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诏政权及其政治行政制度特点
唐朝时期,在今云南地区错杂散居着许多部落。它们各据一方,不相统属,其中比较大的为白蛮和乌蛮。到七世纪中叶,乌蛮征服了白蛮。建立起六诏(乌蛮称王为诏)。六个诏就是六个王国,其中蒙舍诏在今巍山县境内,地处最南,故称南诏。公元738年(开元二十六年),南诏王皮逻阁消灭了其他诏,建立起南诏国,建都太和城(今大理城南)。唐玄宗封皮逻阁为云南王。南诏最盛时,“回环万里”,占有云南全省及四川、贵州等一部分,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建立的一个强大政权。
唐初,唐朝设置姚州云南郡,以此为据点,深入西洱河地区招附六诏诸部,任命其上层为羁縻府州、县刺史、县令。姚州都督府成立后,更进一步加紧对六诏地区的经营。然而,一方面,六诏贵族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和领地,“朋仇相嫌,兵戈相防”;另一方面由于唐与吐蕃争夺滇西,使六诏及其他诸族对唐“彼不得即叛来,此不得即背去”。“或叛或附,恍惚无常”。在这种情况下,唐王朝便想从六诏中选择一个部的贵族势力来加以扶持,帮助其统一洱海周围各部,而使其听命于唐朝。这样,唐朝既能将洱海周围地区比较稳固地控制住,又可以通过其遏制吐着势力南下。经过反复比较。唐朝便选中了蒙舍诏首领皮罗阁,帮助其“合六诏为一”。
南诏最强盛时期,其疆域东部以今云南昭通,贵州遵义、贵阳与唐黔中郡为界,东南以贾勇步(今云南河口)与唐安南都护府为邻,南方与女王国(今老挝)接壤,西南与骠国(今缅甸)交接。
西面直至恒河南岸的磨伽陀(今印度比哈尔邦),与天竺相望。南诏的行政区划,据有关史料所载为十赕、七节度、二都督、三个羁縻区。十赕为:云南赕(今祥云云南驿)、白崖赕(今弥渡)、品澹赕(今祥云县城)、邓川赕(今洱源邓川)、蒙舍贼(今巍山)、大厘赕(今大理喜州)、苴咩赕(今大理县城)、蒙秦赕(今漾濞)、矣和赕(今大理太和)、赵川赕(今大理凤仪)。十赕为南诏王室直辖区域。七节度为:弄栋节度,治于弄栋城(今姚安),所辖地相当于今楚雄州;拓东节度。治于拓东城(今昆明),管理西爨故地及其南境,包括今昆明市、曲靖、昭通、玉溪、红河等地区;剑川节度,治于剑川城(今剑川),其辖区相当于今剑川、洱源、鹤庆、云龙诸县及丽江地区;铁桥节度,治于铁桥城(今中甸塔城),其辖区相当于今迪庆州;永昌节度,治于永昌城(今保山),其辖区相当于今保山地区、德宏州、临沧地区;银生节度,治于银生城(今景东),其辖区相当于今思茅地区、西双版纳州、缅甸景栋、老挝北部、越南莱州;丽水节度,治于丽水(今缅甸达罗基),其辖区相当于今缅甸北部、怒江州等。二都督为:通海都督,治于通海镇(今通海),其辖区相当于今红河州、文山州;会理都督,治于会川(今四川会理),管理今四川凉山州广大地区。三个羁縻地区为:东爨诸部、爿羊舸昆明诸部和东蛮诸部。
南诏官制效仿唐朝,但名称有所不同。国王称“诏”,为最高统治者,集军权、行政权等于一身,诏位世及。诏下设清平官六人,其职相当于宰相,协助诏王处理政务。其中一人被推为“内算官”,代国王处理文书,设两员副官协助。设大军将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为军事首领。其在朝内随清平官参政议政,出外镇守、征战,为军事指挥官。设“外算官”二人,由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其职责是统领“六曹”。“六曹”相当于唐朝的六部。六曹分别为:兵曹,主管军事;户曹,主管户籍、赋税;客曹,主管官园、祭祀、礼乐等;刑曹,主管司法刑律;工曹,主管营造河津、桥梁等;仓曹,主管仓廪储藏。各曹设曹长一人。又设断事曹长,主管缉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持阴阳占b。设同伦长两人,各有副都,主月终唱示。在各赕、节度等地方设节度统领一方。各地方,凡一百家以上设“总佐”一人,一千家以上设“理人官”一人。万家设“都督”一人。“理人官”的办事机构是“村邑理人处”,是南诏最基层行政单位。
南诏后期,随着其经济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领主制的过渡,其行政管理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如清平官已有“坦绰”、“布燮”、“久赞”的区别;清平官、大军将之外增加了酋望、正酋望、员外酋望。原来的“六曹”改为“九爽”,即幕爽、琮爽、慈爽、罚爽、劝爽、厥爽、万爽、引爽、禾爽,分别主兵、户、礼仪、刑法、官人、户籍、财用、客、商贾。“爽”相当于唐朝的“省”,其职由清平官、大军将、酋望兼任。九爽之上设督爽,总领三省。九爽之下设三托,乞托主马、禄托主牛、臣托主仓廪,也是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理。此外,还设有掌管赋税的“爽酋”、“弥勒”、“勤齐”等官员及掌管机密的“兵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