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探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05-03

4.2 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规范评标方法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工程应强制采用合理低报价的评标方法。在评标过程中,采用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的两阶段的评标方法,不论技术标还是商务标均采用“封闭判卷”的方式进行评标。另外,为了保证评标委员的公正性,加强评委的责任心,提高评委的职业道德水平以及评标能力,本人认为应采用评标人员注册职业化的方法,以解决评标过程“短、平、快”的不负责的态度。
(2)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
推行工程担保,建立工程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为主体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有力手段。结合我国目前工程款严重拖欠的事实,我国建筑业不仅要推行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更要加快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建立,并采用强制性措施。
(3)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工程特性,按合同价款的确定形式,工程款的结算方式,采用强制性规定,严格控制按里程碑完成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减少合同欺诈和垫资承包的可能性。
(4)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
① 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我国应鼓励建设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程纠纷调解的业务。为保证调解质量,调解员采用上岗证制度,由经过进一步培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担任。为保证调解制度的尽快开展,应将其纳入仲裁或诉讼前的必经程序。②完善仲裁制度。各地市仲裁委员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联合监理协会、造价协会等,吸收业内高级人才,建立建筑工程专业仲裁委员分会,提高仲裁业务能力,加强合同纠纷解决力度。
(5)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上应加大力度。建议颁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建议高校开设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专科专业,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课程。

5 结束语

我国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有效合同管理的措施:规范评标方法;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宋俊丘.工程建设索赔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建筑经济.2003.1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具体审稿意见
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推动建设合同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论文存在以下问题:
(1)摘要应准确,论文未构建出新的计价模式下的合同条件,也未建立新的合同管理模式,对以上关键词应修改。
(2)第一部分建议从工程量计价模式变化,引起合同管理发生变化,提出问题,而非从一般概念入手。
(3)参考文献较少,引用不规范,个别地方有文字错误,如第3页“概预算制等原因”。

另外请修改补充
1、摘要字数控制在100—300字左右;
2、中图分类号;
3、参考文献应在正文中注明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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