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党内民主的对策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论文关键词:党内民主;党员主体地位;党代会制;党内选举制度;党务公开
论文摘要:本文对如何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一些对策看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完善党代会制,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推进党务公开。
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党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的建设。本文就如何发展党内民主谈一些看法。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提高党员民主素质
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广大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居于积极的主动的地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关键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党章规定党员权利有八条。《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使党员能真正以主人的姿态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一是健全和创新党内民主的知情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如设立党内重大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情况反映制度等。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参与制度和选举制度。扩大各级党代表中普通党员代表的比例,认真落实和保障普通党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为党员创造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平台。三是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内事务、领导决策和用人上的透明度,便于党员行使监督权。进一步细化和扩大党员监督的程序和范围,进一步疏通党内监督渠道,使民主监督更具有可操作性。四是要努力构建党员申辩权和控告权的保障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和机制,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党内民主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民主素质的高低。因此,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要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对党内民主发展不充分和党内监督乏力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层次地思考、分析,作出具体的对策,特别是程序性和制度性的规定。要通过举办民主集中制进修班等形式,提高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意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有关具体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工作。
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代会常任制
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方面。首先要开好党的代表大会,真正体现出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可以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甚至展开激烈争论。我们党在八大上发言十分活跃,会议开得很成功。其次是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可以减少代表选举工作的负担,代表大会在任期届满以前,可以随时召开。它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此外,代表由于是常任的,要向其选举单位负责,就便于经常集中下级组织的、党员群众的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经验,在代表大会会议上,就有了更大的代表性,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也可以按照适当方式,监督党的机关的工作。我们党早在八大上就提出了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其他复杂因素所致,这项制度的改革被中断和搁置起来。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央有关部门又先后在11个市县区进行了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从四川、江苏、湖北等地实行县级党代会常任制的结果看:一方面,县级党代会常任制确实具有弥补党代会非常任制条件下的制度不足,为保障党员权利和发展党内民主提供了有效载体和制度平台;但另一方面,党代会常任制在试点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制度困境。如:流于形式、难以为继,试点效果并不理想。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自2004年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以来,在实践探索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党的十七大报告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深入分析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各地可以扩大试点范围,在已取得一些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
三、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正确划分党的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全委会)与党的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之间的权限,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是理顺党内权力体系结构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体现。1996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具体划分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责。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作用,充分肯定了理顺常委会与全委会关系的方向。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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