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科生和台独分子之间——对民进党高层的一种法社会学考察(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泰斗级地位。在政治方面,李鸿禧是“法理台独”主要鼓动者。他是现任凯达格兰学校(相当于民进党中央党校)校长,而且与陈水扁有师生之谊,为陈水扁和民进党出谋划策;李鸿禧还与“台独基本教义派”过从甚密:在彭明敏的“建国会”担任副主席,在2001年6月还与彭明敏、吴树民、辜宽敏、陈隆志、李敏勇等一起组成“独”性极强的“北社”,为鼓吹“法理台独”不遗余力。2003年出任民进党“新宪法小组”召集人,并于最近加入“总统府宪改委员会”,是“宪政改造”和“2008制宪”的核心人物。

  李鸿禧经历了日本殖民地时期、两蒋威权统治时期和台湾“民主化”时期,其人在学界和政界都有相当的份量。这种法律专家与台独分子相结合的状况,不仅有其个人原因,更与台湾的种种社会因素和历史机遇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首先是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长期以来,国民党在台湾奉立“中华民国宪法”的同时还施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致使“宪政”有名无实。李鸿禧正是在此时期成为宪法学者的,因此其学术历程无可避免地要与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的政治活动相联系,例如他的《谈修改宪法及临时条款的法理》、《回归宪法解开政治纽结——从全面改选谈起》等文章,既是阐述学术理论,同时也是为“党外”和后来的民进党进行的宣传和鼓动。“一个中国”作为国民党坚持的政治原则,和国民党的“外来统治者”形象一起也成为了李鸿禧反对的威权统治内容;“国际法上,一中一台的两个国家、国内法上却共享一个‘中国’国名之畸形现象”[43]便是他在两岸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以国大改选为例:国民党在迁台之初为了表明“法统”,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将国民大会代表的任期无限延长,因此被谑称为“万年国代”;1992年“修宪”,国民大会全面改选,李鸿禧认为这是“让实际上掌握党政大权之总统不再由选诸中国大陆之‘万年国代’来选举;以及让由台湾地区选出之全体国代来选总统,使总统之权威更有民意基础而更稳固”;[44]认为此举意味着“国民党政府走出外来政权之阴影” [45]并进而否认台湾与“中华民国”的法统关系。

  其次是法律专业的因素。对于法律人来说,“台独”的政治选择也与其专业有一定的关联。这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专业的价值取向和法律的专业能力。在这两方面,李鸿禧都表现得非常明显,而这又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价值取向上,近代法律以权利为本位,宪法学更是以保障民主和人权为根本目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大陆在这方面有过欠缺,于是这也成为李鸿禧反对统一的理由。他曾指“中华民国宪法”的“病理”之一便是“将民主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之强予合并”;而“民主主义宪法是以保障基本人权为目的,国家也必须建立权力分立体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必须实施人民民主集中制。两者水火不容、不共戴天”。[46]另外,他也多次表示“中国如果要统一我们,等你的国民所得、民主自由跟我们一样”;[47]在专业技术方面,由于台湾在“民主化”过程中,存在许多重大的法律问题,其中不少与政治直接相关;而李鸿禧通过将“政治问题转变为法律问题”,对政治问题施加影响。例如2000年“大选”时,李鸿禧就“兴票案”发表了《请宋楚瑜虔诚肃穆地面对兴票案》等文章,从法律的角度对宋楚瑜进行“封杀”。[48]又如对1997年台湾第四次“修宪”,李鸿禧在进行了宪法学的分析后,公然宣称“这第四次增修宪法,无论是在加强民选总统之职权,使其代表主权独立之国;或是建立中央与县市直辖关系,而使省虚级化,其主要目的都在增强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色彩,以对抗中国诬指台湾是其领土之一省,而欲加以侵并之意图。”[49]

  再次还有台湾大学的因素。台湾大学是李鸿禧的母校,也是他长期执教的地方。在台大学习期间,他便深受“台独学者”彭明敏、刘庆瑞等人的影响,他的毕业论文便是彭明敏指导的。他也承认“受他(彭明敏)不少启发、熏陶和影响”。[50]台湾大学作为台湾最好的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是台湾社会菁英成长和聚集之地。正如前文所言,在威权时期,广大社会菁英被排斥在权力核心之外,从而形成被称为“党外”的政治力量;“党外”出于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的需要,一方面追求民主化和自由化,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对国民党“国统政策”的质疑和反对,从而萌发了“台独”。台湾大学作为“党外”的重要汇集地,在校内也有浓厚的“党外”氛围;这种氛围是追求民主自由和追求“台独”的混合物,前者对于法科生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并称为法科生从政的起点,而这一起点本身就蕴涵了“台独”的基因。

  此外还有日本的因素。李鸿禧之父李长庚服务于台湾银行嘉义分行,由于受日本占领者的赏识,得以升任公部库主任;[51]在台湾大学期间,李鸿禧便涉猎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的学说,并立志留学日本;在日本留学7年——无论是家庭背景、学术渊源还是政治理念,都与日本密切相关,并且这种关系早在日据时期便开始了。由于历史的原因,台湾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受日本的影响很深,相关的法律人受日本影响也是可以想见的[52];另一方面,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作用也是人所共知的——尽管学术与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就个人而言,其间的关联却是在所难免。

(三)制度化反对国民党:“台湾民主化”与“台独制度化”

  前文已经论述过,正是由于从政法律人的特点,使得“台湾民主化”和“台独制度化”在这一群体身上产生交集;而从政法律人作为政治系统的一份子,充当了“台湾民主化”和“台独制度化”的粘合剂。[53]

  民进党以反对国民党起家,在其成立初期(1986年)尤为明显。但在台湾,反对当时国民党统治的并非始于民进党:早在1947年即有“二·二八事件”,五十年代有“雷震案”、六十年代末有的“党外选举团”、七十年代有“中坜事件”、“美丽岛事件”等——反对国民党的活动在台湾一直存在。

  回顾这些活动,可以发现里面交织着两种方式:一是制度外的冲突和脱序的社会运动,如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1977年的“中坜事件”、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等;二是是制度化的“自治”、选举等方式,国民党在五十年代即开始“地方选举”,尽管在当时只是一种形式,但借这种形式而进行的斗争(如“党外选举团”,以及废除“万年国会”的斗争等)则一直存在,并取得过实效。

  在民进党内长期有所谓“激进派”和“温和派”之分:前者主张走上街头、发动群众运动、以脱序方式增加政治筹码;后者则主张“选举路线”等制度内的方式[54]——在民进党成立初期,“激进派”占优势,其斗争方式也以暴力抗争为主。但这种方式深受台湾民众诟病,民进党的名字甚至与暴力联系在一起。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民进党中的“温和派”渐占优势,民进党的重心便转向各级选举、法案审议、政策辩论,着力塑造“稳健、正派、负责任的反对党”形象。[55]

  民进党通过选举取得权力的能力是引人注目的:在1989年12月举行的“解严”之后首次大选中,民进党获得101席增额立委中的21席、171席市议员中的38席、21席县市长中的6席。在这次大选中,国民党得票率首度不及6成,很大程度上便是受民进党的影响。自此之后,国民党在“立委”和“县市长”选举中的得票率双双下滑,民进党则稳步上升。直到2004年的“总统大选”,尽管存在争议,但民进党获得大约一半的选票却是事实。

  由此可见,民进党制度化的“选举路线”是颇有成效的:这其中有外部因素的影响;[56]同时也与民进党的社会基础逐渐转向社会中产阶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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