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沉的航空母舰,还是第51州[上](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关于中美发表联合公报的声明》中明确指出:“美国向台出售武器,是关系到中国主权的问题。”“公报重申了中美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关于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双方并强调声明,这些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这就是说,在解决美国售台武器的问题上,必须以这些原则为依据。”公报“所说的最后解决,其含义当然是指美国售台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必须完全停止。”
“中国方面在公报中提及关于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是为了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和人民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在这个纯属中国内政的问题上,不容许有任何曲解或外来干涉。”“本公报是以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依据的,与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是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的。任何试图把本公报同《与台湾关系法》相联系的解释,都是违背本公报的精神和实质的,都是不可接受的。”[32]
里根总统同日发表了《关于中美联合公报的声明》。他说:“同中国建立牢固、持久的关系一直是接连四届美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对外政策目标。这样一种关系对我们长远的国家安全利益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有助于东亚的稳定。促进这种重要的战略关系是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的。有了这项公报,将有可能在符合我们对台湾人民承担的义务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在求得这个圆满的结果而努力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了台湾人民的需要和利益。我的长期的个人友谊和对他们的福利的深切关怀是坚定不移的。我决心保持美国人民和台湾人民之间与我们的非官方关系一致的各种接触——文化的、商务的和人与人的接触,这样的接触将继续增长和发扬,并且将以适合于老朋友的庄重体面的方式进行。“关于今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我们的政策在公报里已经说得很清楚,是同《与台湾关系法》完全一致的。出售武器将继续按照《与台湾关系法》进行。在这同时,充分期望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将继续是和平的。我们十分重视中国人在公报里关于中国的‘大政方针’的声明;我们的声明清楚表明,我们今后在采取行动时将充分考虑到这种和平的政策。在这方面,美国政府的立场始终是清楚的和前后一致的。台湾问题是应该由台湾海峡两边的中国人解决的事情。我们决不会干涉这件事情,也决不会妨碍台湾人民在这件事情上的自由选择,或者在这件事情上对他们施加压力。同时,我们对于任何解决办法都将是和平的解决办法这一点怀着不变的兴趣和关心。我对这种基本立场决不会动摇。”[33]
对里根总统的声明,我们只简略指出以下几点:
(1)他说“同中国建立牢固、持久的关系一直是接连美国四届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对外政策目标”,而且把两国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战略关系”,是说得对的。这说明,在他的脑子里,中、美、苏“大三角”的世界格局仍然是存在、并且是继续起作用的。在他8年执政期间,他重点攻击的目标是苏联,而不是中国。这也是事实。
(2)他口口声声说“台湾人民”如何如何,但他说的“我的长期的个人友谊”和“老朋友”,并非他与台湾人民之间有什么“个人友谊”和“老朋友”关系。这种关系只存在于他与蒋介石及其集团之间,与台湾人民毫无关系。对这一对难兄难弟来说,是存在这种关系。当他还是加利福尼亚州长时,就曾多次应蒋某之邀走访台湾。尼克松总统深知此事,因而在1972年访华、签署《上海公报》后,即曾委托里根州长前往台北安抚蒋氏。
(3)他说“关于今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我们的政策在公报里已说得很清楚,是同《与台湾关系法》完全一致的。”这就是无中生有。中美《八·一七公报》不仅没有提美国自己制订的国内法《与台湾关系法》,不仅与它毫无关系,而且是针锋相对的。
(4)里根总统一方面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一个庄严的国际文件,同一天又单方面发表了一个与这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南辕北辙的声明。这是美国资产阶级签了国际文件不算数、违反国际信义的典型表现。
(5)他一再声称对蒋某及其集团的“福利的深切关怀”“坚定不移”,“决不会动摇”。这就说明,他是美国统治集团内坚持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顽固派。
但从里根执政期间实行的对华政策的实际行动来看,在一定程度上,他还是受到了《八·一公报》的制约的。里根政府在任期间向台湾提供了不少武器,包括舰对空、地对空导弹和C—130军用运输机;但里根总统说的“老朋友”关系也没有算数,为了控制台湾当局,他下令运用策反人员、窃走资料和拆除设备等手段,破坏了台湾当局历时20年的秘密研制核武器的计划。[34]这后一个事实说明,当卖国贼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是要受到主子的牵制的。
“中国方面在公报中提及关于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是为了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和人民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在这个纯属中国内政的问题上,不容许有任何曲解或外来干涉。”“本公报是以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依据的,与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是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的。任何试图把本公报同《与台湾关系法》相联系的解释,都是违背本公报的精神和实质的,都是不可接受的。”[32]
里根总统同日发表了《关于中美联合公报的声明》。他说:“同中国建立牢固、持久的关系一直是接连四届美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对外政策目标。这样一种关系对我们长远的国家安全利益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有助于东亚的稳定。促进这种重要的战略关系是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的。有了这项公报,将有可能在符合我们对台湾人民承担的义务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在求得这个圆满的结果而努力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了台湾人民的需要和利益。我的长期的个人友谊和对他们的福利的深切关怀是坚定不移的。我决心保持美国人民和台湾人民之间与我们的非官方关系一致的各种接触——文化的、商务的和人与人的接触,这样的接触将继续增长和发扬,并且将以适合于老朋友的庄重体面的方式进行。“关于今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我们的政策在公报里已经说得很清楚,是同《与台湾关系法》完全一致的。出售武器将继续按照《与台湾关系法》进行。在这同时,充分期望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将继续是和平的。我们十分重视中国人在公报里关于中国的‘大政方针’的声明;我们的声明清楚表明,我们今后在采取行动时将充分考虑到这种和平的政策。在这方面,美国政府的立场始终是清楚的和前后一致的。台湾问题是应该由台湾海峡两边的中国人解决的事情。我们决不会干涉这件事情,也决不会妨碍台湾人民在这件事情上的自由选择,或者在这件事情上对他们施加压力。同时,我们对于任何解决办法都将是和平的解决办法这一点怀着不变的兴趣和关心。我对这种基本立场决不会动摇。”[33]
对里根总统的声明,我们只简略指出以下几点:
(1)他说“同中国建立牢固、持久的关系一直是接连美国四届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对外政策目标”,而且把两国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战略关系”,是说得对的。这说明,在他的脑子里,中、美、苏“大三角”的世界格局仍然是存在、并且是继续起作用的。在他8年执政期间,他重点攻击的目标是苏联,而不是中国。这也是事实。
(2)他口口声声说“台湾人民”如何如何,但他说的“我的长期的个人友谊”和“老朋友”,并非他与台湾人民之间有什么“个人友谊”和“老朋友”关系。这种关系只存在于他与蒋介石及其集团之间,与台湾人民毫无关系。对这一对难兄难弟来说,是存在这种关系。当他还是加利福尼亚州长时,就曾多次应蒋某之邀走访台湾。尼克松总统深知此事,因而在1972年访华、签署《上海公报》后,即曾委托里根州长前往台北安抚蒋氏。
(3)他说“关于今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我们的政策在公报里已说得很清楚,是同《与台湾关系法》完全一致的。”这就是无中生有。中美《八·一七公报》不仅没有提美国自己制订的国内法《与台湾关系法》,不仅与它毫无关系,而且是针锋相对的。
(4)里根总统一方面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一个庄严的国际文件,同一天又单方面发表了一个与这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南辕北辙的声明。这是美国资产阶级签了国际文件不算数、违反国际信义的典型表现。
(5)他一再声称对蒋某及其集团的“福利的深切关怀”“坚定不移”,“决不会动摇”。这就说明,他是美国统治集团内坚持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顽固派。
但从里根执政期间实行的对华政策的实际行动来看,在一定程度上,他还是受到了《八·一公报》的制约的。里根政府在任期间向台湾提供了不少武器,包括舰对空、地对空导弹和C—130军用运输机;但里根总统说的“老朋友”关系也没有算数,为了控制台湾当局,他下令运用策反人员、窃走资料和拆除设备等手段,破坏了台湾当局历时20年的秘密研制核武器的计划。[34]这后一个事实说明,当卖国贼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是要受到主子的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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