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政府参与财政竞争的多重目标:一个二阶动态优化模型
1、二阶模型的框架。为了分析的简单起见,我们假设地方政府介入财政竞争存在两个目标,即:参与财政竞争的收益最大化目标(简称目标1):这其中包含了地方政府在财政竞争的过程中,提升财政竞争力、拓展税收来源、提高经济增长水平等所带来的综合财政收入的增加。参与财政竞争的社会责任目标(简称目标2):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本地区选民支持,需要对居民负责,向居民提供符合其偏好和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其中包含了地方政府在参与财政竞争中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数量和效率增加。
对于两个目标,地方政府所投入的努力程度分别为e,e。对应一定努力程度,其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分别为Yl,Y2。其中:Yl=F(el,s1),Y2=F(e2,s2),这里的s一Ⅳ(0,21),s2一Ⅳ(0,2)服从正态分布,即地方政府努力的效果存在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存在导致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客观上具有不可观察性,因此存在不完全信息下的激励约束。
两类努力效果Y,Y2可以达到的产出分别为:
Pl:l=lYl一ly2(1)
P2:2=2Y2一Yl
度量了地方政府在该目标下的生产效率,越高,说明该地方政府在同等努力程度下的收益越高,即财政竞争能力越强;度量了两类努力间的外部性效果,若为正,说明两类目标是替代性的,反之则为互补性的。同时,地方政府在两个目标下的努力程度e,,e对其带来的成本为:
1
c(el,e2)=_l7(el+e2)一&le2(2)
这里的y>0,艿>0,23,>8,根据y和8的大小关系,可将成本函数分为3类:
2,1
若y>6,则>0,目标2对目标1的边际成
d 1a e2
本为正,说明两目标带来的成本效果同向变化,地方政府对参与财政竞争有抵触。
2,1
若y<6,则<0,目标2对于目标1的边际
a elo e2
成本为负,两目标带来的成本效果反向变化,地方政府倾向于参与财政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