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完善中国民主模式(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在今年4月和6月两个月之内,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了两位部长,一位是科技部部长万刚,中国致公党副主席;另一位是卫生部部长陈竺,无党派人士。这两位新任命的部长都是留学归来的内行科学专家。海外舆论对此评论纷纷:俄国报刊评论认为这“可以说是一场革命”;英国报刊认为这“只是象征性而非实质性改变。”我个人看法不同于这两种各走极端的评价。建国初期,我们民主党派人士就有15名担任正部长,还有两名担任副总理,三名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任命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正部长,不仅仅是个职位问题,而且涉及到政党制度是否健全这个大问题。多党制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新创造,社会主义国家理应继承并超越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资本主义国家如果实行一党制,它们的三权分立也会变样,德、意法西斯专政时期就是很好的证明。苏联东欧剧变的根本原因就是苏联东欧国家长期实行一党专政,因而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扭转一党专政的局面,关键是要实行社会主义多党制。要有效地抵挡西方资本主义多党制的影响,关键也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多党制。我所说的多党制,是社会主义多党制,不是西方那种平等争夺、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在中国的民主模式中,社会主义多党制就是保持中国共产党长期稳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提高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应该解释为参与联合执政的党,而不能只解释为参加政权的党。参加政权的党这个提法很模糊。因为只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参加政权。在政治学中,参加议会的党仍然可能是在野党,只有参加政府的党才是执政党。
今后民主党派应该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多党制应该进一步完善,这将会使我们的政府成为社会主义的联合政府。毛泽东在1956年8月21日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的批示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制或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制”等等,“因为各国不同的政治条件和经济条件,都会有所差别。”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是我们的一大法宝”。我认为在民主党派参政的问题上也要解放思想,这样我们才能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问题上有一个新气象、新开端,才能迈出令人兴奋的大步。
四、如何完善人民民主
完善共产党党内民主和多党合作的党际民主,都是旨在完善人民民主,都是为了领导人民真正实现人民自己当家作主。胡锦涛总书记在“6·25”讲话中又强调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胡锦涛同志最初在2003年初提出的这一经典名言被誉为“新三民主义”,我认为要贯彻落实这“新三民主义”,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首先做到权为民所授。现在各级人民代表和主要官员大都认为自己的权力是党、是上级领导授予而非人民授予的,因此心目中就只有党和领导人,而远离了人民。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政权的民主选举也需要完善。我认为县以上的人民代表应该通过直选和差额选举来产生,乡镇和县政府领导人应该通过直选、差额选举来产生。可是现在学术界有人发表这样的观点,说中国当前应该发展协商民主,不宜发展选举民主,否则就会破坏社会稳定、造成社会动荡。我认为人民代表和政府领导人应该按宪法、选举法的规定和精神,采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而不能采取协商民主方式产生。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是两个不同范畴。民主协商是指政党、政府、国家之间处理共同攸关的事务时采取的民主方式。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地用协商民主来取代选举民主。而且民主选举在我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绝不会造成政局动荡,只会激励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使人民感到自己能够真正当家作主,按照自己的意愿投下神圣的一票。关于选举方式的改革,我们可以借鉴1941年延安参议会的做法,当时在选举边区政府第二届参议员时,不同单位提出了三个著名共产党员为候选人,即徐特立、周扬和郭化若,他们之间各自发表演说展开竞选,结果郭化若当选。可见从多个共产党员候选人中选出代表或领导人,这样就能保证共产党的领导权。因此我建议县以上人民代表和乡镇县级的领导干部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直接选举。
近几年在江苏省试行的公推公选出镇县市首长的工作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2003年4月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县首先在两个乡镇公开直选竞选乡镇长,6月在全县11个乡镇全面推广,进而扩展到县(市)级和地(市)级。2003年12月中国第一位公推公选的县长在汉高祖刘邦的故乡沛县产生。2004年1月中国第一位公推公选的市长则在中国现代数学巨匠华罗庚的故乡金坛市产生。2004年9月江苏省还通过电视直播全程公推公选出副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49人、科级干部242人。2006年3月徐州市的贸旺区、泉山区、龙云区的区长候选人也是通过公推公选产生。江苏省用公推公选民主方式选拔基层以及中层领导官员的试点已被人誉为“江苏选拔干部新政”,江苏已成为完善我国民主模式的先行标兵。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在实行民主选举的改革试点。大量事实证明,民主选举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热情,有利于提高广大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人民服务的觉悟,有利于杜绝跑官、买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多种腐败现象。当前的任务是要认真总结这些地区的试点经验,进一步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进民主选举。近十几年来我们在政治体制方面习惯于“小步走,走稳路,不回头”。看来形势逼人,时不我待,我们应该加大加快民主选举的步伐,务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追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尽力使二者协调一致,并驾齐驱,和谐发展。
在完善选举民主的同时,也要完善协商民主。从1949年起我国就开创了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如前所述,建国初期我国的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954年人大制度确立之后,政协变成统一战线组织。今后应该考虑把政协改为国家权力机关,这也是我们解放思想的一大体现。政协是各党派、各团体、各行业人士组成的,它和按照各地区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恰好构成了我国两个权力机关,这样有利于权力结构的平衡、权力的相互监督与制约。一院制并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两院制也并非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两院制也有好处。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民主包括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人民民主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的构建顺序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得以顺利实现和完善的渐进步骤。这个顺序也突出了我们民主模式的重心和落脚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归宿。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要实现人民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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