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的属性,科研是高职教师的一项主要工作。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选取“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类”、“课题”、“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四个指标作为考核高职教师科研工作的关键指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量化评分规则。具体方案如下:
(1)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
专着量化评分规则:出版学术专着的,独着及第一人10分,其他人员5分。
论文量化评分规则:在SCI和EI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7分,其他作者3分;在核心期刊及ISTP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5分,其他作者2分;在国家及省级刊物独着及第一作者2分,其他作者1分。
教材量化评分规则: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公开出版的一般教材或校本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l分。
(2)课题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10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8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6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8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学会类课题4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2分,其他参与人1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3)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名)10分,其他参与人8分;二等奖(排名前五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三等奖(排名前五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
厅局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
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2分,其他参与人1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1分。
(4)技术发明奖
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10分,其他参与人6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8分,其他参与人4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完成人6分,其他参与人2分。
4.2.4关键指标体系
综合4.2.1、4.2.2和4.2.3分析结论,本论文选取的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一二级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指标有了,下一步就是确定各指标在教师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层次分析法(AHP)合理地将定量决策与定性决策结合起来,是一种较好的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下面,本文将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
4.3指标权重确定的调查问卷设计
为使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更加科学合理,本文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要求设计了关于指标权重的调查问卷。
4.3.1调查目的及样本选取
本问卷的调查目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各指标的权重;样本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包括高职院校的普通教师、中层领导、院级领导和学生,比例关系约为7:2:1:3。
4.3.2问卷设计
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的因素有三个,分别是高职要求、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影响高职要求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服务;影响教学工作的因素有四个,分别是教学工作数量、教学工作质量、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比赛与荣誉;影响科研工作的因素有四个,分别是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课题,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指标对上一级指标的权重,特进行问卷调查,详见附录三。
4.4指标权重的确定
4.4.1调查数据的整理分析
这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3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回收率为95%,调查对象包括高职院校的普通教师54人、中层领导13人、院级领导7人和学生24人。对调查问卷中每项指标的得分求平均数(结果四舍五入),得出如下结论。
在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三个一级指标中,高职要求得3分;教学工作得7,科研工作得4分;在影响“高职要求”的两个指标中,职业资格证书得5分,社会服务得3分;在影响“教学工作”的四个指标中,教学工作数量得6分,教学工作质量得5分,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得3分,比赛与荣誉得3分;在影响“科研工作”的四个指标中,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得8分,科研得4分,科研成果奖得1分,技术发明奖得3分。
4.4.2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高职教师绩效考核”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6)结论
在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三个指标中,高职要求的权重是0.214,教学工作的权重是0.5,科研工作的权重是0.286。
4.4.3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高职要求”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在影响“高职要求”的三个指标中,职业资格证书的权重是0.625,社会服务的权重是0.375。
4.4.4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教学工作”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在影响“教学工作”的四个指标中,教学工作数量的权重是0.353,教学工作质量的权重是0.295,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的权重是0.176,比赛与荣誉的权重是0.176。
4.4.5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科研工作”各指标权重
(6)结论
在影响“科研工作”的四个指标中,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的权重是0.5,课题的权重是0.25,科研成果奖的权重是0.0625,技术发明奖的权重是0.1875。
4.5构建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
4.5.1考核指标及权重综合4.2和4.4的分析结论,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一、二级指标及其权重如下表所示:
4.5.2二级指标评分标准
(1)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10分,中级5分,初级2分;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累加,如某教师拥有两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则本项得20分。
(2)社会服务
主持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项目8分,其他参与者4分;多个项目可以累加,如某教师主持2个服务社会项目,则本项得16分。对服务社会项目审核时有如下要求:必须产生经济利益并按比例上缴学院的社会服务项目才算数,以防止弄虚作假。
(3)教学工作数量
每学期基础工作量80课时,每学期实际工作量不足基础工作量的本项0分;实际工作量每超基础工作量1课时1分,超工作量越大,本项得分越多。
(4)教学工作质量
以学生评教成绩为准:学生评教成绩全校总排名前10%,得10分;10%~20%,得9分;20%~30%,得8分;30%~40%,得7分;40%~50%,得6分;50%~60%,得5分;60%~70%,得4分;70%~80%,得3分;80%~90%,得2分;后10%,得1分。
(5)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学院专业带头人10分,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10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8分,其他参与人4分;省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8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6分,其他参与人4分。
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10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8分,其它参与者4分;省级精品课负责人8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6分,其它参与者2分;市级精品课负责人6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4分,其它参与者1分;院级精品课负责人5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3分,其它参与者1分。
(6)比赛与荣誉
比赛获奖:参加国家级教师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10分、8分、6分;省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8分、6分、4分;院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6分、4分、2分。
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0分,省级教学名师奖8分,市级教学名师6分。
教学成果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10分,其他参与人6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8分,其他参与人4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2分。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分,其他参与人4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2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1分。
(7)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
专着:出版学术专着的,独着及第一人10分,其他人员5分。
论文:在SCI和EI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7分,其他作者3分;在核心期刊及ISTP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5分,其他作者2分;在国家及省级刊物独着及第一作者2分,其他作者1分。
教材: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公开出版的一般教材或校本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l分。
(8)课题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10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8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6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8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学会类课题4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2分,其他参与人1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9)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是指自然科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名)10分,其他参与人8分;二等奖(排名前五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三等奖(排名前五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
厅局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分,其他参与人6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4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
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四名)4分,其他参与人2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2分,其他参与人1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1分。
(10)技术发明奖
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10分,其他参与人6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8分,其他参与人4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完成人6分,其他参与人2分。
4.5.3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综合(最终)得分=高职要求得分×权重+教学工作得分×权重+科研工作得分×权重,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