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国家的关系角度而言,根据国家的民族构成,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主权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而依据民族在国家的分布,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民族又都没有建立起纯粹的民族国家。因此,这一现实不仅意味着民族边界与国家边界的非一致特征是民族和国家的常态,而且意味着多元一体的民族分布格局对应于一体多元的多民族国家的现实状况。换言之,一体与一国乃是当今世界主权国家形态的一般模式。
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和建筑于上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不仅有效地解释了多民族的中国的民族与国家关系,而且也适用于海峡两岸的政治整合现实。根据台湾2000年的人口数据,在台湾2340万人口当中闽南人约有1700万,占全台人口总数的73%;客家人280万,占13%;原住民40万,占1.8%; 在中国大陆的民族识别中,闽南人、客家人被界定为汉族,而原住民则因“缺乏民族识别的实地调查为依据”而被归入“高山族”当中 。这一人口数据和人类学的田野考察都证明,台湾和大陆都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海峡两岸的民族分布并非“一边一种”,而是“两边一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台湾某些政治精英试图构建“台湾民族国家”的主张是没有民族学、人类学和人口学依据的。既便是以台湾原住民为主体的民族国家建构,也于法无征:台湾的原住民既不是“想象的共同体”也不是“无国家的民族”,迄今为止的所有国际法规约中并没有赋予原住民以民族自决的权利,他们可以在多民族国家内部选择适合本民族情况的自治形式。
在多元一体的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成份的多元化并不构成分裂多民族国家的理由:“现代民族国家既不是唯一可能的国家形式,也不是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政治成就。那种把有关人民、民族、社会、国家的概念包含在一种专断的领土背景之中的概念框架,与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关”; “一个国家如果关注本国突出民族性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国家并非必须成为民族国家,它如果能够符合许多民族文化的民族性利益,这项政策在该国利益得到正确理解的情况下,也可以有益于突出自己的民族性”。 既便是在民族国家出现最早、数量最集中的欧洲大陆,具有多民族国家外壳的欧洲联盟也正在孕育当中,这表明民族的充分发育和在多民族国家当中结成一个具有利益共同体意义的国族,将更加符合历史和时代的潮流——“历史经验清楚地昭示我们:不同的民族之间是完全可以完满地融合在一起的”; 这对多民族国家而言,他们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断的族际利益调适来确保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建筑于上的政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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