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白璧德“人文主义”思想的三个核心概念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论文关键词:白璧德  人文主义 内在制约 二元论 存在的三个等级
  论文摘要:白璧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新人文主义”这一提法二者并不完全对应。后者系指上世纪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学批评界的一种运动,而前者则系此运动赖以开展的思想基础。白璧德一生著述宏富,但各书中的核心概念——“内在制约”、“二元论”与“存在的三个等级”——则一以贯之,构成了“人文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这三个核心概念彼此联系,互相指涉:“内在制约”概念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二元论”概念的产生,而“存在的三个等级”则与“二元论”概念密切相关,厘清这三个核心概念成为进一步讨论相关问题的基础。

  
  一、“人文主义”与“新人文主义”
  
  在展开论述之前,我们需要作一点说明:目前国内研究者多称白璧德学说为“新人文主义”,并多称白氏为“新人文主义批评大师”,但实际上白璧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新人文主义”这一提法或许并不完全对应。
  首先,白璧德在陈述自己思想的时候,般均采用“人文主义”这一术语,而从未自称其学说为“新人文主义”。事实上,他不但极少使用“新人文主义”这一概念,且该词一旦使用,辄呈贬义。须知,白璧德素来喜“旧”而厌“新”(详见本文第三节“二元论”部分的论述),他不可能将自己的学说冠以“新”字;同时,根据哈佛1933年10月3日会议中《关于欧文·白璧德的生平和贡献》(Minute on theLife and Services of Professor Irving Babbitt)一文的记录,“他[白璧德]常说自己所要表达的并非新鲜事物,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学说被称作‘新人文主义’。对他而言,并无所谓的‘新人文主义’,而只有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亘古不变的对立……”——这一记述或可说明一些问题。
  此外,在美国当时的思想界,白璧德的这一学说始终被称作“人文主义”,直至上世纪20年代末,随着白璧德、穆尔(Paul ElmerMore,白璧德的终生挚友、“新人文主义”运动的又一领袖)等人的学生纷纷投入白、穆二人之“人文主义”学说的文学阐释实践中来,文学批评界才出现了“新人文主义”这一提法。伴随着“新人文主义”运动的日渐高涨,人们有时不免会将二者混为一谈,如某些西方研究者便顺理成章地将白璧德的“人文主义”称作“文学人文主义”(literary humanism),这一误解正说明有关研究者多少混淆了白璧德的“人文主义”与“新人文主义者”们的文学阐释实践活动。须知,白璧德的“人文主义”思想涉及到文学、艺术、教育、思想史、政治学、哲学、佛学等各个领域,而不仅限于文学这一个方面;而他(以及穆尔)的学生们(即真正的“新人文主义者”们)多是学院中的文学教授,其研究工作往往是根据“人文主义”思想而展歼的文学阐释实践,这些实践活动在上世纪20年代蔚然成风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史称“新人文主义运动”,与这一运动的思想基础——“人文主义”——自是有所区别、
  此后曾有研究者著文澄清这种普遍的认识上的混淆,如格罗瑟林曾将白璧德的“人文主义”区分为两层含义:一层是作为哲学的“人文主义”(humansim as a philosophy),这以“人文主义”的两大创建者——白璧德与穆尔——的哲学研究为主;而另外一层则是作为运动的“人文主义”(humansim as a movement),运动的参与者们大多是白穆二人的学生,作为其追随者,他们并不关心这一学说的哲学根基,而是直接将这些论断运用到“文学批评”(literarycriticism)领域中去。也就是说,前者不仅限于“文学”,故不可单纯地称作“文学人文主义”,而后者便是所谓的“新人文主义”运动,作为“文学批评”领域中的一个运动,或可与“文学人文主义”的称谓拉上干系、从而,我们可以说白璧德是“新人文主义”的奠基人,但是如果进而讨论“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这种说法便可能会导致某种混淆
  在中国现有的大量相关研究中,白璧德的思想一般均会被指称为“新人文主义”,但需要注意的是,五四时期宣扬自璧德学说的大本营——《学衡》——却几乎从未将这一学说称为“新人文主义”,而是始终称之为“人文主义”。直至1931年3月,在第74期《学衡》张荫麟短篇译文《白璧德论班达与法国思想》吴宓所作的按语中,才第一次出现了“可见白璧德先生新人文主义之夫旨”这种表述,这也是唯一的一个特例。看来,就白璧德学说的相关阐释史而言,并非是第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那么,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白璧德的“人文主义”在中国一变而成为“新人文主义”的呢?——这一问题将留待后文加以解决,以下我们且回到本文主题,对白璧德“人文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涵探究竟。
  
  二、白璧德之“人文主义”定义简述
  
  人文学者阿伦·布洛克(Alan Bullock)认为,对于人文主义及相关词汇,“没有人能够成功地作出别人也满意的定义”,他本人不拟将人文主义当作一种思想派别或哲学学说,而是当作“一种宽泛的倾向,一个思想和信仰的维度,一场持续不断的辩论”,并统称之为“人文主义传统”。可惜布氏这部1984年完成、1985年出版的著作未能关注到白璧德的学说,虽然白璧德井不一定成功地给出了“别人也满意的定义”,但是,白璧德那种来自其渊博学识、态度鲜明而略带独断论痕迹的对于“人文主义”概念的辨析与厘清,极大地丰富了这个关键词的内涵,他的思想亦足以成为整个人文主义传统中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
  在白璧德看来,厘清“人文主义”一词的涵义,最重要的是辨明“人文主义”与“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的区别。“人文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区别还涉及到“人律”(1awfor man)与“物律”(Law for thing)、“一”(theOne)与“多”(the Many),以及“博放时期”(era of expansion)与“精约时期”(era ofconcentrati’on)等若干组对立的概念。这些概念分为两个阵营,一方为与“人文主义”相联系的“人律”、“一”和“精约”等概念,另一方为与“人道主义”相联系的“物律”、“多”和“博放”诸概念,各阵营内部之概念的内涵彼此重叠,往往一个概念的出现,意味着其他相关概念的同时在场。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