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创新发展的内容中, 理论品质的丰富化和品质成长, 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品质主要表现在理论内涵的彻底性、意义诠释的普遍性和广泛性、理论原则的坚定性、理论表现的延展性、理论逻辑的自洽性、理论魅力的感召性等。理论品质成长作为一个过程, 离不开一定的基础与条件, 其中最深厚的基础是实践, 最关键的环节是凝炼和反思, 对象化又是很重要的反思要求。此外, 理论品质成长还离不开诸多理论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取长补短, 更不能脱离周围环境的制约作用, 其中还包括国家需要、社会成长内需对理论品质成长与提升所提出的要求, 它们是决定一个理论实现程度 (包括品质成长) 的重要基础与条件。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 理论品质; 延展性; 自洽性; 对象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 思想政治教育外部环境和目标任务都将发生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条件下, 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创新发展面临着更多的要求。在创新发展的诸多内涵中,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品质的丰富化和品位提升, 显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选项。
一般看来, 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理论研究与实务进展两大领域。而理论方面的创新发展主要指新理论观点的形成、新知识形态的出现、新的方法论或新的研究范式的显现, 其中自然也包括理论品质的不断提升、多样化和丰富化等过程。值得指出的是, 本文在此并不具体评判当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中既有理论的品质状况, 仅仅是通过提出这一问题, 从应然的立场出发, 呼吁着手建立诸如此类的一些评价标准, 以期人们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中特别是理论建树中, 更加有意识地关注理论品质的提升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品质的主要表现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研究中重要的理论之一, 是马克思的“说服的彻底性理论”。和这一理论直接对应的一段著名论述是这样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 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 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 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 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
问题是, 我们多年来对“所谓彻底, 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之内涵的理解和研究又有多少成果?更重要的是, 如果有研究成果, 这些成果对我们的实践又有怎样的实际指导价值?可以认为, 马克思的“说服彻底性理论”, 既对我们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实务开展具有方法论指导价值, 更有本体论意义上的指导价值, 同时还昭示着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 (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指导实务开展的工作理论) , 它们都不得不经由“说服的彻底性”在实务方面所获得的现实成果, 才能大致折射出这些理论本身所具备的品质状况及其品位, 从而由此引导着人们关注并研究理论品质如何显现和提升的问题。
1. 理论内涵的彻底性和意义诠释的普遍性、广泛性, 应该成为理论的最基本品质。
这里首先是理论内涵的彻底性, 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对人的关怀不断深化, 并且这种人文关怀没有最好, 只有更好。二是理论对人们的正当需要予以全面关照和真切表达, 不仅反映着人们的眼前利益, 而且更深刻地表征社会最广大人员长远的根本利益, 也就是说, 这种彻底性主要表现在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利益表达的精准性、利益反映的持久性, 以及利益扩展的可期性等, 那些完全不表征人们切身利益的理论最终会沦为空头理论, 遭遇“思想一旦脱离利益, 就会使自己出丑”的状况。三是理论也需要在相当程度上彰显某种价值或普遍性规则, 尽管这些普遍性规则最终只能在相对意义上去理解, 而不能将其绝对化, 但毕竟这些普遍性规则具有超越当下或改变非正常状态的内在要求, 因此那种只表征当下或眼前利益而无法代表终极价值的理论, 可能属于“蹩脚”的理论。这个关系也就是人们在政治学研究中所讨论的“原则政治”与“利益政治”两者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不能不涉及“利益政治”问题, 即任何社会统治或社会管理, 甚至社会治理, 或者包括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活动, 都无法避开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 产生被人们所抨击的“歧视性待遇”问题。这一状况被某些学者认为就是现代政治的特征, 即现代政治不是“原则政治”, 而是“利益政治”。而“原则政治”则关心普遍性原则如何延伸到政治中去和如何实现等问题。尽管人们也质疑“原则政治”的要求是否具有“理想的色彩”, 因为要彻底消除社会所存在的所有不平等待遇是十分困难的, 充其量“只能降低歧视性的程度”。[2]但人们在感觉上还是认为要关注“原则政治”, 因此理论就需要兼顾诸如“原则政治”与“利益政治”之间关系的平衡点。四是理论自身具有批判性与建构性相统一的魅力, 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品性。至于意义诠释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主要指这种诠释不能割裂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三者的关联, 尤其不能只顾及特殊性就否定普遍性和共同性, 否则导致的后果就是人们对这种特殊性置若罔闻, 因为它没有普遍性价值, 所以无法引起人们的共鸣。
2. 理论原则的坚定性。
这主要是指一个理论具有的最内在的原则立场之规定性, 仿佛《资本论》就是“工人阶级的‘圣经’”那样。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立场应该就是人民立场, 即真正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所有理论的原则立场, 并且由此表现出原则的坚定性、立场的鲜明性、表征利益的精确性等。在此基础上, 还呈现出理论本身的风格, 如阳刚、大气、周正等。它们都应该存在着一个表现程度的阀阈, 而考量理论品质的发展特征就是根据这种具体表现状况来进行的。就目前对此问题缺乏研究的状况看, 人们要对理论品质的发展状况作出恰如其分的描述可能是比较困难的, 因此目前只能对其作一些最简单的质性研究或判断。
3. 理论表现的延展性。
这主要指理论解释力的周全性和与时俱进性, 不说过头话, 不确认绝对的事情存在。这种延展性又可以界分成弹性和韧性两种。理论的弹性, 主要指理论在经受实践磨砺甚至破损后能够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以适应新的变化的自我修补和恢复的能力, 也可指理论解释事物的阀阈之深入性和开阔性。韧性原指物体在变形中吸收能量而不至于发生脆性断裂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理论的韧性主要指理论本身具有的包容性、兼收并蓄性、理论对外部挑战的化解力和外部合理因素的消化力等, 也包括跨文化沟通的建构能力。换言之, 由于一个理论具有延展性的特点, 就会使得这个理论具有很强的与时俱进品质, 它会随着社会实践的进展和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和增强自己的解释力。
4. 理论逻辑的自洽性。
由于理论本身具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 所以它具有很强的自组织性, 能自圆其说, 能同时协调多种关系, 甚至它不需要自我论证。如马克思当年在评价法国二月革命中相关阶级的表现时曾指出的那样:“一个一旦奋起反抗便集中体现社会的革命利益的阶级, 会直接在自己的处境中找到自己革命活动的内容和材料:打倒敌人, 采取适合斗争需要的办法, 它自身行动的结果就推动它继续前进。它并不从理论上研究本身的任务。法国工人阶级不是站在这样的立足点上, 它还没有能力实现自己的革命。”[3]这也就是说, 当一个理论具有很强的逻辑自洽性时, 它不会经常陷于前后矛盾或自相矛盾的境地, 它甚至不需要经常去修饰和补充自己, 这种理论本身是通透的、朴素的、清澈自明的, 不需要自我论证, 也不必自我论证, 就可以征服广大群众。而广大群众面对这种理论, 也并不需要运用多大的学习能力, 而只要具备一般的情感体验或生命本能, 就可以朴素地掌握这种理论。正如传统社会中大量近乎文盲的民众, 他们也懂得“天地良心”、“天理不容”等基本规矩, 但要他们论证何为“良心”和“天理”, 恐怕是比较困难的事情,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具有最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
5. 理论魅力的感召性。
这主要是指一个理论对人们具有丰富智识视界、拓展意境、提振信心、坚定追求、激发创造力等多重意义, 甚至表现在人们拥有某种理论会感到无比自豪和自信。
值得关注的是, 理论品质的形成应该是一个成长过程, 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十分成熟。期间有可能发生一些最初并不成熟的品质之间的消极交互作用, 亦即逆成长现象。但从总的趋势看, 这种暂时性的失误却为理论自身的不断成熟开辟了前行的道路。此外, 理论的品质又应该是一个统一体, 如果这些理论品质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同向同步, 那么理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就会比较强, 相反, 如果理论的品质之间发生相互对冲和干扰, 就会使自己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
这里所讨论的理论品质成长, 既可以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品质不断丰富化的过程, 也可以理解为某种理论品质从初步具备到日臻成熟这样一种趋势和状态。就过程展开的意义看, 理论品质的形成、发展和日臻成熟, 应该表现为由若干环节或若干前后相联的阶段所组成的一个连续统一体。可惜的是, 目前由于人们对这个问题缺乏必要的研究, 因此人们对这些环节或阶段的称谓和特征还都说不清楚。
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品质成长的基础与有关条件
应该看到, 理论品质的成长包含着理论品质的多样化丰富化、理论品质本身的精致化优良化、诸多理论品质之间关系的融洽化协同化, 以及理论品质对象化的效率等, 它们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的, 即理论品质一开始可能比较稚嫩, 但逐步在各种实践中经历各种挑战和磨砺, 会变得逐渐成熟起来。在这种成熟进程中, 既存在着对这种理论的呵护和褒誉, 同时也会存在和经受着大量的质疑、盘问、考量、辨析、辩论等, 而且正是由于这种磨砺作用, 尤其是在理论对辩中, 才使得一个理论在逻辑周延性方面变得更加完整, 内容也愈加丰富, 尽管理论“补丁”越来越多, 但理论本身的破绽则越来越少。
1. 理论品质成长最深厚的基础是实践。
这种实践形态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主要包括人文关怀的实践和思想斗争的实践两大方面, 它们内部又存在着更具体的实践内容与表现形态。值得指出的是, 这里所说的实践, 与人们平时所认知的实践有一定的联系, 又有一定的区别。就人们平时所说的实践的哲学涵义看, 主要是指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与行为, 实践的主体是人, 而实践的客体可以是人, 也包括大量的事情与物体。但理论品质成长所依赖的实践, 主要是指理论作用于塑造、改变或促进人的认知和情感、态度与行为、个性发展的过程和方式。也就是说, 这里所说的实践主体是指某个理论观点, 而实践的客体只能是人, 而检验实践的主要标准是看这种理论征服或掌握群众的程度, 即“理论一经掌握群众, 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两种实践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具有直接性与间接性相统一的特征, 即实践主体的大量行为, 直接作用于客体并导致客体发生主体所预期的改变;而理论的实践的主要特征是间接性, 这种实践尽管有时也能直接作用于改变人们的思想与行为, 但理论不可能直接作用于大量的客观事物, 只能经由改变人的思想与行为, 才能间接影响或改变外部世界。所以, 马克思事实上认为理论本身不是物质力量, 只有通过掌握群众, 才能变成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 理论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必须通过人 (群众) 这个“中介”。也就是说, 理论不可能直接作用于物和事, 它只有通过作用人的大脑即改变人的思维和情感、型塑人的能力, 才能间接影响及改变事与物的形态乃至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