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系统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法制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向了新的阶段。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贡献可概括为,邓小平同志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突破点、生长点、出发点、关键点和切入点。
论文关键词 邓小平同志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法制建设 生长点 出发点
新中国初期,毛泽东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曾经对法制建设提出过若干好的观点和办法,可随着法制进程的中断,这些观点和办法未能完全落实。邓小平同志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实践系统地发展了毛泽东同志法制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向了新的阶段。
一、建设的突破点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挫折和失误固然有多种原因,其中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是最根本的。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必然要受到前者的决定性影响。在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就是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正解判断开始的。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会上,做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毛泽东同志认识到法律对经济的保护作用,可是对计划经济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及人治治国模式的共生关系,尤其是前者对后两者的制约作用则缺乏足够的认识。尽管新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民众若干政治社会权利,可这些权利并没有引导法制建设走向法治道路。实践证明,政治社会权利离开民众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容易成为空中楼阁。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和改革开放为法制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对法律的需求无论在质量还是数量上都远远超越了过去的计划经济,和国际市场的接轨也要求尊重经济规则,从而推动执政党从主导性的政治思维到法律思维的转变。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邓小平同志强调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管理经济,致力于推动经济关系的法律化。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邓小平同志对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战略定位是把它放在与经济建设及现代化建设的关系中来认识和把握的,从而使法制建设真正回归到世界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来。邓小平同志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系中,从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中确立了法制建设的突破点。
二、建设的生长点
在建国初,毛泽东同志就从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中探索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道路,并将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法制建设的逻辑起点。可是到后来,民主越来越脱离法制的轨道,沦为法律虚无主义。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中,认为:“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从此认识出发,法制就更不可能成为目的,它反映出毛泽东同志对待法律价值的工具主义思维。法治的目的性归根到底是由法制与民主的内在联系决定的。面对“文革”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从党和国家领导到普通民众对封建专制传统的顽固性及现行体制的弊端有了切肤体会和深刻认识。沉痛教训呼唤法制观念的更新,对民主与法制关系的重新认识成为可能。邓小平同志认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同志不仅仅是把民主理解为方法和手段,而且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密切联系。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在1987年,他又指出:“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的。”基于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邓小平同志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邓小平同志主张法治,否定人治的经典性论述,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民主是始终解决不好也解决不了的问题。经济民主同政治民主相比在社会主义民主中更具重要性,对法制建设更具决定意义。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指出:“我想着重讲讲发扬经济民主的问题。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邓小平同志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思想,也是推动法制建设的民主枢纽。正是在经济民主的推动下,社会主义中国摒弃了人治,走上了法治之路。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辩证关系中确立了法制建设的生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