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图所示,现有的317名流管员,有119人是成立时通过转岗进入队伍的,占总人数的37.5%.63人是由镇街招聘进入队伍的,占总人数的19.9%,镇街招聘是指由镇街在岗位空编时定向招聘,报区流管办备案登记。135人是2011年以后通过统一招聘进入队伍的,统一招聘是指由区流管办统一组织,经过考试面试的招聘流程,进入队伍的。尽管统一招聘在形式上较为公开,但镇街的推荐影响较大,在具体执行时,特别是在报考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往往会将是否受到镇街推荐作为考察的主要点,影响了招聘的公正性,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1】
培训制度缺失。流管员队伍自从建立以来,从市级层面到区级层面均没有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仅在2012年举办过一次面向全体流管系统的区级培训。2013年以前,市级层面每年都会召集各区县举办培训会,但培训的内容以形势政策为主,与流管员实际工作有一定差距。在对流管员的培训方面,只能由各区县自行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相比区流管办,镇街流管办因直接接触流管员,更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因而培训工作通常由具体所在镇街的流管办负责。但是镇街开展培训的弊端在于,镇街工作人员时间精力及素质限制,培训频率和培训效果非常有限。新入职流管员几乎没有任何培训课程,“老人带新人”是主要的培训方式。在培训资料方面,仅在流管信息平台开通时,由市级部门组织编写过粗略的填写说明书,随着时间推移和平台升级改版,原有说明书己不能满足学习使用。而流管信息平台操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没有专业教材进行指导,没有统一规定进行规范的情况下,面对同一问题,不同的流管员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工作的脱节和混乱。在有限的培训中,缺乏前瞻性,没有针对个人能力的提高性培训内容。【2】
在流管员接受培训层次方面,94%的流管员接受过区级培训,人数达到298人,而接受过镇街级培训的人数则降至184人,占总人数的58%,接受过流管站级培训的人数只有77人,占总人数的24.3%.【3】
在接受培训类型方面,接受过入职培训的为119人,占总人数的37.5%,接受过业务培训的为298人,占总人数的94%,而接受过综合素质培训的只有37人,占总人数的11.7%,接受过综合素质培训的主要是驻镇街流管员。
事实上,流管员对于培训的需求还是很强烈的,对业务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学历培训的需求都超过85%.其中对学历培训的需求甚至达到299人,占总人数的94.3%.【4】
考核评价制度缺失。对于流管员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这直接导致流管员干多干少都一样,流管员擅离职守和敷衍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现有的考核仅有每年年底的全区公益性岗位考核,该考核建立于2012年,对于考核合格的,按实际在岗时间,每月发放绩效100元,其中包含当年退休的流管员。尽管考核也设置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这四个等次,但考核指标过于笼统和粗略,具体打分时区分度较小,部分指标过于主观化,不具备较好操作性。经过两年的实践,90%以上的流管员最后的考核结果都是合格等次以h,极个别流管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至今没有流管员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根据考核办法,各考核等次中,除不合格以外,其余各等次均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绩效奖金,缺乏比较性,难以发挥考核和激励的作用。【5】
虽然成立之初制作了制服,但并没有制定着装管理办法和制服更新管理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流管员的更替,原有制服没有及时更新,新入职流管员也没有制作制服,导致大部分流管员没有标准的工作制服和证件,难以开展工作。未穿着制服的流管员中,有198人没有配发过制服,占比达到74.4%.而因制服老旧未穿着的流管员达到68人,占配发制服流管员的57.1%.【6】
在权益保护方面,缺乏统一的考勤休假、劳动保障等相关制度。根据公益性岗位要求,相关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法定休假时间开展工作。然而实际中,高达77.9%的流管员有加班的情况,人数达到247人。
在加班的流管员中,能得到物质补偿的有41人,占总人数的16.6%,而能得到休假补偿的有106人,占总人数的42.9%.大部分流管员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7】
在享受物质补偿的流管员中,仅有借调到区流管办的2名流管员,享受过法律规定的基本工资3倍的物质补偿,其余补偿均未能达到法律规定。其中26人补偿甚至在50元以下,占享受物质补偿人数的63.4%.【8】
在这种情况下,流管员属于弱势群体,维护个人权益,缺乏组织支持,一旦受到权益侵害,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只能由流管员个人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激励制度缺失。在工资待遇方面,流管员岗位属于公益性就业岗位,支付的薪资是全市最低工资,除了区财政负担的工资和保险外,没有其他任何经济补助。尽管流管员岗位因具有管理工作性质,每月薪资上浮100元,但流管员每月实际能够拿到手里的仅有1680元左右。如果流管员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仅仅依靠这部分工资,是很难维持家庭各项开支的。因此流管员队伍主要构成以无业人员和失业再就业人员为主。【9】
流转制度缺失。流管员队伍虽然是一支相对较为专业的管理队伍,但并没有建立人员的培养和流转制度。流管员自入职起,就按照驻站、驻镇街和驻公安三种岗位进行划分,职级职位和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不会变化。虽然流管员岗位在稳定性上存在一定优势,但在缺乏流转制度的情况下,流管员几乎没有提升、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大部分流管员将这一岗位视为养老型或临时性工作。【10】
4.1.3缺乏队伍文化建设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文化的建设对于一支队伍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流管员队伍也同样面对这样的问题。在队伍文化建设方面,既有外在困难,又有内在困难。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近几年的对外宣传工作中,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流管工作还不被社会所熟知。同时,因为部分工作较为敏感,在宣传时相关部门含糊其辞,也会引起社会某些遅想,甚至是负面的猜测,因而社会认同度不高。【11】
因流管员具体业务离不开社区(村)的支持和帮助,在实际工作幵展屮,流管员队伍也承接了很多非流管的业务工作,是一支以服务为主的社会管理队伍。但政府在定位上更多地将流管员队伍视为政府的眼睛和耳朵,而忽视了其开展服务的职责。2013年市级文件正式将“服务管理工作”,改为“管理服务工作”,从文件上将管理职能的重要性提升到r相当的高度。这导致流管员普遍处于“被迫”以服务为主的《她境地。
流管员的工作同样离不开被工作对象,也就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的支持与配合。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区流管办统一将“流动人口”的称呼改为“新居民”,在流管站建站时,将其改为“新居民服务站”,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减少对立情绪和工作阻力。但部分流管员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不能深刻体会到这一做法的重要性,给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部分流管员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但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没有深刻体会到流动人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推优评先中,虽然涌现除了一些爱岗敬业的流管员先进代表,但在队伍建设_h并没有将文化建设提到较高的认识层面,多数流管员只是将岗位视为一份工作,而没有培养出自豪自爱的队伍文化。在工作之外,也没有形成集体氛围,流管员对队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不强。【12】
4.2流管员队伍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表面看来,流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很杂乱,要想真正解决队伍管理的问题,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问题的根源,从顶层设计开始,解决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流管员队伍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原因:
4.2.1岗位权责不明晰
要想发挥流管员队伍的真正作用,必须先明确队伍的权利责任。流管员是幵展流管工作的专业队伍,其主要职责应当是流管工作,其他工作均不属于本职工作。然而在实际中,流管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因客观情况不同而大相径庭。流管工作虽然是面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但这当中包含的方方面面几乎覆盖所有职能部门。首先是流动人口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离不幵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而办理暂住证等业务则完全依托公安系统,因而流管员队伍与公安部门密不可分。同时流管员在走访入户时,又离不开社区(村)的指导和帮助,特别是在信息更新方面,更是依赖村(居)委会及时提供人房变动信息,因而流管员队伍又与社区(村)密不可分。
在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方面,更是离不开各个职能部门的配合,实质上形成了一定的绑定关系。
流管员队伍往往被认为是开展服务管理的万能队伍。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流管员队伍承担很多本不应属于流管范畴的职责和任务。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流管员队伍一度隶属于公安直接管理,大量流管被指派开展与流管工作完全没有关系的一些工作,甚至连公安派出所的内勤工作也交由流管员,在导致基层流管员疲于应付杂事的同时,也挫伤了流管员的个人感情和工作热情。因为岗位职责的不明晰,流管员人房登记的本职工作被荒废,一些管理较为疏松的站点变成流管员偷闲的“宝地”.个别流管员通过不同途径,调换岗位或管片区域,争夺“清闲”区域管理权,在公平性上严重挫伤了基层流管员。
一段时期内,在人员的使用上,流管员队伍还存在过双重甚至多重管理现象,致使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情况进一步恶化。部分地方还出现公安与社区(村)争夺流管员的现象,使得流管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个别流管员因此“被赋闲”.
4.2.2制度建设不重视
队伍成立初期,各原有队伍制度不相同,整合之后缺乏统一管理制度。2007年制度初创阶段,没有从战略高度重视制度的重要性,仅简单制定了一些细则。这些细则的制定过程通常比较简单,基本由管理人员自行决定或遵照领导意愿,没有征求过流管员意见和建议,细则的内容和可行性较差,不仅缺乏流管员的认同,甚至得不到镇街管理人员的认同和支持。2013年曾尝试集中建章立制,但队伍管理权刚刚转移至公安,队伍不稳定,相关领导缺乏对这样一支队伍的管理经验,加之缺乏对相关意见的接纳,导致制度创建的再次搁浅,部分制度未能施行便束之高阁。个别制度虽然制定,并且幵始施行,但要么是在施行过程中存在可行性问题被废止,要么是遭到抵触而被变通执行。公安部门对此并没有加以重视,及时进行纠偏,导致规范性制度建立未遂。在中低端学历人群中,流管员岗位的福利和待遇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特别是岗位的稳定性,是得到一致认可的。在招聘和流转方面,很多管理人员不愿意被制度所束缚,希望能有较为自由的选则权利。而部分流管员也不愿意被制度所限制,在过去的招聘中,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符合流管员的招聘条件,而是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关系进入到这支队伍。在这方面,队伍管理人员和一些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应聘人员,都不希望有这些制度来限制。在培训方面,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很对人,认识不足,认为流管员的工作轻松,稍加培训即可幵展工作,从而忽视了培训制度的制定。在奖励方面,在福利待遇上,一直没有建立相应的增长制度,一方面是因为流管员岗位是公益性就业岗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仅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流管员报考的人数较多,岗位空缺很快能被填补,往往会给人造成不存在招聘难题的错觉。
4.2.3制度执行不到位