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比分裂好,和平比战争好(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了增加自己的利益主张对进口商品增收关税,却可以打着保护民族工业的旗号。同样地,以李登辉为首的政治利益集团也可以将自己的政治利益说成是为台湾人民谋福利,因而将“官意”与民意混淆起来。更进一步,在他抛出“两国论”挑起与大陆的冲突后,又可以全体台湾人为人质与大陆抗衡。这意味着,如果遭到失败,则大多数台湾人会同样受到损害,但一旦成功则只有他和其利益集团中很少的一些人获益。用经济学的术语说,这是巨大的政治上的道德风险;即自己获益,而让别人承担成本。
四、“台独”缺少独立性
应该承认,“独立”是一个美好的字眼,它经常激起人们的正义感和同情。但正如所有美好事物都可以被用来为罪恶的目的辩护一样,“台湾独立”这个字眼从一开始就缺少真正独立的精神。当把台湾问题放在国际政治的大背景下,当我们从更为长远的历史角度来看问题,台湾独立从来就不是独立于外来势力的影响的。夏潮基金会的毛铸伦先生在他的论文“试论中国意识在台湾的困境与台湾意识中的外力因素”中指出,台湾的统独之争,就是中国自近代以来与西方强权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台湾独立”的主张始终摆脱不了与美国某些利益集团的国际战略的关系。他指出,“从1995年下半年以来迄今的两岸关系,在台湾这一边的表现,其实是克尽其扮演或充当美国棋子的角色罢了。”(1999,第608页)
即使我们在政治上很中立,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能看到,当一个国家的一部分要分离出去时,很显然会对这个国家、包括分离的部分造成损害。首先是,当一个国家分裂时,领土自然会分割开来。无论人民在分裂的哪一部分,都会减少自由旅行和迁徒的空间。而空间则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及生活的最重要的资源。当空间较大时,国内统一市场就会较大,分工和专业化就会更为深化,效率就会较高。这就是欧盟为什么要走向政治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一个正常国家的分裂,实际上就是在损害这个国家的福利。第二,当分裂导致国家的规模变小以后,显然减少了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抗衡力量。在没有一个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国与国的纠纷和冲突往往还要借助于国家力量。第三,分裂往往会产生分裂双方的敌意,这使得双方更依重武力互相抗衡。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军事。这不仅消耗了原本是一个国家人民的实力,而且也为那些有武器制造优势的强权国家的军事工业提供了新的订单。因此,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某些外国也愿意看到一个国家的分裂,它们因此会将支持分裂作为自己的国际政治战略的一部分。
台湾的事实也确实如此。甚至“台湾独立”的主张,最初也是由某些美国人提出的;有些台独意识又是日本统治时期“皇民化”的结果;所谓“50年的两岸分治”,也是因为美国的武力介入造成的“事实”。我们当然不否认有些人的台独主张没有任何外力的影响,但如果台独确实与某些外国的国际战略相吻合,独立的主张本身就会被亵渎,它最终要靠对一些强权国家的依附来实现。因此,独立就走向了它的反面,即依附。
五、台湾问题的历史正义
回想几年前,马关条约签订100周年之际,一些台独分子到日本去请愿,要求日本政府支持他们的台独运动。这使我大为惊讶。原来在他们心目中,台湾独立的历史合法性起源于“马关条约”。而在我看来,这不仅无异于“认贼作父”,而且是对历史正义的亵渎。
从二战以后国际社会达成的有关国际正义的原则来看,马关条约所依据的规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强权政治规则,它不仅承认侵略和国际掠夺的合法性,还承认依据这种侵略所获得的“报酬”(如割地与战争赔款)的合法性。中国除了割让了台湾,还向日本赔款两亿两白银。这种国际规则激励了民族国家竞相扩张军备,进行武力竞争。其结果,一方面,是一些国家的福利增进是以另一些国家人民的更大灾难为代价,如马关条约之后,中国人民承受了更为沉重的税赋,中国政府的财政从此破产,为了偿还因赔款而欠下的债务,使中国失去了在海关自主权。更不用说在这样的背景下的社会体系崩溃导致的战乱和饥荒。在另一方面,强权之间武力和军事竞争最终导致了空前惨烈的两次世界大战。出于对这一悲剧的反省,国际社会才最终修改了国际政治规则。侵略被认为是非正义的,殖民主义也是没有道德基础的,一个国家也不能凭借战争来获得收入。尽管在这之后还有冷战,还有局部战争,这一修改究竟减缓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竞争的压力,开启了走向世界和平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它为这个世界提出了一个有关国家间关系的历史正义的观念。二战以后,台湾向中国的回归,不仅因为中国是战胜国之一,在国际规则意义上,这是历史正义的伸张。就象被人掠夺的东西要物归原主,被拐卖的孩子要回到母亲的怀抱一样。
同理,马关条约这个丛林规则的产物,也不能证明台湾应该独立。为了证明台独的历史合理性,一些台独分子不去遣责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反而将台湾的割让看成是中国政府的罪责。他们指责清朝政府“抛弃”了台湾。这样,台湾即使不再是日本的殖民地,也不应该回归中国。这种“理论”似乎是说,被掠夺者要为他被掠夺承担责任;掠夺者一旦被抓住和被制裁,掠夺之物也不应该归还被掠夺者。在任何社会中,这样的规则不会导致公正和效率,也不会有社会正义;同样,在国际社会中,也使历史正义不复存在。
当然,在台湾被割让之后,台湾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反抗,并且经历了一段苦难的历程。任何人都不能无视这一点。但如果从近代以来的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台湾人民的苦难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苦难的一部分。中国唯一的错误是她过于仁慈和不够强大。自马关条约以后,大陆中国人也经历了不亚于台湾人民的苦难。其中最为深重的,就是日本受到马关条约的鼓励而发动的长达八年的侵华战争。两岸都有悲情。这样的悲情意识,本应会更进一步凝聚两岸人民的文化感情,却不会成为疏离的原因。
六、文化疏离与文化整合
在一系列的台独主张中,走得最远的,莫过于从文化上将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的“理论”。例如,淡江大学的施正锋教授指出, 由于台湾与大陆分离了将近五十年的时间,已经形成了不同于中国文化的“台湾文化”,在台湾正在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1999)。如果施教授的逻辑真能成立,也许是台独的最有力的依据。因为在公共选择理论中,文化差异性是导致投票程序失效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当我们谈论文化问题时,我们就不可能以小于100年为单位来计算。因为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是长时期历史积淀的结果。它包含着世世代代人们的智慧,凝聚着试错过程的曲折,也付出了艰辛甚至流血的代价。对于后代人来说,一个优秀的文化传统相当于前辈遗传下来的财产,一个免费的社会资本或公共物品。事实是,台湾和中国大陆同时作为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受益于成长了五千年的文化。即使在台湾与大陆对峙的五十年中,台湾人对中华文化进行了重大变革,也只能说与同时的大陆文化有了某些差异,而不能说“台湾文化”不同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更是一个历史概念。它在台湾的五十年的支流,不足以用来否认五千年的根源。即使象孔子和耶稣这样的文化英雄,也不能说他们独创了文化。没有夏商周三代文化,也就没有儒学;没有犹太教,也就没有基督教。如果认为可以独创文化,使用了大量的文化传统的材料而不自觉,则有点过于自大了。
更何况,如果证明台湾有一个不同于中华文化的文化的目的,是为了台湾的分裂,则这种所谓的文化创造就违背了迄今为止的“文化英雄”们的基本宗旨,即促进文化的整合,同时保持不同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文化英雄们不仅有着促进社会福利的功
四、“台独”缺少独立性
应该承认,“独立”是一个美好的字眼,它经常激起人们的正义感和同情。但正如所有美好事物都可以被用来为罪恶的目的辩护一样,“台湾独立”这个字眼从一开始就缺少真正独立的精神。当把台湾问题放在国际政治的大背景下,当我们从更为长远的历史角度来看问题,台湾独立从来就不是独立于外来势力的影响的。夏潮基金会的毛铸伦先生在他的论文“试论中国意识在台湾的困境与台湾意识中的外力因素”中指出,台湾的统独之争,就是中国自近代以来与西方强权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台湾独立”的主张始终摆脱不了与美国某些利益集团的国际战略的关系。他指出,“从1995年下半年以来迄今的两岸关系,在台湾这一边的表现,其实是克尽其扮演或充当美国棋子的角色罢了。”(1999,第608页)
即使我们在政治上很中立,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能看到,当一个国家的一部分要分离出去时,很显然会对这个国家、包括分离的部分造成损害。首先是,当一个国家分裂时,领土自然会分割开来。无论人民在分裂的哪一部分,都会减少自由旅行和迁徒的空间。而空间则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及生活的最重要的资源。当空间较大时,国内统一市场就会较大,分工和专业化就会更为深化,效率就会较高。这就是欧盟为什么要走向政治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一个正常国家的分裂,实际上就是在损害这个国家的福利。第二,当分裂导致国家的规模变小以后,显然减少了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抗衡力量。在没有一个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国与国的纠纷和冲突往往还要借助于国家力量。第三,分裂往往会产生分裂双方的敌意,这使得双方更依重武力互相抗衡。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军事。这不仅消耗了原本是一个国家人民的实力,而且也为那些有武器制造优势的强权国家的军事工业提供了新的订单。因此,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某些外国也愿意看到一个国家的分裂,它们因此会将支持分裂作为自己的国际政治战略的一部分。
台湾的事实也确实如此。甚至“台湾独立”的主张,最初也是由某些美国人提出的;有些台独意识又是日本统治时期“皇民化”的结果;所谓“50年的两岸分治”,也是因为美国的武力介入造成的“事实”。我们当然不否认有些人的台独主张没有任何外力的影响,但如果台独确实与某些外国的国际战略相吻合,独立的主张本身就会被亵渎,它最终要靠对一些强权国家的依附来实现。因此,独立就走向了它的反面,即依附。
五、台湾问题的历史正义
回想几年前,马关条约签订100周年之际,一些台独分子到日本去请愿,要求日本政府支持他们的台独运动。这使我大为惊讶。原来在他们心目中,台湾独立的历史合法性起源于“马关条约”。而在我看来,这不仅无异于“认贼作父”,而且是对历史正义的亵渎。
从二战以后国际社会达成的有关国际正义的原则来看,马关条约所依据的规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强权政治规则,它不仅承认侵略和国际掠夺的合法性,还承认依据这种侵略所获得的“报酬”(如割地与战争赔款)的合法性。中国除了割让了台湾,还向日本赔款两亿两白银。这种国际规则激励了民族国家竞相扩张军备,进行武力竞争。其结果,一方面,是一些国家的福利增进是以另一些国家人民的更大灾难为代价,如马关条约之后,中国人民承受了更为沉重的税赋,中国政府的财政从此破产,为了偿还因赔款而欠下的债务,使中国失去了在海关自主权。更不用说在这样的背景下的社会体系崩溃导致的战乱和饥荒。在另一方面,强权之间武力和军事竞争最终导致了空前惨烈的两次世界大战。出于对这一悲剧的反省,国际社会才最终修改了国际政治规则。侵略被认为是非正义的,殖民主义也是没有道德基础的,一个国家也不能凭借战争来获得收入。尽管在这之后还有冷战,还有局部战争,这一修改究竟减缓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竞争的压力,开启了走向世界和平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它为这个世界提出了一个有关国家间关系的历史正义的观念。二战以后,台湾向中国的回归,不仅因为中国是战胜国之一,在国际规则意义上,这是历史正义的伸张。就象被人掠夺的东西要物归原主,被拐卖的孩子要回到母亲的怀抱一样。
同理,马关条约这个丛林规则的产物,也不能证明台湾应该独立。为了证明台独的历史合理性,一些台独分子不去遣责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反而将台湾的割让看成是中国政府的罪责。他们指责清朝政府“抛弃”了台湾。这样,台湾即使不再是日本的殖民地,也不应该回归中国。这种“理论”似乎是说,被掠夺者要为他被掠夺承担责任;掠夺者一旦被抓住和被制裁,掠夺之物也不应该归还被掠夺者。在任何社会中,这样的规则不会导致公正和效率,也不会有社会正义;同样,在国际社会中,也使历史正义不复存在。
当然,在台湾被割让之后,台湾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反抗,并且经历了一段苦难的历程。任何人都不能无视这一点。但如果从近代以来的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台湾人民的苦难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苦难的一部分。中国唯一的错误是她过于仁慈和不够强大。自马关条约以后,大陆中国人也经历了不亚于台湾人民的苦难。其中最为深重的,就是日本受到马关条约的鼓励而发动的长达八年的侵华战争。两岸都有悲情。这样的悲情意识,本应会更进一步凝聚两岸人民的文化感情,却不会成为疏离的原因。
六、文化疏离与文化整合
在一系列的台独主张中,走得最远的,莫过于从文化上将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的“理论”。例如,淡江大学的施正锋教授指出, 由于台湾与大陆分离了将近五十年的时间,已经形成了不同于中国文化的“台湾文化”,在台湾正在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1999)。如果施教授的逻辑真能成立,也许是台独的最有力的依据。因为在公共选择理论中,文化差异性是导致投票程序失效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当我们谈论文化问题时,我们就不可能以小于100年为单位来计算。因为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是长时期历史积淀的结果。它包含着世世代代人们的智慧,凝聚着试错过程的曲折,也付出了艰辛甚至流血的代价。对于后代人来说,一个优秀的文化传统相当于前辈遗传下来的财产,一个免费的社会资本或公共物品。事实是,台湾和中国大陆同时作为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受益于成长了五千年的文化。即使在台湾与大陆对峙的五十年中,台湾人对中华文化进行了重大变革,也只能说与同时的大陆文化有了某些差异,而不能说“台湾文化”不同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更是一个历史概念。它在台湾的五十年的支流,不足以用来否认五千年的根源。即使象孔子和耶稣这样的文化英雄,也不能说他们独创了文化。没有夏商周三代文化,也就没有儒学;没有犹太教,也就没有基督教。如果认为可以独创文化,使用了大量的文化传统的材料而不自觉,则有点过于自大了。
更何况,如果证明台湾有一个不同于中华文化的文化的目的,是为了台湾的分裂,则这种所谓的文化创造就违背了迄今为止的“文化英雄”们的基本宗旨,即促进文化的整合,同时保持不同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文化英雄们不仅有着促进社会福利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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