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士多德的“混合政体”中缺乏对“王权”的深入讨论。马基亚维利的《君主论》才补上这一空白。见 H. Mansfield, Taming The Prince, 第三章,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3 。
[5]Polybius, The Rise of the Roman Empire, Book VI, Penguin Books,1979 。
[6] 引自 E. Rawson, The Spartan Tradition in European Thought, Oxford, 1969,p.4.
[7] 关于梭伦改革对贵族的打击,见《顾准文集》第 173 页,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 年。
[8]Niccolo Machiavelli, The Discourses, I4, Penguin Books,1970 。马氏强调,罗马皇帝 Tarquin (公元前 534 年- 509 年在位)死后,贵族压迫平民便变本加厉,故平民与贵族斗争加剧。
[9] 同 8 注, I37 。
[10] 同 8 注, I58 。卢梭早已看出马氏真心乃在于“共和制”。见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 95 页,商务印书馆, 1994 。
[11] 马基亚维利,《君主论》中译本,第 46 页,商务印书馆, 1988 年。
[12] 洛克,《政府论》下篇,第 132 页,商务印书馆, 1986 年。
[13]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 86 页。
[14]M. J. C. Vile 探讨了“分权” (separation of power) 原则在英国革命中与“混合宪法”相对立的含义 . 他的专著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Separationof Power (Oxford,1967) 是研究西方政治思想的两大传统——“混合宪法”与“分权”——之间复杂错踪关系的经典著作。
[15] 引自 Stephen Holmes, "Tocqueville and democracy" in David Copp, etal,ed., The Idea of Democracy, P49,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16] Weber, Political Writing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p.304.
[17] Bernard Manin, 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Chapter 4.
[18] 除当选机会平等外,卢梭还指出抽签制的另一好处:“在一切真正的民主制之下,行政职位并不是一种便宜,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人们无法公平地把它加给这一个人,而不加给另一个人。唯有法律才能把这种负担加给中签的人。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绝不会有任何个人的作用能改变法律的普遍性。
在贵族制之下,是由君主来选择君主的,是由政府自己来保存自己的;正是在这里,用投票的方法才是非常合宜的。”见卢梭《社会契约论》第 142 页。
[19] 同 17 注, P238 。
[20] 同 19 注, P238 。
[21] 知曰、涂恩:《“自主权”如何蜕变成“自富权”》,载于《时代潮》, 1998 年第 1 期。
[22] 必须牢记,这里的“上、中、下”只是与“混合宪法”的类比。经过“人民主权”论的改造后,“混合宪法”中的“下”实际上是最高权力的来源。
[5]Polybius, The Rise of the Roman Empire, Book VI, Penguin Books,1979 。
[6] 引自 E. Rawson, The Spartan Tradition in European Thought, Oxford, 1969,p.4.
[7] 关于梭伦改革对贵族的打击,见《顾准文集》第 173 页,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 年。
[8]Niccolo Machiavelli, The Discourses, I4, Penguin Books,1970 。马氏强调,罗马皇帝 Tarquin (公元前 534 年- 509 年在位)死后,贵族压迫平民便变本加厉,故平民与贵族斗争加剧。
[9] 同 8 注, I37 。
[10] 同 8 注, I58 。卢梭早已看出马氏真心乃在于“共和制”。见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 95 页,商务印书馆, 1994 。
[11] 马基亚维利,《君主论》中译本,第 46 页,商务印书馆, 1988 年。
[12] 洛克,《政府论》下篇,第 132 页,商务印书馆, 1986 年。
[13]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 86 页。
[14]M. J. C. Vile 探讨了“分权” (separation of power) 原则在英国革命中与“混合宪法”相对立的含义 . 他的专著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Separationof Power (Oxford,1967) 是研究西方政治思想的两大传统——“混合宪法”与“分权”——之间复杂错踪关系的经典著作。
[15] 引自 Stephen Holmes, "Tocqueville and democracy" in David Copp, etal,ed., The Idea of Democracy, P49,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16] Weber, Political Writing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p.304.
[17] Bernard Manin, 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Chapter 4.
[18] 除当选机会平等外,卢梭还指出抽签制的另一好处:“在一切真正的民主制之下,行政职位并不是一种便宜,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人们无法公平地把它加给这一个人,而不加给另一个人。唯有法律才能把这种负担加给中签的人。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绝不会有任何个人的作用能改变法律的普遍性。
在贵族制之下,是由君主来选择君主的,是由政府自己来保存自己的;正是在这里,用投票的方法才是非常合宜的。”见卢梭《社会契约论》第 142 页。
[19] 同 17 注, P238 。
[20] 同 19 注, P238 。
[21] 知曰、涂恩:《“自主权”如何蜕变成“自富权”》,载于《时代潮》, 1998 年第 1 期。
[22] 必须牢记,这里的“上、中、下”只是与“混合宪法”的类比。经过“人民主权”论的改造后,“混合宪法”中的“下”实际上是最高权力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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