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型党组织视域内的农村书记队伍建设研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04-28
(三)实现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共建伴随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共建是城乡一体化在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层面上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建设和构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的实际举措。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治型党组织和农村法治型党组织结对共建,进一步实现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融合发展,共享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建设资源,增强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共建合力,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城乡融合法治型党组织格局。进一步整合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共建资源,发挥城市法治型党组织在人才、理论、资源和队伍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农村法治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思路,增强农村基层法治型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力量,实现城乡法治型党组织合作共建的优势互补,协调共进。
三、以法治机制把好“监督关”,解决“随意干”的问题,在于依法依规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保障村书记健康成长以法治机制把好“监督关”,解决“随意干”的问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下,党中央坚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近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拆迁补偿、涉农补贴、扶贫专款等领域出现了腐败现象,部分村书记挪借公款、公款私用、公款吃喝、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形象,降低了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公信力。导致村书记腐败的因素很多,但是根源上在于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滞后,法治机制不健全,各种监督的缺失和缺位,“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3]。村书记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约束和制约,造成村官腐败小官大贪。
(一)加强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4]村书记要主动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发挥党员群众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体现党员群众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地位,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实施党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制订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办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是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事项都要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决策过程公开,实现决策透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做到结果公开,满足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增强决策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传统公开载体,建立党务公开固定专栏,印制党务公开简报,探索现代公开载体,开发党务公开网站,编发党务公开手机短信,建立党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从严治党的“八项任务”,包括: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5]。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加强执行力建设,才能将这些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好。而农村党组织村书记起着带头作用。王岐山同志指出:“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①这种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需要通过在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来实现。
(三)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推进村书记承诺制承诺制和述职述廉制度是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设计。村书记承诺制就是村书记在上任初和每年初根据职责目标,合理确定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实事工程,向党员群众进行工作承诺,完成预期目标,实现工作计划,接受党员群众的公开监督。书记承诺制同样面向上级党组织,村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工作承诺,恪职尽责,廉洁奉公,完成预期目标,完成上级党组织交代的各种工作。村书记述职述廉是村书记在每年工作结束和任期结束时,结合任前和年初承诺的事项,村书记要向党员群众述职,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廉政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村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廉政工作,接受党组织的评议。村书记的“双述双评”,既体现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又实现上级党组织对村书记的监督考核[6]。承诺制和述职述廉是相互关联的整体,承诺制是述职述廉的内容基础,述职述廉是承诺制的实践检验,承诺制不是简单的口头表态,承诺制需要接受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评议,述职述廉不是无目标的汇报,而要根据承诺制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汇报。
四、以法治文化把好“保障关”,解决“不愿干”的问题,在于依法依规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书记的工作热情以法治文化把好“保障关”,解决“不愿干”的问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保障。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中,书记要处理拆迁征地等影响农村安全稳定的难题,要面对涉农补偿、惠农补贴等农村群众重点关心的大事,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引发群众的不满,造成群体性事件,使得村书记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心理负担较重。在此种情况下,村书记的经济收入缺乏保障,其工资收入还比不上外出务工人员村书记的社会保障也没有落实到位,其卸任后的养老保险无法与企业职工相比村书记的政治发展空间有限,发展通道狭窄,大部分村书记都缺乏合理的上升渠道。因此,要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在法治精神、法治文化与依法构筑经济和社会保障的结合中,激发村书记依法干实事的工作热情。
(一)以公平正义的理念制定经济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也是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基本要义。合理的经济待遇是村书记正常履职的前提,是村书记履行岗位职责的内在要求。任何工作岗位都要有与之适配的经济待遇,这是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任何人不可能在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情况下而正常工作。合理的经济待遇是村书记开展工作的正常要求。现阶段,不同地区、不同村情的村书记的经济待遇差别较大,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中村书记的经济待遇较高,经济发展差的农村中村书记的经济待遇一般。村书记的经济待遇包括基本报酬和考核奖励两部分,按照绩效工资的要求,村书记的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同时村书记的基本报酬要实行动态调整,要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村集体经济发展好,村书记相应的基本报酬也要提高。通过经济待遇的动态调整,使村书记在经济收入上有保障,免除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工作。
(二)以人文关怀的情怀完善村书记社会保障制度科学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情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现阶段,农村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与城市的社会保障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城乡社会保障在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还没有实现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统一。村书记与群众一样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层次较低,范围较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医疗救助困境也是村书记面临的难题。与党的其他基层组织书记相比,村书记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多体现了农民属性和农民色彩,按照所在农村的地域考虑,而没有体现出工作岗位的职责性。从养老保险入手,解决村书记正常离任之后的养老保障,使村书记摆脱后顾之忧,不用担忧离任后的基本生活。为此,在村书记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个人、集体、政府的三级统筹,逐步为在职村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于政策出台之前政策离任的村书记,根据工作年限和具体贡献,给予生活补助。
(三)以科学合理的机制拓宽村书记政治发展空间按照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每个人的政治发展空间都不应受到人为的限制,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具有一定的乡土性,村书记大都是由所在村的党员产生,具有强烈的归属性和地域性,地域观念强烈。一般情况下,村书记任职年限较长,没有特殊情况,村书记都会在年龄任期离任后继续在所属村庄生活,对政治发展空间追求的欲望不大。但是随着村书记产生渠道的多元化,大批有知识、有文化、年富力强的青年人成为村书记,尤其是大学生村官,对政治发展有着强烈的追求。畅通村书记政治上升渠道,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大从优秀村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优先录取考取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村书记,注重选拔具有村书记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优化村书记政治发展平台,积极推荐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和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书记,作为乡镇、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人选,发挥村书记贴近基层、了解实情、反映民生的优势,使村书记在各级政治发展平台发挥作用,参政议政,表达农民群众呼声,反映农民群众诉求,争取农民群众权益,在更大的政治舞台实现村书记的政治价值。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J].求是,2012(24).[2]方世南.提升五大能力与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5(1).[3]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1.
[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0.
[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5-28.
[6]叶阿恋.海西经济形势下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11,21(9):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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