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0


  论文摘要 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战略决策。而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是其正规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本文系统分析了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了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保障不给力等问题,提出基层公安队伍在加强正规化建设中应该坚持的五个重要原则,为基层公安队伍进一步推进正规化建设提供现实的理论指导。

  论文关键词 基层公安队伍 正规化建设 重要性和紧迫性 重要原则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那么,怎样抓好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呢?“正规化”无疑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选择。

  一、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正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符合正式规定的或一般公认的标准的” 。所谓正规化,是指符合正式规范与特定标准的模式或状态,以及为此而采取的相应的措施和行动。1983年《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问题》第一次提出:“在整个公安系统内部有准备有步骤地实行统一的民警体制。统一编制,统一待遇,统一装备,使公安队伍的建设逐步正规化。”当时把“四统一”作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是侧重于“民警体制”建设。
  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发布。随后公安部出台了《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及其任务分解。明确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针、任务、原则和要求。从理顺组织体制、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训练体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养成教育、规范执法主体、改革勤务方式、健全监督机制等24项对正规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纲要》和《任务分解》既是对1983年以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的总结,又是根据新的时代特征提出的新要求,为公安队伍全面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2005年底召开的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周永康部长再一次强调:要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它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任务。并进一步提出,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强警为支撑,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公安部决定将2006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年”,以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为载体,按照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规范的要求,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样,明确把队伍建设的重点落实到了“基层基础”。

  二、基层公安队伍加强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基层公安队伍作为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符合公安队伍建设规律的,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十分迫切。
  从基层公安队伍的功能来看:基层队所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为一体,公安机关大部分执法责任都是由其承担的。同时,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公安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沿阵地,是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力量。因此,基层公安机关是公安工作的基础。
  从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来看:公安机关的主体在基层,全国200万人的公安队伍绝大多数战斗在基层一线。如果基层实力和战斗力不强,公安业务基础工作不牢,基本功不扎实,整个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因此,基层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全部战斗力的基础。
  从公安队伍的形象来看:基层公安机关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其执法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机关,甚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因此,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是塑造整个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增强党和政府权威的重要途径。
  其四,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现状看:队伍建设的难点也在基层。基层公安队伍人数众多,队伍庞大,分布广而分散,警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正规化建设任务艰巨。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基层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不规范的现象,离真正的正规化目标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具体分析,基层队所在正规化建设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正规化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1.对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基层警员由于思想文化修养不高,学习能力和主动性不强,对正规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往往把正规化建设看成是解决不良现象的权宜之策,而不是把它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战略。在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在行动中消极应付。
  2.把正规化建设形式化、表面化。正规化建设是要实现当代中国公安警察的职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但是,当前在基层正规化建设中,不少队所乐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不是注重队伍素质和内在机制,仅仅把追求形式上的“整齐划一”和外在的行为规范作为目标。
  3.把正规化建设片面化、简单化。正规化建设要求公安机关根据警察职业的性质、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并运用统一规范、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标准,对公安队伍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调整,以构筑“指挥畅通、内容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整体格局。但是,有的基层队所,却把“正规化建设”片面化、简单化为规范警容警纪,改善办公条件,添加和更新硬件装备。
  4.把正规化建设看成一场“运动”。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段时间里,各条战线曾经“运动”不断,甚至一度成为一种工作方法。受其影响,在今天有些人的观念中,“运动”的传统和意识仍未被清除。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不少基层警员同样把它看成是“一阵风”的运动。既没有长期的思想准备,也不打算做真正的落实。没有认识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重要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基层公安队伍落实正规化建设的行动不坚决
  1.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由于对正规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有些基层警员,在落实任务时缺乏主人翁精神,把自己摆在旁观者的位置,出现“领导唱戏,群众看戏”的现象;有些基层队所是一等二看三折扣。一等,就是等着上级给任务,缺乏主动性;二看,就是先看别人怎么做,然后依样画葫芦,缺乏创新意识;三折扣,就是对上级的要求表面应付,对正规化建设规范落实大打折扣,不愿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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