩护与不死的论证结合起来,构成 “双重约束”(double  bind)的纽结,它先在地决定了后来西方形而上学有限与无限,必死与永恒的各种区分,并使哲学的言说可能。 
如同帕托卡所说:“柏拉图的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征服了死,它并不逃离死,它面对面地看着死。他的哲学就是忧烦死(melete thanata),灵魂的烦忧与死之烦忧不可分离,并成就生命烦忧的本真性;(永恒的)生命一开始就生于对死的直视,生于对死之征服(或许它只不过是征服)。”[5]帕托卡认为,柏拉图通过把责任转向对个体之死的责任,超出了(surpass)这之前的神话与巫魅式的魔灵(daimon)的神秘,这魔灵在来源上被规定为不负责任,“它属于一个空间,在那里还并没有响起回应的指令;在这空间中还并不能听到要求答复自身、承担自己的行为或思想的召唤,还不能去回应它者与在它者面前而对自己负责。”(GD:3)德希达的概括使一个本源空间的神秘明确了。 
只是通过苏格拉底给出“死之礼物”(a gift of death),这个转换与超越才可能,从而也使历史的人可能,对历史负责的人可能,通过苏格拉底的献祭,柏拉图整合了魔灵的神秘,通过灵魂的回忆及内在对话,永恒在场着的交谈与论证,产生了一个“内在灵魂”空间,哲学及其哀悼活动者在这空间展开。随着基督教的形成,耶稣基督的死与献祭及其哀悼,通过把柏拉图的神秘压抑并“扬弃”,更加使灵魂内在化了。人与上帝及重临的关系是秘密,我内心的上帝或我自身比我本人还更接近我自己,正是死使这一“分离”可能,并又关联起二者。 
西方责任的历史源于这些“死”之馈赠与“死”之经济。正如尼采在《道德的谱系》中所说,西方宗教与责任的起源与良心的形成在于加强痛苦的记忆,并转化为内疚与犯罪意识,最终则把“罪孽”道德化,并转化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契约与经济关系,但却不知道“苦难的荒谬性”。 
在哲学的终结处,在黑格尔那里,死之翅膀开始更有力地煽动,并飞翔起来:一方面,“死是绝对的主人”,使扬弃的工作得以可能,整个哲学史是充满死者头盖骨的战场,“死”总是成为作品;另一方面,“精神的生活不是害怕死而幸免于蹂躏的生活,而是敢于承担死并在死之中得以自存的生活。精神只当它在绝对的支离破碎中能保全其自身时才赢得它的真实性。”精神应该有力量在否定的东西那里停留,“这是一种魔力(Zaueberkraft),这种魔力就把否定的东西转化为存在。”[6]这就是主体的力量,它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经历苦恼意识,暴乱的革命,上帝之死,并提升为绝对知识,精神把“死”转化为“否定”,并使哲学本身可能,通过这回忆的道路(Weg),构成绝对精神的“墓地”!就返回了真理自身的家园。 
“死”之经济或家政(oikonoma)总是家(oikos.home.Heim)的法则,总是要求归还、要自返,构成话语的史诗。随着“自在、自为、为它”三种要素的合一,死之经济与礼物交换的完全在场使哲学本身封闭与终结了。走出哲学的封闭,在终结与边缘上书写,就构成未来哲学的使命。 
下面三位哲学家,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意识的经验中为生命打开缺口:把“死”从否定性中解放出来,构成个体对本已自身的最高责任,这是海德格尔对“死”的面对;列维纳斯则分离出“为它性”,使它异性(alterity)不再被同一的回忆所同化,让它者超越于自身之外,无限被交还给无限;而布朗肖则进入“自在”的深渊与无名之中,并持立于其间,死之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在那里交结。这三重力量撕碎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体系——也是重新展开雅典,耶路撒冷和罗马的张力,不可能产生一个再度的“在后”的巨大的综合。于是,“精神”(Geist)要么变为好精灵(daimonia),要么转化为上帝,要么变形为幽灵与鬼魂,“死”之不同的面目被不断唤醒了。而德希达的书写“死”则让这些死的面目“面对面”(vis-à -vis)。 

   
2、海德格尔的“本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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